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到来的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出台的起承转合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如何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提升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如期实现下一个一百年目标做好准备,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发展绿色金融列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天然具备逆周期调节属性的金融工具,绿色金融应当为实现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解决方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绿色金融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考
中国是全球首个拥有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早在2006年,在中央政府层面就已开始出台绿色金融相关政策。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构成了中国发展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历经三年多来的高速发展,中国绿色金融已取得了诸多成就。
绿色金融已成为推动污染治理端口前移的重要抓手。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与其日益重视高速发展过程中不断严峻而复杂的资源环境问题密不可分。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已成为我国未来发展决策的重中之重。在污染防治的过程中,传统的末端治理手段不足以完全消减环境污染,而绿色金融通过将环境因素的“外部性”“内部化”至经济活动中,有效限制了污染行为上游的金融活动,促使治理端口前移,激发了环境效益的实现。
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金融工具。面临规模巨大的环境治理和改善资金需求,政府财政资金的单一支持难以满足市场需要。绿色金融的发展充分动员和激励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促进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技术进步,真正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此外,绿色金融对于支持区域绿色转型及协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执行效果来看,各试验区相继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省级绿色金融体系,加强了自身相关能力建设,创新性的发行了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并积极构建了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多个维度推进了绿色金融的区域发展。
绿色金融体现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贡献与地位。在全球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的议程中,中国扮演的角色日益持重。中国积极履行《巴黎协定》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议程,同时充分体现大国责任与大国担当,通过发行境外绿色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数十亿美元,用于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于在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巨大、政策体系成熟、贡献广泛等多方面的先行优势,向全世界讲好了“中国故事”,贡献了“中国智慧”,也为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供了契机。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如何发挥逆周期调节优势,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支持我国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当成为绿色金融继续向前推进的重要议题。
绿色金融应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逆周期调节的作用。对于我国的长期发展而言,人口由数量红利向质量红利的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期基础,产业结构的供给侧改革和逆周期安排应当成为对冲下行压力、抵御货币政策失效的最有力变量。绿色金融应通过对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现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的定向支持,为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驱动力。通过对资源配置的调整和引导,绿色金融应进一步引导产业投资由黑色产业向绿色产业演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过渡,引导科技水平由低技术到高技术升级,最终提升社会全要素生产率。
发展绿色金融应进一步提升防控金融风险作用。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以信贷调控为主,利率市场化调控手段仍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信贷调节历经多年实践,在保证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发展方式相对粗放、资本流向偏重低生产率部门等结构性问题。绿色金融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节资本向符合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高生产率部门流动,成为金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此外,由于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导致的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整个金融体系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绿色金融应进一步发挥天然的逆周期调节属性,针对缓解环境资源压力、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前瞻性安排,继而为防范环境风险、保持金融系统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绿色金融应进一步发挥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事实上,我国21家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存量已突破10万亿,境内贴标绿债发行量累计近8000亿元,募集资金投向了节能、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绿色资产规模稳居世界前列。绿色金融发展应进一步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推动“自下而上”的市场实践与创新探索,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现代化国家治理效能之间实现更好协同。同时,绿色金融应进一步挖掘生态固有价值,实现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增值,引导社会资本及金融主体更好构筑“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融通桥梁。
二、进一步通过绿色金融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注重经济环境效益,挖掘生态固有价值,开发环境生产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是绿色金融提升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方向,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构建更加具备气候与环境风险金融适应能力的金融治理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日前在指出,气候变化因其“长期性、结构性、全局性”的特征,已成为导致经济和金融体系结构性变化的重大因素之一。应以足够的前瞻性,推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和宏观政策有效框架,以应对气候变化导致的宏观金融风险。对于未来的绿色金融发展来说,如何更加有效的管理和防范气候与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机制化的顶层设计。一方面,当前已经在推进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以及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应该得到更大规模的运用。另一方面,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立法出台,实现金融有关法条与环境有关法条的有机连接和良性互动,也将对于未来治理能力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此外,通过金融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的数据库建设和有关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规模化运用将成为未来治理落地的抓手。
第二,提升绿色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调节作用。目前,我国24家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绿色金融执业情况已纳入宏观审慎考核体系,人民银行在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将加快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扩大审慎政策覆盖领域,未来应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在MPA考核中的比重。此外,人民银行已将绿色资产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常备借贷便利(SLF)、抵押补充贷款(PSL)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未来应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绿色资产中的调节作用,盘活绿色信贷,满足绿色债券发行需求。
第三,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引导绿色金融产品有效创新。当前宽货币、紧信用的趋势下,有效创新对于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的丰富具有重要意义。从市场份额来看,我国已有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绿色ABS等产品发展实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绿色基金市场实践相对缺乏,绿色保险品种有待丰富,环境权益交易基础设施仍在布局之中,有限的绿色金融产品品种难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在不扩大整体信用风险敞口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引导资本市场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的供给能力和多样性,为实体经济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绿色融资及交易需求提供便利。
第四,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人民银行在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与金融管理水平,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试点。目前,我国六个省份累计成立了九个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从以往实践来看,试验区通过构建自上而下的政策体系,推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探索建立环境权益市场等多种方式,在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以及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多个方面均处于领先水平,对于带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未来应进一步推行区域试点,提高地方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同时扩大绿色金融的覆盖面和执行效果。
第五,加强绿色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产业政策集中体现了逆周期布局的前瞻性,对于引导金融机构和资本流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有绿色金融产品对包括节能、污染治理、清洁能源等多个行业提供了助力与支持,然而绿色行业融资不畅、举债艰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应结合各地方不同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根据地方绿色发展需要布局产业政策,创建产业基金,并建立由地方到中央、由企业到政府的反馈机制,对绿色金融提供产业支持的效果进行及时分析。此外,各地方应继续通过财政政策为企业提供资信支持,通过税收调整进一步降低环保企业税负,协同产业政策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第六,推动ESG相关政策出台,引导企业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在企业层面的贯彻与执行对于长期引导经济绿色转型、改善市场主体行为而言十分关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和企业在履行环境及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并针对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同时,应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以及绿色发展意识,使得ESG理念更好参与市场主体决策,为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理念支持。
作者:
刘苏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云祉婷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