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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多边开发银行强化协调者角色,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路径

发布时间:2019-08-06作者:

在多边开发银行与绿色“一带一路”系列文章的总述篇[1]中,我们分析了“一带一路”投资当下的绿色化程度,结合了多边开发银行的主要特征,总结了多边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中的优势,并指出多边开发银行可以通过投融资活动和能力建设、政策支持、强化协调者角色这三条路径发挥优势,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上两期文章中,我们讨论了多边开发银行如何加强“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活动和能力建设[2],以及如何从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家绿色发展的政策支持[3],本期文章将继续这项讨论,探究多边开发银行如何强化协调者角色,整合各利益相关方需求,促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一、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进程

正如在过去几年的经验中,很多国家主动总结出来的,缺乏绿色金融标准是“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发展的一个核心难题。[4] 这项难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一方面是由于“一带一路”国家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各国国情不同,利益冲突具有独特性,经验难以复制推广。

在这样的情况下,多边开发银行更应该积极发挥“协调者”的身份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和区域间权威性,协调各方利益,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全球性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的推动。比如,世界银行在东南亚多国绿色金融制定的工作中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东盟2018年修订的东盟绿色债券标准(ASEAN GBS)[5]就是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制定的。ASEAN GBS基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GBP)上,在细化的过程中加入了比很多发展中国家更为严格的环境保障条件,比如对化石能源的绝对化排除,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延伸到项目筛选、评估、管理等全生命周期。[6]这项标准的制定推进了东盟绿债市场的统一,帮助东盟各成员国吸引来更多国际投资者,促进了东盟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建议,多边开发银行一方面加强合作,向更多“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推广类似ASEAN GBS的成功经验,推进其境内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另一方面尝试制定一套全球性的绿色金融标准。虽然“一带一路”各国各地区国情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但在追求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本质目标上都是一致的。因此,笔者相信,制定全球通用的绿色金融标准不是不可实现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国家都要不顾本国发展阶段套用同一套环境指标。全球通用的绿色金融标准更多强调的是建议一个全球性的共同框架,使各国不同的环境指标在此框架下都变成易于比较的,从而减轻跨国投资者的决策成本。正如欧洲投资银行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合作编写的“中欧绿色金融共同语言”[7]中建议到的, 可以建立一套“翻译”机制(“罗塞塔石碑”),从而达到统一不同地区不同绿色标准的目的。事实上,国际金融公司(IFC)在2017年“同一个地球”峰会上已经表示过,要在“赤道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8]我们建议更多的多边开发银行加入到世界银行集团的工作中,合力加快这项工作的进程。

二、协调各方利益,确保环境标准/保障的实施效率

绿色金融标准与环境标准/保障(environmental standards/ safeguards)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016年G20绿色金融研究组将绿色金融定义为“在环境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为维护环境效益进行融资”。[9]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标准(ESS)”一词,根据世界自然基金(WEF)的定义,是指开发性机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旨在规避、减缓或最小化开发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的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标准和程序。[10]绿色金融标准侧重于区分什么样的金融活动可以被划归为“绿色”的;而环境标准/保障则侧重于“避免环境危害”(avoiding harm)。当前,已经有一系列环境标准/保障运用到了“一带一路”投融资活动中,比如国际金融公司(IFC)的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环境与社会管理指导、欧盟的社会影响评估指导等。

然而,由于“一带一路”国家政治经济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这些环境标准/保障在运用的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挑战有两点:第一,一些国家为降低投资成本和吸引投资者,盲目与他国竞争,无底线降低环境标准。第二,标准/保障制定者和实施者之间交流缺失,导致标准/保障运用的效率低下。[11]

为应对这两项挑战,笔者认为,多边开发银行应该:

(一)从政府端和项目端两端同时入手,游说倡议各利益相关方采用更高的环境标准。比如,亚投行作为有着最高环境保障的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己跟中国政府和“一带一路”国家的密切伙伴关系,像“一带一路”投融资项目的相关国推广自己的环境保障措施,让更多的当地金融机构使用更高的环境标准。

