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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王遥、周正韵等:“十五五”商业银行发展绿色贸易金融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7-28

在国际绿色规则加快演进和我国推动绿色贸易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绿色贸易金融具有现实必要性。当前,银行已在绿色金融、跨境金融和贸易金融等方面形成一定基础,但相关实践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业务边界不清、标准规则不足、国际规则研究和风险判断滞后、内部能力与组织支撑不够等问题。面向“十五五”时期,应从政策引导、规则细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同步推进,推动绿色贸易金融由局部探索逐步走向体系化发展。

一、“十五五”绿色贸易发展空间分析

“十五五”时期,绿色贸易将成为我国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重要着力点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提出,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升级货物贸易,拓展中间品贸易和绿色贸易,表明绿色贸易已经进入国家中长期开放与贸易发展部署。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提出,把握绿色贸易国际市场需求,制定发布一批重点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并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认可的产品碳足迹和组织碳足迹服务。“十五五”时期的绿色贸易内涵进一步拓展,其范围不仅包括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和绿色服务贸易,也包括传统贸易部门在生产、运输、物流、园区、认证和供应链管理等环节的低碳化和绿色化转型。

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约束已形成较为具体的规则体系。其中,以碳边境调节、碳足迹核算、供应链减排、低碳标准和绿色认证为代表的气候相关要求,仍然是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主线;零毁林、可持续采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自然相关规则,则在部分行业和部分市场中加快强化。从我国发展实际看,推动绿色贸易发展,既是应对外部绿色壁垒和国际规则变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贸易升级、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国际绿色规则持续强化,正在对我国外贸部门的成本结构、产品标准、供应链管理和市场准入形成更直接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在绿色制造、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园区低碳化和绿色供应链治理等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为绿色贸易发展提供了较强支撑。对商业银行而言,支持绿色贸易不再应局限于服务少数绿色产业客户,而应进一步面向贸易链条中的低碳转型、合规应对和风险管理提供综合金融支持。

二、商业银行支持绿色贸易发展的基础

绿色贸易金融并未脱离商业银行现有业务体系,而是应在绿色金融长期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跨境金融与贸易金融场景逐步延伸形成的综合金融安排。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贸易金融和跨境业务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积累,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支持绿色贸易发展提供了条件。

首先,绿色金融长期发展为商业银行介入绿色贸易提供了制度和业务基础。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转型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和ESG管理等方面已积累较多经验,绿色金融已进入制度化和规模化发展阶段。2025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从投向结构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保护修复利用等领域占有较大比重;从行业分布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均处于较高水平。2025年全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10778.8亿元,年末托管量达24154.8亿元。总体来看,绿色金融在规模、结构和机构层面的持续发展,为商业银行进一步将相关服务延伸至绿色贸易和绿色供应链场景提供了现实基础。

其次,跨境金融与贸易金融业务积累,为商业银行支持绿色贸易提供了现实场景基础。贸易金融和跨境金融是商业银行支持外贸发展的重要业务领域。202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45.47万亿元,全年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7.86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为13.72万亿元。其中,跨境支付和结算能力构成商业银行支持绿色贸易的重要基础,相关业务已形成较成熟的账户管理、结算清算和跨境人民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具备境外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的银行,在对接境外客户、跟踪重点市场规则变化和开展本外币联动服务方面具有更直接的操作性。总体来看,跨境支付、境外网络和贸易融资三方面基础的结合,为商业银行发展绿色贸易金融提供了较为扎实的业务支撑。

再次,目录标准的扩展为商业银行进一步介入绿色贸易金融提供了制度接口。近年来,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特别是《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适用于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为商业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提供了更统一的识别依据和资金投向参照。与此前主要围绕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展开的认定口径相比,2025年版目录在保留原有领域的同时,进一步纳入了绿色贸易和绿色消费两大板块的内容。这一变化意味着,绿色贸易被正式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商业银行在支持相关贸易活动时有了更明确的政策依据,业务视野也可以进一步拓展到与绿色贸易相关的跨境结算、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及综合金融服务场景。与此同时,目录口径的扩展也为银行在现有业务体系中推进绿色贸易金融预留了较宽的业务空间。

最后,从现实进展看,部分银行已经围绕绿色贸易相关场景开展了初步探索。例如,中国银行依托全球化网络服务企业“出海”,为绿色能源项目提供项目融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一揽子服务。工商银行海南分行在服务海南自贸港过程中,同步推动绿色贷款较快增长与国际贸易融资扩面提质,跨境人民币、跨境电商、汇率避险等业务增长较快,并落地国际证福费廷等业务等。部分商业银行已在绿色产品出口、低碳航运、跨境可持续融资和园区服务等方向开展探索,但整体上看,相关实践仍以局部试点和个案创新为主,业务深度和覆盖范围均较为有限,尚未形成成熟、统一、可复制的绿色贸易金融模式。

三、商业银行发展绿色贸易金融面临的主要难点

当前,商业银行围绕绿色贸易开展的实践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结合当前实践,相关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引导和业务界定尚不清晰

