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们介绍贵州、广西、云南三省区在2018年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它们分列《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8)》所评各梯队的第九名。
(一)贵州
1、贵州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贵州省今年总得分为28.62,全国排名第九(位列第一梯队第九名),属于第一梯队,去年总得分为19.78,全国排名第六。贵州省作为第一批五个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踊跃参与绿色金融建设,得分较高且取得了明显增长。但其全国排名暂未能够进入前五的可能原因包括:第一,贵州省作为后发增长地区,金融本身发展水平较低,一些存量金融规模指标落后于其他省;第二,本报告所做的评估为全省性评估,贵州省的绿色金融发展可能多局限在贵安新区,其他地区发展水平有限。
贵州省在政策推动方面有较大进展。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发展较好,已建成省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风险控制和宣传方面有很大进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此外,贵州省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约发展绿色经济,成立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贵安新区建设高端智库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依托大数据打造“绿色金融+绿色项目深度融合”。
2、贵州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贵州省政策推动得分为17.66,全国排名第五,去年得分9.24,全国排名第三。贵州省作为试验区,贯彻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求,踊跃进行绿色金融政策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表现突出。发布省级综合性指导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专项指导文件《贵州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品创新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分别与兴业银行和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汇付天下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助推贵州绿色金融发展。
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情况与其他试验省区相比并不领先。发布一项国家级新区综合性指导文件,即《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他市、县没有发布相关指导文件。
提出或引入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的情况良好,较非试验区省区有较大进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等低利率贷款政策加大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绿色信贷支持;鼓励发起设立绿色小额贷款公司和绿色融资担保公司,引导开设绿色增信业务;设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和贵安新区绿色项目风险补偿。《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绿色信贷方面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
在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方面有突出的进展。贵州省已建成省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大型配套设施建设绿色金融街;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绿色金融论坛;贵安新区建成了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省级层面还建成了环境信用信息系统。
能力建设方面进展较其他试验省区相比情况较为平庸。开展了“绿色金融讲习所”活动,但在省级和市级地方绿色金融委员会、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等工作上有待加强。
3、贵州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贵州省市场效果得分为10.96分,全国排名第十三,去年得分为10.54,全国排名第十一。相比其他试验区省区,贵州的市场效果形成情况在多数维度不尽乐观。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贵州本身的金融发展水平。
在银行方面表现良好。有6所绿色分支行挂牌:中国建设银行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贵安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支行,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观山湖(生态)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安新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花溪支行,在全国各省区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证券方面有待发展力度加强。当年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已有上市环保企业数量都为0[1],且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没有绿色相关概念的行业分类,与其他试验省区相比较为平庸。
在基金与PPP方面表现较好。绿色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数量为5,入库绿色PPP项目数量为16。但在发展绿色发展基金、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方面有待加强。
在保险方面较其他试验省区较为平庸。贵州省已上市的保险有环境污染责任险,森林险和气象指数保险,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
环境权益发展情况较其他试验区省区而言较为平庸,较非试验区省区良好。贵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已开始进行碳交易。发布《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且已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在用能权市场相关建设和水权市场相关建设方面有所欠缺。
其他相关领域,在国内合作方面表现良好,有5所机构加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在风险控制领域表现良好,当年环保处罚案件数量为1299,较上年度锐减。在宣传方面比较突出,各地绿色金融相关新闻数量为51,在全国领先。
(二)广西
1、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本年度,广西总得分15.01,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二十(位列第二梯队第九名),相对于上年度,总得分排名上升五名。广西的绿色金融发展不算领先,但其积极通过政策推动和市场创新贯彻国家绿色发展战略,通过绿色金融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广西本年度发布自治区绿色金融综合指导文件,对全区绿色金融发展进行规划并设立长期目标,有效引导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引入相关激励约束政策,利用再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此外,广西正积极发展证券、基金与PPP、绿色保险等市场,逐步建设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自治区绿色金融发展。
2、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本年度广西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得分为8.51,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十五。广西在政策推动方面表现较好,通过政策制定及相关措施,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广西金融办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自治区内绿色金融工作做出规划、制定目标,表现出广西开始将绿色金融纳入发展战略,开展绿色金融建设。
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广西无明显进展。无市级地区发布综合文件或专项文件,无县级地区发布综合文件,没有与市场开展战略合作。
在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广西表现积极,计划通过信贷贴息、再贷款、风险补偿、将绿色信贷纳入MPA考核等措施引入绿色金融业务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广西金融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信贷方面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及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向绿色领域配置担保资源。但是,广西在市级地区没有明确的引入相关激励约束政策的动作。
在便利市场主体措施方面,广西将全区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此外,桂林环保局也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予以公示。不过在其他方面,如建设大型配套设施、举办公开活动、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等,广西缺乏进展。
在能力建设方面,广西无明显进展。未成立绿色金融委员会等专业协会、绿色金融研究机构,没有举办相关培训活动。
3、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本年度广西在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方面得分6.50,在全国31个省区中排名第二十六。广西坚持绿色发展,努力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但其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发展程度不够,缺乏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在银行方面,广西无明显进展。自治区内各银行无挂牌绿色分支行,无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
在证券方面,广西在上市环保企业数量、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方面有一定成绩。本年度,广西共有2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但相对上年度减少66.67%)。此外,自治区内有1家上市环保企业,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有绿色分类。
在基金与PPP方面,广西表现较积极。本年度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绿色基金产品1只,入库绿色PPP项目5个,表明广西正努力发展基金与PPP市场。但是相对上年度,入库绿色PPP项目减少。
在保险方面,广西绿色保险市场本年度已上市2只险种,分别为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森林保险,表明广西正努力开展绿色保险市场。
在环境权益方面,广西无明显进展。在碳市场、用能权市场、排污权市场、水权市场方面,广西均无相关建设文件发布,无相关交易活动。
在其他相关领域,广西在国内外合作方面缺乏进展。广西本年度共处罚环保案件1015条,相对其他省区,属于中低水平,表明广西环境风险暴露情况不是很严重。在宣传方面,广西各地共有绿色金融相关新闻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