(二)参与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去,对环境政策制定开始到项目的施工、监控、评测等各个环节加以重视,加强与不同环节实施方的对话,帮助其加强对环境标准的理解,敦促其更好执行。在对话过程中,如发现标准不够科学或实际的地方,要积极与标准制定方进行沟通,及时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参考。

三、为“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相关能力活动提供第三方协助

除了直接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多边开发银行还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参与到绿色金融方面的能力建设工作中。在以其他机构为主体的能力建设工作中,多边开发银行可以发挥权威性第三方机构的身份,为这些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一)针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的一个方面是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资源和工具,提升其建设和管理绿色金融体系的能力。在这方面,多边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以外地区已经有很多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可为“一带一路”国家的能力建设提供参考。如世界银行集团的“公私合作基础设施项目咨询设施”(PPIAF)[12]和非洲开发银行的“公私合作资源中心”(PPPRC)[13]都是典型的能力建设方案最佳实践。通过将这些最佳实践介绍给开展能力建设的相关机构,可以提升“一带一路”国家能力建设活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针对投融资机构的能力建设

针对投融资机构的能力建设是“一带一路”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不可或缺的另一个方面。正如多个利益相关方在保尔森基金会的“绿色一带一路”圆桌讨论会上达成的共识[14],“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活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挑战在于金融机构缺乏科学合理的投资工具和融资指导。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的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也曾提到,希望多边开发银行为金融机构的“一带一路”投融资活动提供指南。[15]多边开发银行在跨境投资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他们在投资战略制定和工具包开发上具有前沿的技术,应当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将知识经验共享给更多的金融机构,指引其更好参与到“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活动中来。

附注

[1]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多边开发银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绿色发展的潜力,

http://iigf.cufe.edu.cn/article/content.html?id=1371

[2]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多边开发银行加强“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活动和能力建设的路径,http://iigf.cufe.edu.cn/article/content.html?id=1470

[3]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多边开发银行加强政策支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路径研究分析,http://iigf.cufe.edu.cn/article/content.html?id=1485

[4] Green Finance Initiative & China Green Finance Committee (2017). Greening the Belt and Road.

[5] ACMF(2018)ASEAN Green Bond Standards,

https://www.sc.com.my/api/documentms/download.ashx?id=75136194-3ce3-43a2-b562-3952b04b93f4

[6] WBG (2018)The New ASEAN Green Bonds Standards, https://blogs.worldbank.org/eastasiapacific/new-asean-green-bonds-standards

[7] EIB(2017) The need for a common language in green finance, https://www.eib.org/attachments/press/white-paper-green-finance-common-language-eib-and-green-finance-committee.pdf

[8] World Bank Group (2017). World Bank Group Announcements at One Planet Summit. Retrieved from: http://www.worldbank.org/en/news/press-release/2017/12/12/world-bank-group-announcements-at-one-planet-summit

[9]http://unepinquiry.org/wp-content/uploads/2016/09/Synthesis_Report_Full_CH.pdf

[10]http://assets.worldwildlife.org/publications/844/files/original/SafeguardsonepagerFINAL.pdf?1449687332

[11] Tracy, F. Shvarts, E. Somonov, E. & Babenko, M. (2017). China’s new Eurasian ambitions: the environmental risks of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Eurasian Geography and Economics, 2017 VoL. 58, no. 1, 56–88

[12]WBGwebpage: https://olc.worldbank.org/content/public-private-infrastructure-advisory-facility

[13]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et al. (2017). Catalogue of the MDBs and the IMF Financing Solutions

[14] Paulson Institute (2017). Paulson Institute Explores Green Finance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Retrieved from: http://www.paulsoninstitute.org/events/2017/11/01/paulson-institute-explores-green-finance-along-the-belt-and-road/

[15] Zhihuan, E. (2017). Outlook of financing along the roa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One Belt One Road” strategy.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Economic Review May 2017

作者:

Mathias Lund Larsen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负责人

编译:

王亚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