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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王遥:共同努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发布时间:2020-08-29作者:

“新冠疫情后的经济恢复更应该是一种转型”这一想法正逐渐深入人心,许多国家利用这一机会加快全球绿色转型的投资。欧盟和中国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的领导者,双方都有能力引领这一潮流。日前,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应智库欧洲之友的邀请,撰文阐述了未来应采取怎样的措施,以战胜气候危机,确保绿色转型不落于人后。


 

      中国和欧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双方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都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也都是全球绿色金融体系的领跑者上。虽然仍处于早期阶段,但绿色金融合作日益成为未来中欧双方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2019年中欧峰会《联合声明》就明确表示,要“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更具环境可持续性的经济”。此外,作为全球南北双方的代表,中欧合作对于在全球范围内扩大绿色金融的规模具有很强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中欧拥有广泛开展绿色金融合作的基础和明确的合作意向,近年来也进行了相关实践。而进一步扩大双方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首先,中欧双方应优先扩大彼此间绿色金融市场参与度。要提高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对方金融体系中投资和募集资金的水平,就需要相互学习经验。这意味着要理清和协调分歧,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实践,比如在对方市场发行绿色债券。
       当前,寻找绿色金融共同语言的尝试是双方“求同存异”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中欧双方在共同界定和比较那些项目和行业符合绿色金融标准,哪些不符合标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已经联合发布了两版白皮书,以促进双方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
       尽管已经展开的绿色金融标准统一的工作已经理清了中欧双方标准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提出了标准协调和统一的方法。但标准问题仍是阻碍增加彼此绿色债券市场参与度的绊脚石。但随着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和绿色债券标准的出台,以及中国新绿色债券标准的修订,2020年应是绿色债券标准统一的关键之年。绿债标准的统一可以进一步扩大覆盖至整个可持续金融领域,进而对世界上其他国家产生溢出效应。
其次,在深度参与彼此市场外,欧盟和中国应在第三国展开联合行动。而该行动的关键框架是中方“一带一路”倡议和欧方“欧亚互联互通战略”。基于这些框架的合作则是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和中欧共同投资基金内进行。虽然这些举措意图是促进共同发展,但迄今为止,所取得的效果却有限。因此,铁路和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促进欧盟、中国以及其他国家间的互联互通类型的项目应当优先开展,为中欧双方进一步展开合作奠定基础。
      中欧双方可以通过由欧洲投资开发银行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公共出资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此,能够通过开发银行示范作用,撬动欧盟和中国私人资本和商业投资,进一步鼓励资金流向可持续基础设施建设。在这一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诸如“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倡议作用。该原则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绿色倡议”共同发布,许多中欧金融机构签署了该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以提升投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进而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
      最后,欧盟和中国可以通过一揽子绿色刺激计划协调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由于中欧在支持经济发展过程中将金融体系摆在重要位置,而不仅仅是依靠财政支出。因此,这些一揽子刺激计划是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机会。到目前为止,新冠疫情的大流行还没有使得G20国家间出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协调刺激计划。如果欧盟和中国以更系统的方式协调应对措施,可能会激励其他G20集团国成员参与。
      中国和欧盟可以利用如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平台,采取包括量化宽松、商业银行绿色宏观审慎评估或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等在内的措施,作为协调绿色刺激措施的方式。如此,在中欧双方的推动下,确保一揽子刺激计划与《巴黎协定》目标一致。与此同时,NGFS成员间也可以彼此借鉴成功经验,进而增强刺激计划协调性。
     尽管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挑战,但2020年也为中欧双方深入展开绿色金融市场合作及协调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机会。由于新冠疫情可能使得世界各国相互孤立,因此,强有力的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在具备绿色金融合作的各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2020年应是扩大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机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