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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9.11

发布时间:2025-09-12

国内

(一)全

1、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8月)调度视频会

2、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能源合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二)地方

1、西藏绿电首跨区域送沪交易达成,填补两地合作空白

2、年送清洁电量86.7亿千瓦时,内蒙风光储能基地三项500千伏送出工程同时开工

国际

1、国际能源署强调政策在推进氢能项目中的作用

2、非洲最大水电项目 —— 埃塞俄比亚复兴大坝正式启用

观点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梁朝晖:四个视角看碳市场,扩容和配额是关键,管理短板需补齐

碳市场作为激励低碳经济增长的重要工具,通过直接或间接提高碳排放密集型商品和服务的成本和价格,激励企业和个人转向低碳替代品。国际视角:碳市场加速扩容,行业企业降碳转型进程需提速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11年至2022年,全球碳排放量从314.85亿吨增长到341.17亿吨。按照部门划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结构来看,2022年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前三个部门分别是电力和热力生产行业、其他工业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占比分别为43.8%、23.3%、18.4%。全球碳市场扩容是大势所趋。欧盟计划在现有的欧盟碳市场(EU ETS)以外,创建新排放交易体系(ETS2)——新系统将涵盖并解决CO2建筑物、道路运输和其他部门(主要是EU ETS未涵盖的小工业)的燃料燃烧排放。欧盟今年起开始ETS2的排放监测和报告工作,2027年正式启动ETS2,运营后将涵盖更多上游的排放。(资料来源:ETS2:建筑、道路运输和其他部门)区域视角:创新举措在区域性碳市场先行先试,广东、上海等地在多领域实践碳市场在中国建立时间尚短,一些创新举措可能先在区域性的碳市场先行先试,待制度成熟后再推广至全国碳市场,因而区域视角为未来碳市场改革方向提供了观察窗口。例如:对提升碳市场活力,《意见》要求“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广东、湖北、上海等地金融机构已推出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但由于碳配额缺少配套法律明晰其担保物权,质押时的价值评估、违约时的资产处置等流程面临不确定性,制约着这项业务推广。8月,广东省发布政策性文件,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允许企业将碳排放配额作为合法质押标的进行担保融资,为碳资产权属提供法律依据,有助于碳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市场视角:明确企业预期,配额管理稳中求进《意见》提出碳配额将逐步由目前的“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也就是说,未来将先确定行业总量,然后再定企业的配额分配,并且总量需要每年下降;总量下降将使碳配额更具稀缺性,从而向市场传递碳价上涨的政策信号,引导企业的预期和行为。以电力行业为例,此前采用基准线法实施配额分配,虽然基准线逐年下降,但行业排放总量上升,从2019年的45亿吨左右增加到目前50亿吨以上。未来实施总量控制后,电力企业亟需进一步加大减排投入力度。当前,各级政府正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方式转变,“十五五”时期全国碳市场既需要深入推进改革举措,又需要确保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民生保障;碳市场需增强活力、同时不能大幅波动,就需要给予企业稳定的政策预期,同时建立稳定市场的配套机制。未来全国碳市场将综合运用配额储备、调整CCER抵消比例等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将碳价稳定在合理区间。管理视角:齐头并进,工作短板需补齐《意见》对碳排放管理流程中的数据核算、报告、核查、信息披露等各环节都进行了部署。例如:对于碳排放计量工作要求“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制定计量技术规范,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等。目前国家对于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资质尚没有强制性要求,未建立全国性核查机构的市场组织网络,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各地碳核查现状不尽相同:有的省份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企业库,需要具备一定的国际国内温室气体领域内相关认可资质;有的省份对碳核查机构进行备案制管理;还有的省份由重点碳排放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十五五”时期实施全国统一资质管理后,也将对该行业的规范和格局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