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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9.2

发布时间:2022-09-02
国内

(一)全

1.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2. 生态环境部:核电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选项



(二)地方

1. 陕煤红柳林矿业公司:国内首个新鲜空气矿井成效突显

2.山东出台全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支持政策

3.上海:探索建设氢交易平台 规划建设氢能港口

国际

1.英媒:瑞士启动节能运动 或实行能源配给制

2.壳牌于南非东海岸寻找石油和天然气计划遭拒

3.南非能源部长:欧洲能源危机凸显煤炭价值

4.美国垃圾发电装机厂开始退役 不再新建



观点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


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需要把握好五个坚持,即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突出重点、坚持协同推进;三个统一,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任务与高质量发展的统一、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的统一、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的统一;一个观念,即全局观。


当前,气候资金供需矛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的落实,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存在巨量资金缺口,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根据有关机构测算,中国2021—2030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为14万亿~22万亿元,而由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引导和促进各类资金更好地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是一项艰巨任务,更是一项全新的重大课题。


2015年,我们以“强化投资引导,加大金融支持”为重点,创新提出气候投融资概念,并于2016年首次将“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写入由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侧重对气候效益的考虑。气候投融资工作既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具体抓手,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工作举措。生态环境部正积极部署和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协同,动员更多的资金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此外,有四大举措推进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一是制定和发布气候投融资的顶层设计文件;二是推动金融部门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做出系统性响应;三是加强部企战略合作;四是重视发挥气候投融资在支持减污降碳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