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 中财大绿金院

  • 绿金委

信息专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成果 > 信息专报 > 正文

绿色金融日报1.13

发布时间:2022-01-13作者:

国内

(一)全国

1.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应邀与欧盟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视频对话

2.首个国家层面水安全保障五年规划印发实施

(二)地方

1.中金公司与北京绿色交易所签署绿色金融业务合作协议

2.南方电网发力碳实业碳服务碳金融

3.浙江省衢州市最大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容稳步快进


国际

1.美国本土2021年重大气象灾害致死人数创10年来新高

2.美国加州电力监管部门酝酿取消屋顶光伏“净计量”政策


观点

中国科学院院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欧美同学会会长丁仲礼:碳中和对中国的挑战和机遇

在已有的经济社会发展逻辑之下,不管是由于技术上不具备还是经济上不合算,到本世纪中叶,一定会产生一部分“不得不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因此,我们在对标碳中和时,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们减排到什么程度,即可达到碳中和?

如果我国2060年排放25亿—30亿吨二氧化碳,则海洋可吸收5.75亿—6.9亿吨,生态建设吸收13亿吨,陆地总吸收的31%中,生态吸收以外的其他过程如果占比17%,则为4.25亿—5.1亿吨,那么吸收总数将在23亿—25亿吨之间;在此基础上,如果发展5亿吨规模的CCUS技术固碳,则大致能达到碳中和。

如果我们将2060年“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设定为25亿—30亿吨,则需要在目前100亿吨的基础上减排70%—75%,挑战性非常之大。这就需要制定分阶段减排规划。理论上讲,我国可考虑“四步走”的减排路径,从现在起用40年左右的时间达到碳中和目标。

第一步为“控碳阶段”,争取到2030年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00亿吨之内,即“十四五”期间可比目前增一点,“十五五”期间再减回来。第二步为“减碳阶段”,争取到2040年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85亿吨之内。第三步为“低碳阶段”,争取到2050年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60亿吨之内。第四步为“中和阶段”,力争到2060年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30亿吨。


主编:吕今平

本期责编:邓昊昱

新媒体编辑:杨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