绿色贸易金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业务边界仍不够清晰。尽管《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已在制度层面提供初步依据,但现有政策口径对复杂贸易场景的覆盖仍显不足。当前相关支持更容易落在绿色设备、绿色项目、绿色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场景中;而对农林产品及部分资源品等行业而言,贸易活动本身未必直接构成绿色活动,却越来越多地受到零毁林、可持续采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供应链合规等要求影响。贸易金融业务对业务定义、审批逻辑和管理口径的稳定性要求较高,这一问题会直接影响银行的业务判断和推进预期。如果相关政策对复杂贸易场景缺少进一步说明,商业银行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对相关场景保持审慎,导致支持范围收窄、推进力度不足。

(二)标准细则和操作规则仍显不足

绿色贸易金融能否大范围落地,取决于相关要求能否进入商业银行的真实业务流程。当前,绿色贸易相关要求更多体现为原则性倡导和方向性安排,而面向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跨境结算等具体业务场景的细化规则仍然不足。对商业银行而言,关键在于如何将绿色要求转化为客户准入、授信审查、产品设计、价格管理和贷后跟踪中的具体条件。如果缺乏清晰、细化且可核验的操作规则,绿色要求就难以真正进入业务流程,也难以进入高频、标准化的贸易金融日常操作。

(三)国际绿色规则认知和风险判断能力仍显滞后

国际绿色规则研究不足、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滞后,已成为当前发展绿色贸易金融的约束之一。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约束正持续传导至订单结构、出口成本、市场准入、供应链布局和融资需求等多个层面。对商业银行而言,准确把握相关规则的适用范围、行业差异、传导机制和演进趋势,已成为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前提。当前,部分银行对国际绿色规则仍缺乏持续、深入和体系化研究,现有风险识别框架仍主要围绕短期信用风险、履约风险和操作风险展开,对气候规则变化带来的中长期经营影响、供应链减排压力引发的订单转移以及部分自然相关合规要求导致的采购调整,尚未形成稳定的识别和评估机制。

(四)专业能力和组织支撑有待加强

绿色贸易的推进对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绿色贸易金融具有明显的综合性和跨条线特征,涉及绿色金融、国际业务、交易银行、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科技数据等多个领域,但目前各条线之间尚未形成稳定、统一的业务语言和操作机制,绿色要求进入贸易金融流程的路径仍不够顺畅。银行不仅需要识别客户财务状况、合同安排和交易背景,还需要逐步具备对行业绿色规则、碳相关信息、供应链结构、认证体系以及部分自然相关约束的识别能力。特别是在跨境供应链场景下,银行对更上游供应链节点、来源地特征和合规状态的穿透能力仍然有限,加之数据接入和工具使用机制尚不成熟,专业能力和组织支撑不足便成为绿色贸易金融由局部探索走向体系建设问题之一。

总体来看,商业银行发展绿色贸易金融面临的难点,集中体现为制度边界、操作规则、规则认知以及内部能力四个层面的约束。相关问题若不能得到系统处理,绿色贸易金融就难以实现由局部试点向可持续业务体系的转化。

四、对策建议

围绕上述难点,“十五五”时期推动绿色贸易金融发展,需要在政策引导、标准规则、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同步推进。其中,监管部门应着重完善制度框架和政策导向,商业银行应加快将相关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业务安排,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则应在标准、数据和认证支持等方面形成配套支撑。

(一)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绿色贸易金融业务边界

应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绿色贸易金融的适用范围、重点场景和统计口径,增强政策预期的稳定性。可围绕绿色产品贸易、低碳产业链贸易、传统贸易部门绿色转型以及高敏感行业合规改进等不同场景,形成分层分类的支持框架。对商业银行而言,应据此逐步明确内部业务定义、客户分类和产品归类口径,为条线经营、资源配置和业务统计提供依据。

(二)完善标准和操作细则,推动绿色要求嵌入业务流程

应围绕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跨境结算等重点场景,逐步细化识别标准和实施规则,提高绿色要求与业务流程的衔接程度。对商业银行而言,关键在于将相关要求转化为客户准入、授信审查、产品设计、价格管理和贷后跟踪中的具体安排。相关规则应始终立足贸易金融基本原则,在真实贸易背景、交易可核验、风险可识别、流程可操作的基础上嵌入绿色要求,避免要求停留在原则层面或过度增加操作复杂度。

(三)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对国际绿色规则变化的响应能力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碳边境调节、供应链减排规则、低碳认证和重点市场准入标准等内容的持续跟踪,提升对规则变化及其行业传导路径的理解能力。特别是对重点出口行业、重点客户和重点市场,应逐步形成更具前瞻性的分析框架,将气候规则变化、碳成本影响、供应链减排压力以及部分自然相关合规要求纳入综合判断。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可通过专题指引、案例汇编和行业研究等方式提供支撑。

(四)加强内部能力建设,提升绿色贸易场景处理能力

商业银行应推动绿色金融、国际业务、交易银行、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科技数据等条线形成更紧密的协同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客户准入、授信审查、产品设计和贷后管理的内部联动安排。在能力建设方面,应加强对行业规则、碳相关信息、供应链结构、认证体系和复杂贸易场景的研究与培训,提升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客户的识别能力。对于高敏感行业和重点来源地,可结合业务实际,稳步加强对自然相关风险的识别和管理,并将其作为气候风险之外的补充维度逐步纳入跨境业务风险管理。与此同时,认证机构、专业数据库服务机构和研究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工具支持,帮助商业银行提高信息识别和业务处理能力。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与政策支持研究”阶段性成果,批准号25&ZD127,原载于《中国银行业》2026年第4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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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周正韵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翁煜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