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连锁董事绿色经历会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吗
原文作者:王分棉,贺佳,陈丽莉
期刊:中国工业经济
关键词:绿色经历;连锁董事;资源依赖理论;绿色创新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绿色发展的重要性,企业作为绿色创新主体,对优化中国绿色创新结构、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然而,当前中国绿色创新主体结构存在显著失衡问题,突出表现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是主要创新主体,而企业参与度不足。这种失衡源于绿色创新固有公共知识属性和环境保护属性,导致企业动力不足,并且其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加剧了融资约束。此外,绿色创新的技术复杂性要求企业整合跨领域资源,使其难以独立完成创新活动。解决这一结构失衡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企业绿色创新动力,即破解其面临的信息不对称与融资约束两大瓶颈。为此,文章聚焦连锁董事这一企业获取外部资源的重要渠道,并探讨核心问题:拥有绿色经历的连锁董事,能否帮助企业克服信息不对称与融资约束,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在提质增量两方面的协同发展?
二、研究假说
假说1: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对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有显著正向影响。
作用机制:
1.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对绿色创新的限制: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凭借专业知识和外部网络,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快速、高质量的绿色创新信息,如技术动态、政策趋势。有信息获取成本低、速度快、可靠性高等优势。
2.有助于缓解融资约束对绿色创新的制约: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通过信息效应和资源效应来帮助企业获取资源以缓解融资约束。在信息层面,可以通过商业网络传递绿色创新意愿,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获取低成本、长期限的绿色信贷,同时履行监督职能,确保资金用于实质性创新活动。在资源层面,可以增强债权人的信任,拓宽外部融资渠道,降低债权人与企业间的沟通成本,最终实现“增量提质”。
假说2:相较于没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对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的促进作用在新《环保法》实施后显著增强。
作用机制:新《环保法》显著加大了企业环境治理的压力。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能更好地利用这些董事的专业知识、信息和资源来开展绿色创新。没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缺乏相关资源,难以有效应对压力。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筛选
本文以2008—202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CNRDS、连锁董事简历信息库、CSMAR。
(二)实证模型与变量设计
建立模型(1)、(2)以分别检验假说1和假说2,模型所有自变量全部滞后一期:

文章采用更适用于偏态因变量的高维固定效应面板泊松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因变量GreenInnovation表示企业绿色创新情况,自变量EEInterlock表示第t-1年i企业董事会中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数量,∑Controls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Year、Industry分别表示控制了年份和行业固定效应;ε代表随机扰动项。
模型(2)采用DID模型设定回归:

Time为新《环保法》实施前后的虚拟变量,2015年及之后的年份为1,2015年之前的年份为0。Treat为企业是否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虚拟变量,如果一个企业至少有1名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则为实验组,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Treat×Time的系数β1是本文关注的核心,它衡量了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相对于没有的企业在新《环保法》实施后对企业绿色创新促进作用的变化。
四、实证结果
(一)模型1
据表1,根据第(2)、(4)、(6)列的结果可知,EEInterlock的系数分别为0.2273、0.2499和0.1933,且都在1%水平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并且数量和质量都得到显著提升,假说1得到支持。文章采取Heckman两阶段模型处理内生性问题,并对表1的主要变量做了一系列替换来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与表1一致。

(二)模型2
表2(1)-(3)列分别报告了新《环保法》实施前后是否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对企业绿色创新、绿色创新数量和绿色创新质量影响的差异,结果显示,Treat×Time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616、0.1481和0.0987,且分别在5%、1%和10%水平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实施新《环保法》后,相较于没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显著增强,假说2得到支持。表2的结果也进一步支持了假说1。
文章借鉴Alderetal.(2016)的平行趋势检验方法,将2011-2014年作为参照年,分别构造变量Treat×year2011、Treat×year2012、Treat×year2013和Treat×year2014,观测在新《环保法》实施前是否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两类企业可能存在的趋势性差异,结果如表2第(4)-(6)列所示,交互项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在新《环保法》实施前是否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两类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不存在系统性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说。另外,文章对Treat×Time交互项进行了500次随机抽样做安慰剂检验,结果符合安慰剂检验的预期,证明文章DID模型的结果稳健。

