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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吴曼丽、任国征:关于韩国医疗旅游发展模式的调研报告(国外借鉴之十三)

发布时间:2026-08-14

医疗旅游的核心是围绕跨境就医重新组织一整套服务流程,而不是在诊疗之外附加观光项目。患者从境外咨询、签证办理到入境治疗、康复休养和回国随访,往往需要医疗、翻译、交通、住宿、支付等多个环节连续配合。韩国自2009年允许依法吸引外国患者后,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管、专业机构支撑、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运行体系。官方主要统计“外国患者”,采用韩国依法登记医疗机构报送的实患者口径,不等同于一般入境游客,也不直接等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医疗游客。根据韩国保健福祉部统计,2025年赴韩外国患者达到201.18万人,比上年增长71.9%,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患者及陪同人员的医疗旅游支出约12.5万亿韩元,其中医疗支出约3.3万亿韩元,估算带动国内生产约22.8万亿韩元。这一增长说明医疗技术和价格优势只是起点,真正决定产业能否持续发展的是监管规则、公共服务、市场渠道和资金保障能否彼此衔接。

一、韩国医疗旅游的发展背景与演进

韩国医疗旅游并非先由市场扩张、再被动补上监管,而是由政府先行划定制度边界后逐步引入市场主体。2009年,韩国修订相关医疗法律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招徕机构面向境外患者开展业务,同时建立登记、统计和监督制度。2016年出台的《医疗海外进军及外国患者吸引支援法》,又将外国患者吸引、医疗机构海外发展、专业人才培养、信息平台建设和患者权益保护纳入同一法律框架。在这一体系中,保健福祉部负责政策制定和行业监管,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承担统计、认证、咨询及产业支持,韩国观光公社侧重海外推广和产品开发。医疗旅游则由医院单独营销,逐步转向卫生、产业和旅游部门分工协作。

制度建立以后,韩国医疗旅游经历了扩张、疫情收缩和快速恢复。2009年至2019年,外国患者人数年均增长23.5%;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降至约12万人,2023年恢复到61万人,2024年升至117万人,2025年首次突破200万人。自2009年以来,韩国累计接收外国患者706万人。伴随规模扩大,服务范围也从重症治疗和健康体检,延伸到皮肤管理、整形美容、口腔医疗、韩医体验和康复疗养。2026年,韩国通过法律修订将外国患者远程诊疗制度化,允许登记医疗机构开展来韩前咨询和回国后随访,并为年度实态调查提供法律依据,政策重心由吸引患者入境转向延长服务链条和提高诊疗连续性。

二、韩国医疗旅游的主要运行模式

法定登记制度构成韩国医疗旅游的市场入口。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开展外国患者吸引业务,必须依法登记并满足资格、责任保险和业务规范等要求,未登记机构不得招徕患者,医疗机构也不得向未登记中介支付介绍费用。法律同时约束畸高佣金、虚假宣传、患者信息泄露和医疗纠纷处置。政府并不直接经营医疗旅游,而是通过明确准入条件和责任边界,使医疗、旅游和中介服务在可识别、可追责的框架内运行。

在准入框架之外,韩国形成了较清晰的专业分工。医疗机构负责诊断和治疗,登记招徕机构承接境外咨询、行程安排、翻译与陪同,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和韩国观光公社则提供机构查询、信息发布、海外推广及投诉咨询等公共服务。部分机构把机场接送、预约检查、住院手术、住宿康复和旅游体验整合为一站式方案。公共部门提供标准、信息和信用基础,市场主体再根据疾病类型、治疗周期和支付能力组合服务,医院因而不必包揽所有非医疗事务。对于跨境就医能否落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签证和配套手续是否顺畅。韩国为外国患者及必要陪同人员设置短期医疗签证C-3-3和长期治疗签证G-1-10:前者适用于停留不超过90日的诊疗,后者用于治疗周期较长的情形;登记医疗机构和招徕机构可以依法出具邀请材料。签证申请与预约证明、费用说明和陪同安排相互衔接,患者可依治疗周期选择入境方式。与此同时,多语种咨询、线上预约、支付和退税等服务又进一步降低了患者在就医前的信息和时间成本。

