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在开辟民营经济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方面,要发挥好资本引领作用,助力夯实民营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7月1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31条政策”)有两条明确指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并分别用两个独立的自然段重点论述,比在这之前发布的民营经济融资政策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一、民营经济融资制约因素分析
民营经济由于其规模较小,受政策影响较大,资金运营经常面临困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突出和迫切,亟需金融提供优质服务。我国民营经济的融资制约因素较多,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体制机制问题。比如,民营经济信息化的信用体系一定程度上不健全、不畅通;再比如,民营经济中还有很多落后产能、僵尸企业过多挤占信贷资源,等等。
具体来说,我国民营经济融资制约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减税降费应对疫情效果不大。为对冲疫情影响,多地已经发布了税收减免政策。但很多民营企业由于疫情防控期间营收极低,税负几乎为零,减免税效果十分有限。社保缓交一个月的措施同样面临制约。我国社保缴费基数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即便企业为渡过难关暂时降低了人员薪酬,其社保缴费金额仍以正常金额计算,且考虑到生产恢复进度,减税降费对于民营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有限。
第二,提供融资服务的内生动力不足。民营经济的主体是民营企业。部分银行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支持民营经济是自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盈利模式、培育优质客户的重大机遇,尚未把民营经济作为盈利点,提供融资服务的内生动力不足。有的银行在高风险和高服务成本的约束下,更倾向于为大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健康企业,因要配备更多人员进行风险调查,人工成本高,从而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第三,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知识不够。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才能对企业提供个性化和特色化的金融服务,这对银行业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提出挑战。银行对民营经济项目贷款往往主要看投资主体的背景和实力,而不是看项目前景和科技含量,从而导致民营经济融资困难。
二、民营经济融资的目标任务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放眼长远,建立民营经济融资长效机制。比如,过去一些金融机构把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简单等同于信用收缩,对民营经济采取“一刀切”限贷、收贷、断贷措施,挫伤了民营经济的积极性,民营经济对此多有反映。
我国民营经济融资的目标任务主要有:
一是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国民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规范发展和稳健经营。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规范股权投资市场建设,理顺股权定价体系,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也要练好内功,建立明晰的产权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制度,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升企业家的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二是探索股权投资模式。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层次投融资体制,民营经济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不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很有必要借鉴国际上业已成熟的融资经验探索股权投资模式。股权投资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来源于保险、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同时,允许商业银行运用少量一级资本或发行集合投资计划资金,以股权投资基金方式间接参与对中小企业及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并将信贷与股权投资联动。
三是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针对民营经济提供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应当充分考虑健康产业的专业性和专利权,可以探索对其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以商业银行为例,银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可以专门设置专业人员对民营健康企业的专利权进行价值重估和风险评估,确定融资产品和额度。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专业化程度不高和融资工具单一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市场细分不够充分和专门服务不能跟进的缺陷。
四是完善精准融资服务措施。民营健康企业规模较小,类别较多,而且个体之间差别大,地域分布广,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精准化和差别化的服务模式。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总行在其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等实质性考核方面尚未考虑个性化因素。在间接融资模式中,银行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授信发展模式并不适应民营经济“小型、分散、专项”的行业特征。
三、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建议
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要靠金融机构之间互相配合、金融服务和自身改革协调一致、新理念与新信息技术保驾护航,要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31条政策”和“18条政策”(《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为民营经济融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金融学的本质功能和现实企业需要看,需要及时建立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良性运作机制及相关配套机制,完善民营经济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以形成支持民营经济融资的合力。
第一,设立更多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积极引导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有潜力、有市场、有带动作用的民营经济,并在股权投资的同时推动民营经济完善法人治理,应对转型升级面临的各类风险,推动民营经济规范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聚焦国家战略开展投资业务,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第二,营造良好的融资宏观环境。拓宽政策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建立并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长期融资方面的独特优势,发挥信息优势重点支持新兴产业中民营经济的项目建设,引导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支持民营经济转型融资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民营经济的信任体系建设,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规模,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力度,以期实现民营企业的“面扩、量增、费降”资金撬动效应。
第三,开拓更顺的融资扶持渠道。针对民营经济关联性强、上下游明显的特点,充分利用民营经济产业链龙头企业和生态群电商平台资源能力,有效管理民营经济纾困基金,构建中小微金融服务新的长效模式。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四,建立更全的融资支持政策。开展民营经济融资促进行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持续加大民营经济融资促进力度,建立更全的融资支持政策。加快权益市场制度建设,扩大企业权益融资比例,强化权益融资市场的创新支持功能,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建立更全的融资风险防范政策。针对民营经济生产性和服务性企业,分门别类地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全面提升资本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本文原发布于经济学派公众号。
作者:
任国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健康金融实验室(资源库)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