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一)全国
1.国家能源局批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304项能源行业标准
2. 国内首个省级绿电直连实施方案出炉
(二)地方
1.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到2045年,零碳能源供给系统全面建成!
2.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引导“矿山修复+新能源”,因地制宜,布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储能设施
国际
1.挪威与美国续签水电和海洋能研究协议
2.英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公司筹集3.45亿英镑,用于609兆瓦清洁能源建设
观点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研究员冯奎:推进制度创新,以区域协调扩内需
以区域协调扩大内需,是我国独特发展优势的体现。作为超大规模经济体,我国广阔地域与庞大人口构成多元需求市场,区域差异中蕴藏发展势能。制度层面,我国既有中央统筹的“全国一盘棋”,又有地方协作的灵活性,如长三角一体化中的三省一市联动,通过协同治理实现资源整合,达成“1+1>2”的帕累托改进,为内需增长提供制度保障。展望“十五五”,以区域协调扩大内需仍有广阔空间,但需突破诸多体制机制瓶颈,一些问题需加紧探索。比如,其一,如何完善全国性区域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例如国家水网这类跨区域工程,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单纯依赖地方财政难以为继。当前市场化融资工具不足,中央与地方出资比例仍需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十五五”是否可探索“财政引导+市场运作”模式?能否通过发行长期专项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等方式破解资金难题?如何根据项目受益范围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出资责任,保障重大基建持续拉动内需?其二,怎样更有针对性地破除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的各类壁垒?现在在一些区域,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内卷”。例如,部分地区对本地企业在政府采购中设置隐形加分项,限制外地企业参与。针对这种“内卷”,仅是打“口水仗”似乎并没有作用,还会混淆其与合理竞争的边界。如何在法律、规则层面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务之急。比如,可考虑通过强化反垄断执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三,如何健全中央与地方、地方间的利益补偿机制?这涉及到中央、地方多方的利益重构。以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为例,主产区为保障粮食安全限制产业发展,主销区则享受粮食供给红利,却缺乏常态化补偿渠道。应如何建立量化核算体系,依据资源输出量、生态贡献值等制定补偿标准?能否随发展阶段动态调整补偿机制,平衡各方利益?其四,如何优化非市场化互助帮扶机制以助力区域协调以及扩大内需?当前的一些区域互助存在“重资金轻能力”倾向,如东部对西部的产业转移,有时会因当地技术、人才短缺导致效果打折扣。共同富裕不仅需要物质帮扶,更需培育内生动力。怎样从“输血”转向“造血”?如何避免帮扶成为简单的资源转移,而是构建起可持续的能力提升体系,让欠发达地区形成自身的发展造血功能?其五,如何创新区域政策供给机制?有时统一政策不一定适配区域差异,比如东部需科创激励政策,中西部更需基建与产业扶持。过度强调统一可能抑制地方活力,而过度放任地方自主又可能偏离国家战略。“十五五”时期能否构建“中央定框架、地方填细节”的弹性机制?比如中央明确区域发展导向,地方在土地、财税等方面拥有适度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如中西部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试点灵活的用地政策,既服从全国布局又激发地方能动性,这一路径是否可行?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要破解这些问题,需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十五五”时期若能在制度创新上破题,区域协调定能释放更大内需潜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