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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丨全球气候融资进展

发布时间:2019-01-04作者:

2015年《巴黎协定》签署后,全球一直没有就《协定》的实施细则达成一致。2018年12月,第24次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于波兰卡托维兹召开。2018年是《巴黎协定》缔约国商定工作方案履行减排承诺的最后期限,与会各国经过两周的谈判,最终就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细则达成一致,制定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奠定了基础。此外,大会重申了发达国家的出资义务,在气候资金方面,提供了在2025年后实施新的、更有雄心的目标的方法。

在大会召开前,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IPCC全球升温1.5℃ 特别报告》指出,目前全球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已经增加了1℃,全球升温1.5℃最快有可能在2030年达到。全球温升1.5℃与2℃的气候影响差异显著,当温升到达2℃度时将带来更具破坏性的后果,如栖息地丧失、冰盖融化、海平面上升等,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将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损害。为实现1.5℃温控目标,全球气候行动亟待加速。联合国环境署(UNEP)也发布了《排放差距报告》(Emission Gap Report 2018),指出目前形势下,距离《巴黎协定》设定的全球升温不超过2℃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若按当今的发展态势,《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必然失败,且即便各国都按理想状况履行自己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INDCs)中的减排计划,地球均温仍可能在本世纪末上升超过3℃。两份报告都表明,气候谈判必须加大力度,促使各国做出更严格的减排行动。

气候融资是促进全球减排的重要途径,目前全球气候资金流有所上升,但资金缺口仍然巨大;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承诺尚待落实;可再生能源气候融资呈快速增长趋势;另外,新兴的区块链技术开始了在气候融资领域的应用。

(一)全球气候资金量有所上升,但仍存在巨大资金缺口

根据2018年11月UNFCCC公布的气候资金双年报数据,全球气候资金流2015年为6800亿美元,2016年为6810亿美元。在可比较的基础上,2015-2016年期间气候资金流量比2013-2014年增加了17%。

气候资金流动趋势表明,整体来说,气候资金向受益国的流量在不断增加。2015-2016年,双边气候融资流量以及通过多边开发银行提供的流量增加,而来自多边气候基金的流量在2015年出现下降,2016年反弹,因为绿色气候基金(GCF)在2016年才开始扩大运营规模。

2015-2016年间国际公共气候资金流特征见表1。

表1: 2015-2016年间国际公共气候资金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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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对国际公共气候资金的总结可看出,对减缓领域的资金支持仍然大于对其他领域的支持。OECD-DAC提供的双边资金流在2015-2016年期间用于适应的比例最大(29%),其次是多边气候基金(25%)和多边开发银行(21%)。赠款和优惠贷款是提供气候资金的主要工具。在2015-2016年期间,赠款和优惠贷款占了双边气候基金和多边气候基金的气候资金总额的95%和99%,在同一时期,流经多边开发银行的9%的气候资金是以赠款为基础的,而近74%的资金是以优惠贷款的形式发放。

虽然气候资金流总体在2015-2016双年期比上一个双年期有所增加,但要满足减缓和适应国际气候变化所需的最低投资额,这一资金水平还不足够。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的预测表明,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能源领域在2015-2030年需资金投入16.5万亿美元。全球绿色发展署(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GGGI)估计目前的气候融资缺口为2.5至4.8万亿美元[1]。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小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的统计,2010年到2050年期间发展中国家适应资金需求量为700-1000亿美元/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 UNEP)估计,到2030年适应资金的年需求量为到1400亿-3000亿美元/年;到2050年,适应资金的年需求量将增至2800亿-5000亿美元。尽管当前对私人和公共资源所需气候投资的估计存在较大差异,但各机构的统计数据均传递了相同信息:全球气候资金所需的数量级远远大于现今已投入的数量级。

(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承诺尚待落实

2009年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达国家出于历史排放原因,承诺到2020年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但由于一直未有针对这1000亿美元的具体出资定论,资金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就资金是“提供”还是“动员”,是“公共的”还是“公共和私人的”,是否应是传统ODA之外“新的、额外的”而产生了较大分歧。

