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0日,全球治理框架下的绿色金融创新与合作论坛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十周年年会在北京成功举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受邀出席并做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中午好!
非常高兴再次受邀参加本次论坛。去年我分享了绿色经贸规则的内容与实践,过去一年,无论是国际动态还是国内实践,该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新进展。今天我聚焦于“绿色经贸规则的最新实践、进展与思考”,与大家进行交流。
当前,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共识,与之相关的经贸规则不仅是国际谈判的前沿焦点,更是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塑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我国正通过自贸试验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试点探索,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对标国际高标准,绿色经贸规则试点成效显著
我国高度重视绿色经贸规则的构建与实践。2023年1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 《总体方案》),其中5条直接与环境议题相关。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上海自贸试验区在绿色经贸领域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国务院于2025年7月2日发布了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5〕6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的成功经验,其中就包括了上述与环境相关的试点措施。这些措施精准对标了绿色经贸规则的三大核心要求:
一是,确立高水平环境保护标准。标准的核心在于将履行多边环境公约(MEAs)的义务纳入自贸协定法律框架,将其作为缔约方必须遵守的前提条件。
二是,强化可持续性与透明度要求。包括明确规定保障公众对环境决策的有效参与、确保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建立可预测且公正的行政程序。
三是,引入争端解决机制。将环境与贸易投资挂钩,建立包含贸易制裁在内的多层级执行机制。
二、试点措施的主要内容与成效
围绕绿色经贸规则的三个最新要求,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试点工作形成了五条措施:
第一,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该措施直接对标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定中关于低碳转型合作的要求,重点推动两个领域的创新实践。一是创新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模式。允许区内企业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使成品满足国际海事组织0.5%硫含量的强制标准。上海自贸区为此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和监管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截至2025年5月,该业务规模已超6亿美元,累计供应混合燃料油360万吨,显著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支持开展氢能核心技术攻关和标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探索小规模风电制氢模式,完善高压储氢系统。上海在高压储氢等关键环节实现了制度性突破,为我国氢能全产业链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
第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的捕捞行为。该措施旨在落实我国正式加入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港口国措施协定》的义务,通过规范渔具渔法、减少捕捞时间、削减渔船数量、探索实施捕捞配额等具体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上海自贸区专门制定了《上海市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限额捕捞管理工作通知》,为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该措施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要求,通过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框架,不断提升保护水平。上海自贸区出台了《上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5)》,提出6大优先领域和28项具体行动,着力构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开展并完善绿色产品和生态产品的认证体系。该措施旨在通过建立认证产品和溯源机制,提高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既保障消费者权益,也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其紧迫性在于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挑战,亟需建立国际互认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和认证体系,为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通行证。
第五,促进并鼓励环境产品与服务进出口贸易。该措施旨在对标CPTPP中缔约方应当鼓励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的要求,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我国已经建立了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指数等完善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上海自贸区则围绕该措施,进一步制定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规定》,发布中证浦东新区绿色50ESG指数和绿色主题信用债券指数。截至2025年3月,中证浦东新区绿色50ESG指数涵盖的上市公司样本总市值为2.3万亿元, 中证浦东新区绿色主题信用债指数涵盖的债券样本总市值为7578.7亿元。
这些试点措施不仅在上海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在不同层面开始全国复制推广。更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层面的创新实践正向系统集成化发展。例如,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聚焦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出了集“绿色规则对标、绿色能源利用、节能降碳、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科创研发”六大方面于一体的24条集成改革措施。这标志着我们的实践从“单项突破”迈向“整体模块、系统集成”的深度改革,能更有效地推动特定产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国际规则动态与未来展望
国际绿色经贸规则体系正处于快速演进阶段。2024年11月,由哥斯达黎加、冰岛、新西兰、瑞士四国共同签署的《气候变化、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协定》(ACCTS)标志着全球经贸规则体系的重要变革。作为首个以绿色贸易为核心特色的自贸协定,ACCTS在环境产品零关税、消除有害化石燃料补贴、建立统一生态标签体系等方面设立了新的国际标准,代表了未来绿色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
面对国际规则新趋势和国内转型新要求,我国亟需在现有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制度设计,提升规则对接能力。建议谋划建设"绿色经贸合作示范区",通过这一新型开放平台开展系统集成改革试点。示范区应重点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改革探索,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绿电直供体系,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施;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创新环境权益交易机制;引进国际认证机构,推动绿色标准互认;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降低环境产品贸易成本等。
通过上述制度创新,示范区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为我国深度参与并引领国际绿色规则制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实践支撑,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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