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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重点碳排放单位采取配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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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理事会通过新的工业排放条例,对电池碳排放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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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新规将施行,专家建议强化科技研发和数据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5月1日起施行,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多位专家表示,应加快能源科技研发,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黄震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仅是减排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未来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战略选择,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系统性变革。他认为,应通过法律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强制性来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立足我国法治基础,制定专项立法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法律体系构建。对双碳目标的基本原则、战略规划、管理体制、减缓与适应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予以明确,将碳排放标准、核算、监测、碳排放权交易等关键制度纳入其中,为双碳相关的政策、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等提供上位法依据。
同时,启动对环境保护法、资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清理现有法律与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目标不相适应的内容。研究推进双碳目标带动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涉外新领域相关的补充立法,形成一个涵盖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双碳目标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应做好顶层设计,做好立法、修法等工作。”黄震建议,加快“碳中和促进法”“能源绿色转型法”等专门性立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制订,为相关的政策、规章、条例、规范性文件等提供上位法依据。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
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大会上,有专家表示,温室气体排放的数据质量是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应规范和创新数据质量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合法性和规范性。有关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等应按要求分别公开排放相关数据、核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