随后各年度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1000亿美金的气候资金支持一直是气候谈判的重点。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大会上通过新的全球气候协定——《巴黎协定》。根据协定,在资金支持方面,在2020年以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每年至少动员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2025年前将确定新的数额,并持续增加。《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1000亿美元成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下限。

2018年12月,在波兰卡托维兹举办的第24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围绕《巴黎协定》的实施细则展开谈判与磋商,为2020年后《巴黎协定》的实施奠定基础。卡托维兹会议为《巴黎协定》中的大部分条款落实了实施细则,在气候资金方面,提供了在2025年后实施新的、更有雄心目标的方法。

对于发达国家履约情况的统计口径,目前并无统一定论,UNFCCC双年报也只是列出了各种途径的气候资金流数据,没有给出如何跟“1000亿美元”的资金承诺相对应。但是从UNFCCC双年报的数据统计信息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资金支持距离达成“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即使计入私营部门资金,也仍不能达到“1000亿美元”。

(三)可再生能源气候融资呈快速增长趋势

全球经济正在从传统的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增长模式转变为以可持续利用资源和能源为基础的模式,因此近年来关于可再生能源的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日益加大。根据IPCC的测算,若要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在2050年要占全部发电量的70%至85%,煤炭发电必须全部取消,天然气发电也必须使用二氧化碳的回收和储存技术。2018年7月,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网络(REN21)发布了《2018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现状报告》,总结了2017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该报告显示2017年是历史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最大的一年,占到全球发电量净增加值的70%,而占全球终端能源需求量80%的供热、制冷和交通领域对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却远落后于电力行业,转型动力不足。综合全球态势,可再生能源投资有如下四个趋势:

1.发展中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投资上占主导地位

目前全球对新增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已超过对新增化石燃料和核能发电投资总额的两倍以上。而这些新增投资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发展中国家。自2015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就一直是处于领先地位。在中国的带领下,这些国家2017年的投资额高达1770亿美元,占全球投资的63%。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投资额为1030亿美元,较上年度下降了19%。若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为标准,马绍尔群岛、卢旺达、所罗门群岛、几内亚比绍和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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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07-2017年全球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和燃料的新增投资

2.光伏和风电占新增投资的主要份额

2017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78GW。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球光伏发电装机总量为98GW,同比增长了29%,占2017年新增总额的55%。新增光伏装机量大于燃煤、天然气和核电净增装机量之和,为史上最高纪录。此外,全球风电新增装机量达52GW,占新增总额的29%。光伏和风电新增投资占总投资的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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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再生能源转型速度不如预期

据统计,GDP每增长3.7%,能源需求就会增长2.1%[1]。尽管全球对能源转型日益重视、各国也加大能源转型投资,但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转型速度却远不如预期。而占全球终端能源需求量80%的供暖、制冷以及交通领域,可再生能源在其中的占比远落后于电力行业。2015年,可再生能源为全球供暖体系提供了10% 左右的总热量。而在交通领域,2017年全球售出电动汽车120万辆,但电力只为1.3%的交通提供了能源需求,其中又仅有约1/4是可再生能源。除此之外,生物燃料提供了2.9%的交通能源需求,余下的约92%需求量仍由石油满足。目前的能源转型速度远不如预期。

4.可再生能源政策落地形势不乐观

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不断改进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2017年,瑞士、丹麦和越南三个国家的政府设立了新的可再生能源目标。然而,目前可再生能源政策覆盖的范围还远远不够。全球146个国家在电力行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目标,但只有48个国家制定了供暖和制冷行业的可再生能源目标,42个国家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的可再生能源目标。而如果要实现《巴黎协定》中全球升温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2℃以内,并向1.5℃目标努力,制冷、供热以及交通运输领域必须依照电力行业转型的模式,并按照更快的速度进行能源转型。

