绿色信贷正在不断发展,而赤道原则是国际上先进的绿色准则,适用于绿色信贷业务。截至2017年底,全球有来自37个国家的92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融资总额的85%。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和需要,借鉴赤道原则实现银行业的绿色转型?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
赤道原则促进银行重视环境风险
中国经济时报:赤道原则作为国际上先进的绿色准则,对银行业发展有何意义?
王遥:赤道原则是自愿性原则,自愿加入。此外,赤道原则规定适用范围是项目融资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绿色信贷业务,并且有相应的十项条款进行具体要求。总体上看,采纳赤道原则,对银行在明确绿色项目范畴、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项目追踪和监测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促进银行重视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赤道原则对于我国银行业相关标准和制度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赤道银行是多家商业银行“自下而上”构建的自愿性标准体系,具有较强的实操价值。在对项目评估、执行、监测、追踪、第三方意见等流程上,赤道原则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并被大量实操验证的流程,可以为我国的绿色信贷监管体系所借鉴。另外,采纳赤道原则还能帮助相关金融机构积累声誉效应,有利于形成国际间的共同语言。
银行业开始实现绿色转型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银行业如何具体参与到绿色金融中?
王遥: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2月的数据,绿色信贷规模从2013年末的5.20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6月末的8.22万亿元。其中,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大且增幅居前。绿色信贷产生了较好的环境效益。
以节能减碳环境效益为例,截至2017年6月末,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15亿吨,减排二氧化碳4.91亿吨。此外,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整体较好,2017年6月末,国内主要银行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不良贷款余额241.7亿元,不良率0.37%,比各项贷款不良率低1.32%。
银行业发行了相当规模的绿色金融债。自2015年底贴标绿色债券在全国启动以来,截至2018年5月末,共计44家银行发行了74只、总计规模达2955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承销各型绿色债券,是最大的绿色债券购买方。
银行业还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除开发各类传统绿色信贷产品外,还推动绿色理财产品、绿色消费金融产品、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创新。银行业还逐步将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如工商银行开发了《环境因素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影响的压力测试研究》。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四家银行根据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内容形成一系列共识,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为有效判断环境风险提供基础。
此外,一些银行已开始全面绿色转型。如马鞍山农商银行将绿色目标纳入核心业务,以期在未来实现总绿色信贷占比60%,绿色金融产品占比70%,员工专业绿色认证占比80%,银行自有建筑100%获得绿色建筑认证,全行实现100%碳中和等标准,成为全国首家绿色商业银行。
在绿色信贷领域已建立指标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在赤道原则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还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王遥:区别于赤道原则一类自愿性原则,我国在绿色信贷的监管规定上已作出了很高的要求。我国已成为少数几个在绿色信贷领域建立了指标体系的国家。现行的绿色信贷政策包括涉及绿色信贷的标准、支持范畴、统计制度和报送制度等。除此之外,中国人民银行已将绿色信贷纳入到宏观审慎的考核体系中。在强有力的监管政策支持下,未加入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也须保证在绿色信贷业务的较高标准。
我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在完善过程中,除了借鉴赤道原则的国际标准外,还需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要。目前来看,我们需要解决和正在解决的问题包括:通过完善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贷款人责任、诉讼资格和连带责任制度,促使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激励、管理并降低绿色信贷成本。研究实施差异化风险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可行性,并在绿色标准统一的前提下,探索出台贴息、担保等激励政策。推动银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价机制。结合国际惯例,建立健全银行业绿色信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产,进一步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风险管理,研究扩大上述工作的适用范围,形成适用于不同体量的商业银行的监管方案。
将“绿色”融入银行战略决策
中国经济时报:未来中国银行业如何实现绿色转型?
王遥:从目前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看,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在针对商业银行的宏观审慎考核体系中,纳入了绿色金融的因素。其中,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数量和质量,以及是否发行过绿色金融债等因素,已经纳入考核标准中。人民银行也已将绿色债券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常备借贷便利(SLF)、抵押补充贷款(PSL)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并且正在将绿色信贷逐步纳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SLF等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持有合格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获得人民银行提供的较低成本的抵押融资。
面对已有的政策利好,中国银行业在绿色转型的过程中,需要系统制定绿色转型战略规划,将“绿色”融入到银行所有的战略决策、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才建设、品牌宣传之中。明确环境友好、社会责任、经济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主体经营、结构优化和基础管理等方面明确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从环境信息披露、环境风险管理、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环境成本评估等方面,构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框架。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理财产品,以及与保险、基金、融资租赁、信托等其他机构的产品创新合作等方面,最终形成银行业绿色转型的综合解决方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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