韩国并未用同一套产品覆盖所有境外客群,而是围绕重点市场和优势科室配置供给。2025年赴韩外国患者主要来自中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美国和泰国,其中中国和日本合计占60.6%。从科室看,皮肤科占62.9%,整形外科占11.2%,内科综合占9.2%,健康体检占3.1%;美国患者在内科、整形等科室的分布较为多元,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患者则更多选择内科与体检。国别、疾病和消费场景由此成为韩国开展市场推广和产品设计的基本依据。

三、韩国医疗旅游的典型做法和突出特点

韩国首先守住的是医疗属性,而不是先追求游客规模。法律明确外国患者吸引机构的登记义务,并要求政府建立患者权益保护、纠纷咨询和市场秩序管理机制;大型医院接收外国患者还受到床位占用比例限制。2025年,韩国上级综合医院和综合医院的外国患者床位占用率均低于1%,没有触及法定上限。这一约束意在防止高收益的国际医疗业务挤压本国居民的基本医疗资源。诊疗安全、责任主体和救济渠道没有落实,后续的旅游消费也就缺乏稳定基础。

公共平台承担了跨境医疗中的信息校准功能。境外患者很难仅凭商业广告判断机构资质、医生专长和费用构成,韩国因此通过Medical Korea等平台集中公开登记机构、诊疗项目、签证流程和服务信息,并提供多语种咨询;韩国观光数据实验室则持续发布外国患者、医疗消费、国别和地区分布等数据。这些平台既帮助患者筛选机构,也让政府能够观察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推广重点和监管措施。

为顺应市场需求,韩国将医疗品牌嵌入文化消费场景,但没有倒置两者的主次关系。围绕K-Beauty、韩流文化、饮食、购物和地方旅游资源,相关机构把服务延伸为“诊前咨询—在韩治疗—恢复休养—文化体验—回国随访”的连续过程。皮肤和整形项目疗程较短,与美容、购物和城市旅游联系较紧密;体检、康复和韩医项目则更适合衔接疗养、森林和温泉资源。由此增加的停留和陪同消费建立在真实医疗需求之上,而不是把普通旅游重新包装成医疗项目。

从资源分布看,韩国医疗旅游仍高度集中于首尔。2025年,首尔接收外国患者176万人,占全国87.2%,其优势来自高水平医疗机构、国际交通、商业配套和品牌传播的叠加。与此同时,釜山、济州和大邱的患者数量也出现较快增长,其中釜山同比增长151.5%,济州增长114.7%。这些地区没有简单复制首尔的医美路径,而是更多依托港口与航空通达性、康养资源和特色专科寻找细分市场。地方能否形成稳定客源,最终取决于当地医疗能力与旅游资源是否真正匹配。

四、韩国医疗旅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客源和科室结构看,韩国医疗旅游的增长仍带有较强的集中性。2025年,中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患者合计占比接近七成,皮肤科与整形外科合计超过七成。这种结构能够迅速做大规模,却也容易受到出入境政策、航线、汇率、地区关系和消费偏好变化的影响。若长期依赖医美项目,韩国在重症诊疗、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方面的综合优势就难以充分体现。

首尔的高度集聚也限制了地方市场的成长。首尔拥有全国62.5%的登记吸引医疗机构,并接收87.2%的外国患者。一些地方即使具备温泉、海岛或森林等资源,也可能因为缺少高水平专科、国际认证、翻译人才、直达航线和稳定的境外渠道,难以把资源转化为患者。若政策只强调建园区、推线路,却没有形成清晰可识别的医疗专长,设施投入很容易与实际需求脱节。

更复杂的风险出现在医疗机构与旅游中介的衔接处。一个跨境患者可能同时接触医院、招徕机构、旅行社、翻译、住宿和支付机构。出现夸大疗效、收费不透明、佣金过高、隐私泄露或术后纠纷时,责任容易在多个主体之间游移。韩国虽已建立登记和处罚制度,但随着机构数量增加、线上营销扩张,跨境维权成本仍然较高。监管因而不能停留在事前准入,还要覆盖广告、合同、收费、诊疗和随访全过程。

规模扩张还需要与公共医疗公平保持边界。外国患者带来医疗收入和相关消费,也可能诱使部分医疗资源流向利润更高的项目。韩国大型医院现阶段的外国患者床位占用率较低,政府仍明确表示要持续观察本国居民就医是否受到影响。远程诊疗、商业保险和跨境平台继续发展后,数据跨境、医疗责任、药品配送以及公共资源占用等问题都会更加具体,现有制度仍需随业务变化及时调整。

