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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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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环境权益市场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作者:

【摘要】该报告梳理了中国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节能量)和水权四个主要试点示范市场的发展进程和现状,概括总结了四个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发展环境权益市场、丰富融资工具的政策建议,希望能为完善环境权益市场提供来自智库的研究智慧,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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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从2011年10月开始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市场在2013年到2014年陆续启动,2016年12月四川省和福建省也启动了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全国碳市场宣布启动。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各试点市场政策既有共性也各有特点,部分试点进行了碳金融和融资工具方面的尝试。2018年各试点市场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差距较大,广东、深圳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较大,重庆、天津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较小;在价格方面,北京配额的平均价格最高,约为57.93元/吨,而重庆价格最低,约为4.36元/吨。目前全国碳市场处于基础建设期,正在进行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建设以及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为下一步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及第三阶段的电力行业间配额现货交易做准备。

(二)问题和挑战

1. 碳市场建设缺乏法律基础

2. 试点市场活跃度低、价格波动大

3. 市场信息透明度和数据准确度有待提高

4. 碳金融发展缓慢

(三)建议和展望

1. 完善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

2. 制定稳定积极的交易政策和灵活的价格调控机制

3. 加强MRV(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建设

4. 推动碳金融发展

二、排污权交易市场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从1987开始排污权交易的起步尝试,交易探索时间早,但进展缓慢,目前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融资工具发展不成熟。虽然全国的大多数省份都开展了排污权的相关工作,但实际效果有限。在发展排污权交易的同时,国家推进了排污许可制度的建立,将形成“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多种污染物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 的现行排污许可制度。

(二)问题和挑战

1. 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体系不完善,交易制度设计不成熟

2. 初始分配不公平,定价方法不统一

3. 二级市场不活跃

4. 需要落实与排污许可制度间的衔接工作

5. 与环保税有重合部分

(三)建议和展望

1. 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法规和制度

2. 完善排污权初始分配和定价制度

3. 采取措施提高二级市场活跃度

4. 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

5. 与环保税积极配合协调,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三、节能量和用能权交易市场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

2011年国家提出研究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后,各地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节能量交易探索,但未形成规模交易。2014年,用能权交易在节能量交易的基础上提出,自2017年起,开始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四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其中浙江省的推进力度最大。目前用能权交易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几乎没有融资工具推出。

(二)问题和挑战

1. 节能量交易与用能权交易本身存在市场重复建设的问题

2. 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重叠问题

3. 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制度

4. 节能量评估、用能权配额的确定与发放执行难度大

(三)建议和展望

1. 解决节能量交易与用能权交易间市场重复建设的问题

2. 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衔接工作

3.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搭建好交易平台

4. 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法学,完善交易制度

四、水权交易市场

(一)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从2002年开始初步尝试与实践水权交易,2014年7月启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七个省区的试点工作,2017年底七个省区的水权试点基本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将水治理模式向以市场为导向的需求侧管理方式转变。2016年6月28日,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开业运营,从中国水权交易所公布的成交信息可见,达成交易的水量相对于全国水资源的使用量而言仅占极微小的一部分,目前市场发挥配置水资源的作用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整体进展较慢,尚未推出基于水权的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

(二)问题和挑战

1. 水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的保障力度薄弱,不利于激励用水者参与市场交易

2. 市场的作用发挥不足,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较差

3. 交易平台在服务市场、促进市场活跃度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

4. 各地交易价格差异大,无法体现水权真正内在价值

(三)建议和展望

1. 在总结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推广复制经验的具体目标和方向

2. 重视水权交易市场发展与其他水利改革措施的衔接和协调,培育市场更好地发挥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3. 通过制度设计的完善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

4. 建立健全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障机制,探索市场外部性问题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