要实现能源转型,履行气候和可持续发展承诺,各国政府在其中须发挥政策的领导作用,例如,建立正确的政策框架,加快供热、制冷和交通行业的转型,推动落后领域的创新和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发展;减少甚至停止对化石燃料和核能的补贴,投资于必要的基础设施。

由于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能源需求和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7年出现大幅增加,分别增长2.1%和1.4%。为解决能源需求的增加、能源转型等问题,国际社会对能源改革的呼声愈发强烈。预计到2050年每年需要1万亿美元来资助能源转型(IEA,2015)。虽然气候资金流动在近十年愈加频繁,且总量成上升态势,但仍比实际需要的低约60%[2]。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估计,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将全球平均温度上升限制在2℃以下,必须解锁新的低碳投资形式,并在2030年前实现成本效益的双倍增长。低碳解决方案的部署需要将目前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翻一番,到2020年达到每年5000亿美元,到2030年每年达到9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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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05-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四)区块链技术开始在气候融资领域中应用

区块链是指使用分散的安全数据库来支持交易中的关键步骤,即身份验证,签约和支付。参与者的身份存储在区块链上,以便在每次交易时对组织的身份进行算法验证,最大限度地降低欺诈行为的风险。区块链为特定交易创建“标准合同”,这些标准化合同将通过将其关键术语封装到区块链分布式分类账中,并在满足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实现自动执行和结算,从而转化为“智能合约”。使用区块链设计中固有的自动托管功能,当合同的每个阶段执行时,将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各方,从而消除了对可信第三方管理付款的需要。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储存技术,生成的数据具有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性,且任何一个节点都包含所有数据信息,数据及其安全。区块链技术正在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并为交易自动化打开了道路,因此,区块链技术目前逐渐被用来简化和加速气候融资中的交易流。

目前气候资金流动的一个主要障碍是许多交易规模相对较小。具体而言,由于来源分散还要支付第三方中介的费用,交易成本较高,大多数金融机构的每次的最低支出为数千万。并且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对称,捐助者和投资者对气候融资金融系统没有很足的信心。从而造成目前绝大多数清洁技术交易额都较低,使得市场上发挥作用的关键部门无法轻易获得融资。

区块链可以记录任何有价物的交易,使人员或组织之间的资金或资产转移透明化,增加投资者对气候融资的投资兴趣。同时,使用区块链不仅可以将较小的交易聚合,形成一笔大规模的交易,而且这种算法聚合和区块链的执行也可以用于联合投资者处理更大的交易,交易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区块链的技术还可以轻松地将承购商与项目进行匹配,通过地理位置、技术和商业运营等情况对双方进行分组。此外,区块链技术也可用于运行类似的多方采购流程,包括需求方管理(即高系统负载时的减载)、项目再融资,环境债券和排放减少量购买协议(ERPAs)。

目前区块链在气候融资方面的应用已经小范围行动起来了,如CleanTek Market正在开发一个私有的完整区块链,以支持气候融资的交易服务。Gainforest正在使用智能合约来激励小规模的亚马逊农民保护热带雨林。当遥感卫星验证某一特定的森林被保护成功时,智能合约便自动支付给农民。区块链技术使得这些交易更加透明,并且可以被信任,由于没有“中间人”转移资金,行政成本急剧下降。

当然,区块链技术在气候融资领域的应用也会面临跟其他领域一样的问题,目前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尚待技术的完善和与应用场景的更好匹配。

[1]REDD+指的‘’Reduc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指在发展中国家通过减少砍伐森林和减缓森林退化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含义是增加碳汇。

[2] Global Green Growth Institute. Mind the Gap[R/OL]. [2016.11].

[3] 《2018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现状报告》,REN21

[4] Barbara K. Buchner, Padraig Oliver, Xueying Wang, Cameron Carswell, Chavi Meattle, and Federico Mazza. Global Landscape of Climate Finance 2017[R/OL].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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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