五、韩国医疗旅游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经验的价值不在于提供一套可以照搬的模式,而在于说明医疗旅游必须按照医疗服务的规律稳步推进。目前,我国拥有较完整的医疗体系、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和多样化康养场景,但这些条件只有经过制度整合才能转化为可信赖的国际医疗服务能力,比建设多少园区、推出多少线路更重要的是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清晰的责任边界和持续的患者保障,才能使医疗旅游真正成为服务贸易和健康产业升级的有效增量,并始终守住公共医疗服务公平底线。韩国经验表明,医疗技术、价格优势和旅游资源只是条件,能否形成稳定竞争力,取决于公共服务、市场机制与监管体系能否相互衔接。韩国经验对于我国有以下重要启示:

第一,构建财政引导、市场运作、保险参与的资金支持体系。医疗旅游前期所需的公共信息平台、多语种服务、国际转诊通道和风险监测系统具有公共属性,应由财政重点保障,但不宜普遍补贴高端医疗消费。专科医疗、康复设施、数字平台及配套服务等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健康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市场化投入;保险资金可依法参与期限较长、收益相对稳定的项目,商业保险机构则应开发跨境医疗、旅行医疗和术后康复产品,探索费用直付、异地理赔和风险共担。博鳌乐城的相关政策已提供财政支持、基金引导和保险创新相衔接的参照。同时,应建立项目评估、资金监管和退出机制,防止借医疗旅游之名重复建设。

第二,以真实医疗能力为基础实行差异化布局。我国不宜在各地同步复制同质化项目,可优先选择入境条件较好、优势专科突出、客源基础较稳的地区先行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边境口岸城市和国际航空枢纽,可分别围绕创新药械、中医药、康复疗养、专科诊疗和健康体检形成特色。试点认定应重点审查医疗技术、患者安全和国际服务能力,旅游资源只能作为延伸条件。对缺少稳定客源和高水平医疗供给的地区,更适合先发展国内康养服务,不必勉强贴上国际医疗旅游标签。

第三,以患者就医流程为主线完善跨部门协同。医疗旅游涉及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移民、药品监管、市场监管、海关和外事等部门,但患者经历的是咨询、入境、诊疗、康复和随访组成的一条连续链条。应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明确各环节责任和办理标准,推动医疗邀请、签证入境、预约转诊、药械使用、翻译陪同、术后随访和投诉处理顺畅衔接。多语种公共平台应集中公开合法机构、医生资质、优势专科、收费范围和救济渠道。2017年《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已提出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下一步要把原则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核查、可追责的业务规则。

第四,将质量监管和患者权益保护贯穿全过程。开展国际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在诊疗资质、人员能力、翻译服务、价格公示、数据保护和术后随访等方面达到明确标准;中介机构也应实行登记管理,重点规范佣金、广告宣传和患者信息使用。可推广统一合同示范文本,清楚界定医疗机构、中介机构、旅行社和平台的责任,并建立便捷的跨部门纠纷受理和调解机制。涉及创新药械、远程诊疗和跨境数据传输的,还应同步落实伦理审查、全过程追溯和数据安全要求。医疗旅游依赖长期信用,监管不能止于事前准入,还要覆盖招徕、诊疗、收费、康复和随访全过程。

第五,建立区分“医”与“旅”的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体系。当前医疗、旅游和健康产业统计口径相互分离,容易将一般入境游客、跨境患者、陪同人员和康养游客混为一体。可借鉴韩国由登记医疗机构报送外国患者实人数和延人次的做法,分别统计患者来源地、诊疗科室、机构类型、医疗费用、停留时间、陪同人数和非医疗消费。在评价地方项目时,除患者数量和收入外还应考察诊疗质量、满意度、纠纷发生率、随访完成率、地方产业带动以及居民医疗可及性变化,口径清楚、指标合理,才能判断医疗旅游形成的是高质量服务贸易还是概念包装和数据重复。(实验室对于可持续旅游、绿色文旅和旅游金融的专题研究已有一定积累和创新,并业已经专家论证,将适时发布《2026健康金融报告(绿色文旅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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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曼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健康金融实验室助理,西安交通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生

研究指导:

任国征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健康金融实验室主任

引用格式

吴曼丽、任国征,2026.关于韩国医疗旅游发展模式的调研报告(国外借鉴之十三)[EB/OL].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26-08-13 [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