(三)影响机制分析
(1)减轻高管短视的渠道
检验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是否会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采用分析师跟踪数量(Analysts)衡量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Analysts越大,表明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以企业期末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之和衡量企业当年获得的信贷资金。据表3第(1)、(2)列,结果显示,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缓解融资约束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文章进一步分析认为,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通过减轻高管短视倾向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缓解融资约束。文章通过WinGo财经文本数据平台,采用“短期视域”词汇总词频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总词频的比例来构建高管短视倾向指标Myopia,鉴于Myopia取值范围为[0,1],采用分数Probit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表3第(3)、(4)、(5)列显示了检验结果。结果显示,有绿色经历的连锁董事是通过缓解高管短视倾向来减轻企业信息不对称和缓解融资约束的。并且高管短视倾向越低,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低、融资约束越小。
至此,本文检验了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减轻高管短视倾向→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缓解融资约束→绿色创新“增量提质”的作用机制。

(2)连锁董事绿色经历的独特作用检验
由于绿色创新的独特性,文章在一般创新的基础上另外再做了两个检验:
①检验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是否会影响企业的非绿色创新:
采用企业创新总量减去绿色创新量来衡量非绿色创新,对基准模型(1)重新回归,因变量分别替换为企业非绿色专利数量、非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和非绿色发明专利数量,回归结果如表4。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这些连锁董事的绿色经历仅对企业绿色创新发挥了作用。

②检验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是否会通过影响高管环保意识影响企业环保活动进而促进绿色创新:
通过WinGo财经文本数据平台搜集环保相关词汇总词频,采用环保相关总词频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总词频的比例衡量高管环保意识(GreenAware);采用企业是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GreenAction)和企业是否开展环保教育培训(GreenEducation)两个指标衡量企业开展的环保活动。表5第(1)列采用分数Probit回归进行检验;第(2)-(5)列采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增强了企业高管环保意识,也促进企业开展了更多的环保活动。文章至此检验了连锁董事绿色经历→增强高管环保意识→增加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教育培训→绿色创新“增量提质”的作用机制。

两种机制图示如图1:

(四)异质性分析
文章将研究样本分别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企业、有环保处罚和无环保处罚企业六个子样本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显著促进国有企业、东部地区企业和有环保处罚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但对非国有企业、中西部地区企业和无环保处罚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不显著。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1)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绿色创新,且对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都有促进作用。
(2)相对于没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比新《环保法》实施前出现显著提升。
(3)影响机制检验发现,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通过减轻高管短视倾向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缓解了融资约束,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同时,这些连锁董事的绿色经历发挥了实质作用,通过增强高管环保意识来推动企业开展更多的环保活动,进而促进绿色创新“增量提质”,而对企业非绿色创新没有显著影响。
(4)从企业特征看,国有企业、东部地区企业和有环保处罚企业更有利于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对企业绿色创新促进作用的发挥。
(二)启示
(1)聘用绿色经历连锁董事:企业可通过聘用有绿色经历的连锁董事获取绿色创新信息和资源,突破信息不对称和融资约束,提升绿色贷款的使用效率,推动高质量绿色创新。
(2)增强环保意识:企业应增加连锁董事的绿色经历,开展环保教育与培训,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提升全员环保意识与绿色创新动力,落实绿色创新战略。
(3)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政府需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增强绿色信贷创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约束,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优化绿色创新主体结构。
(4)制定合理环境规制:适度环境规制压力可激励企业开展高质量绿色创新,但需因地制宜,关注地区和企业类型差异,精准引导企业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5)培养绿色创新人才:推动高校培养绿色创新人才,鼓励企业聘用具有绿色教育背景的人才,并通过高管培训提升绿色专业知识,激发绿色创新热情,促进高质量绿色创新发展。
六、原文摘要
企业能否成为绿色创新主体以优化中国绿色创新主体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有效突破企业绿色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本文基于资源依赖理论,利用2008—202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泊松模型,实证检验了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会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同时对绿色创新数量和质量都有促进作用。新《环保法》实施后,相对于没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的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显著增强。异质性分析发现,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可以促进国有企业、东部地区企业和有环保处罚企业绿色创新“增量提质”,但对非国有企业、中西部地区企业和无环保处罚企业没有显著影响。从影响机制看,有绿色经历连锁董事通过减轻高管短视倾向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缓解了融资约束,从而促进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创新活动;通过提升高管环保意识来促进企业开展更多环保活动,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但对企业非绿色创新没有显著影响。本文的结论不仅揭示了企业如何通过绿色经历联结来突破绿色创新限制的影响机制,而且对于改善中国绿色创新主体结构失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作者:
谭心怡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指导老师: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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