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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 7.1

发布时间:2020-07-02

国内

(一)全国

1、2025 年我国计划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5万辆

2、生态环境部公布7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二)地方1、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申报渠道开通2、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国际

1、2020年第1季度英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份额达47%

2、墨西哥2019年风电新增装机量同比增长125%,达1590MW

观点

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

近年来,我国金融进一步扩大开放,绿色金融由其某种程度的公共物品性质,在国际国内的交流更加频繁、深入,成为塑造全球金融治理新秩序的重要内容。兴业银行拓展视野、提高站位,尽自身最大努力参与和推动这一宏大进程。

一是持续引入国际经验。在国内同业中最早建立绿色金融专业研究团队,积极学习、引进和推介国际最新实务经验、监管政策、学术成果,成为我国绿色金融重要智库。以此为基础,创设推出“兴业绿色景气指数”,开发信贷碳强度指标,主动承担“蓝色债券”标准流程建设,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引进翻译《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的社会与环境影响管理》等专业书籍,结合国际研究及国内实践提出了降低银行绿色融资风险权重、绿色债权优先受偿、绿色资产证券化免于风险自留等获得广泛回响的政策建议,绿色金融发展获得更强引领和推动力量;凭借在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的前沿研究和丰富实践,受邀参与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能效信贷指引》《绿色银行评级方案》等多项绿色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首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规划方案及有关地方政府绿色金融政策文件的起草。

二是积极讲好中国故事。同国际金融公司、日本瑞穗银行、三菱日联银行、中国台湾地区国泰世华银行和玉山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合作,以多种方式向越南、泰国、蒙古、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银行同业分享交流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介绍中国绿色发展成果。先后加入了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等众多国际合作组织,成为首批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的国内金融机构,签署了由中国绿色金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倡议》,积极推广《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原则》,充分展现了我国负责任金融机构形象。全面参与《赤道原则(第四版)》修订,使这一国际黄金标准充分考虑到中国实践、中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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