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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美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中美绿色金融合作展望(下)

发布时间:2023-04-01作者:李辰昕等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随着世界各国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我院推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系列观点文章,旨在向中国利益相关方介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总结各国家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并探讨中国与其在绿色金融领域合作的前景。本篇文章是系列文章第九篇,介绍美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并展望中美绿色金融合作前景。

一、中美绿色金融合作经验总结

根据以往的经验,由于民主党与共和党对于气候问题的态度不同,美国联邦政府很难在国家层面长时间坚持一贯的气候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大大延缓了绿色金融发展进程。在这一方面,中国需要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把目光放长远,制定政策时统筹兼顾,保证政策全面、协调、可持续。另外,中国在与美国开展绿色金融合作时,要树立周期意识,注意把握两国绿色金融合作的风口,同时中方需要预判美国宏观气候政策的回退,并相应地做出准备。中国还要看到美国次国家政策与微观政策对国家政策的补位作用,看到市场强大的力量,在绿色金融的制度设计中,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私人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调动市场微观主体的活力。

对于美国的碳市场而言,其发展一波三折,原因大概在于前期缺少强制性要求或严格的法律规定,过低的优惠力度或者自愿性条款无法激发企业足够的减排与交易动力。未来,中国在推进国内碳市场建设时,需要更加注重市场与政策的协调,完善的政策法规是碳市场有效性的基石。在碳市场试点过程中,要做到分阶段逐步推进、科学分配配额、加强市场监管、必要时采取价格管理措施等,以保障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尽量避免出现类似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碳价格大起大落的问题。当然,美国碳市场也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比如,两个区域性碳市场内各州自主性较大,充分考虑了各地区间经济、人口、工业基础等因素的实际差异,在统一的交易规则、统一的配额管理平台、统一的配额拍卖平台下又尊重异质性,鼓励各地区探索属于自己的最佳行动方案。

美国绿色金融市场高度发达,为资金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渠道,而各类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也为美国绿色项目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发挥了巨大作用,彼此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据此,中国应培育多元化的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保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体系中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与机制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逐步提高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投资与贷款的比重,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市场良性循环机制。

二、中美绿色金融合作展望

特朗普政府时期,中美关系滑向对抗,美国寻求与中国脱钩,在贸易方面发生争端,对中美合作产生了极大的破坏。新总统拜登上任以后,逐步梳理调整新的对华政策,尽管也将中国视为美国“最大的竞争对手”,但拜登展现出了更多的“战略耐心”,未来4年,中美将处在“竞争与合作”并行的大战略框架下,中美须抓住窗口期,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合作,为全球树立榜样,带头扩大绿色金融规模、打造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同时,中美气候和绿色金融领域的对话和合作有望推动中美关系回暖,成为双方战略重启的重要突破口。

绿色金融领域是中美两国合作和对话的良好突破口。两国在绿色金融领域存在良好的合作基础。早在2010年中国部分省份就开始推进与美国的绿色金融合作。2016年奥巴马执政时期,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就全面启动了两国绿色金融合作,并成立了中美绿色基金等。当前,拜登推行“绿色新政”,力主“为中产阶级服务”外交,重返《巴黎协定》,积极引导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为实现碳中和制定了长期战略,大幅提高绿色投资,建设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打造公平的清洁能源未来体系。在拜登的“绿色新政”框架下,已有的中美绿色合作项目将有加速。比如,成立于2016年、已投资超过100亿元的“中美绿色基金”将会进一步推进;除此之外,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绿色交通,碳交易方面存在合作前景。

当然,中美未来的绿色金融合作依然存在亟需解决的难题与障碍。一是中美长期缺乏战略互信。当前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和中美关系的基本方面与《巴黎协定》签订之时相比已发生深刻变化。在特朗普政府的单边主义和极限施压政策之下,中美在贸易、关税以及科技等领域均出现了争端,两国关系遭受了极大的破坏与恶性下滑,中美政府间互信严重受损,势必会制约在气候变化专门领域合作的深化。比如,在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重启时,美国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各自宣布了各自国家担任新小组联合主席的角色,但双方在声明中均未提及对方。尽管如今绿色发展已基本成为各国共识,但在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要实现落地,仍需要以大国互信为基础,否则“绿色”理念将只停留于表面。

二是由于美国对华政策随执政党更替而频繁变更,长期中美合作仍具有不确定性。在民主党执政的窗口期内,中美绿色合作需加快步伐,抓住美国加码绿色产业的时机。中方不妨主动寻求与美对话,成为议程设置方,占据话语主动权。可以尝试重启过往一些已休眠的中美对话机制,如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中美金融研讨会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拜登政府“绿色新政”的政策力度与时间跨度较大,且许多政策的规划方案不够细致,实际执行效果还未可知,而后继政府未必会完整继承拜登的政策,因此绿色领域的长期国际合作具有不确定性。

三是中美绿色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中美绿色产业认定与分类指导方案具有显著差异,同时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在国际上也尚未形成统一而权威的定义,这为跨国绿色投融资增添了无形的阻碍,提高了企业调研成本,使得绿色资金的国际流动缺乏活力。美国绿色金融标准及多数通行国际标准以市场自愿采用或遵守为主,如果参照标准的企业多,就会形成市场规则,从而进一步形成通行标准;与此不同,我国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标准均由金融和产业主管部门出台,具有强制执行力。目前,中欧已共同牵头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该目录囊括了中欧绿色与可持续金融目录所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极大推动了中欧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而中美两国尚未有类似的合作。未来,中美两国应着力促进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针对绿色金融分类法进行深入交流,促进双方乃至国际绿色金融产品的多方认证和流通。为了推动国际绿色投资,中美应合作探索国际绿色金融认证和国内绿色金融分类法结合的可能性。

四是中美信息披露机制不统一。因会计准则与财报规则不同,以及绿色产业分类不同,种种差异造成了中美在绿色项目与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难以统一。没有双方基本相互认可的信息披露机制,将使得跨国绿色产业投融资存在信息不对称,同时难以建立国际性的绿色产业与环境信息数据库,使得不同国家的绿色项目与企业没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和数据对比。中美双方在环境披露工作上都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两国应加快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报告标准与气候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并考虑双方披露机制的协同效应。中美两国可以携手打造“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项目”标杆库,划设可操作性的标准,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合作网络。中美双方还应加强知识与经验共享,持续开展中美政策和技术交流,识别中美双方感兴趣的领域计划和项目,举行政府间和非政府专家会,促进地方政府、企业、智库、学者和其他专家的参与,根据不同国情各自、携手并与其他国家一道,加强缩小差距的行动与合作,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和气候技术创新,发起新的绿色金融合作倡议。

想要解决中美在气候合作方面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必须深入挖掘双发重启、深化气候合作的机会与潜力。中美气候合作有如下几个有利条件:一是两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愿景和目标相似,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拜登政府则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两国的减排承诺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二是两国的气候行动重点领域重合,包括加速能源转型,推动交通、建筑、工业的低碳发展,开发低碳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如电动车、氢能、储能以及碳捕捉、储存、利用等),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碳市场等。三是两国在推动多边进程方面的意愿一致,包括尽快落实《巴黎协定》,推动国际发展援助的多边合作,支持第三方国家(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四是双方有合作经验且相互熟悉的杰出人物重返舞台,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关系基础,这有利于中美之间顺畅沟通,培育工作层面的互信,在复杂情况下拓展气候合作之路[2]。

目前,中美关系尚在回暖过程中,中美双边气候对话与合作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利用多边机制创造交流机会,一方面应继续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渠道进行对话合作,另外一方面利用G20等多边机制探讨促进绿色低碳复苏的绿色财政和绿色金融政策,探索低碳基础设施投资合作,广泛拓展气候合作的对话渠道和潜在领域。其次,在官方关系复杂敏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专家层面的对话开始,通过开展二轨对话,创造开展一轨半乃至一轨对话的机会,逐步提高对话等级,深入交流释疑解惑以增强互信和理解,共同推动多边进程,为日后恢复政府间工作机制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中美双方应循序渐进地推动两国政府建立常规对话合作机制。现在中美已达成一致,同意建立“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并计划定期举行会议,并重点强调在本十年内加强具体实在的气候行动。在拜登政府已组建起强大的气候团队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应在更高授权级别层面开展内外协调,与美方气候团队各层级人员对接,共同提高沟通谈判效率,有效互动。

总的来说,美国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也是当前碳排最多的两个国家,在气候行动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面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展望中美气候合作未来,仍不免会有波折,但合作共赢才是出路。两国政府应加强合作,共同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带头履行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框架下的减排承诺,督促金融部门加快绿色发展的脚步。在政策制定、完善立法、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绿色金融监管环境发生改变。中美应一同发挥大国担当,协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加大海外绿色投资,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为绿色项目提供更多的优惠贷款。

作者:

李辰昕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毛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