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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12.1

发布时间:2021-12-01作者:
国内
(一)全国

1.生态环境部:12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2.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占20%以上,实现年节电量490亿千瓦时

3.国内首条长距离 “煤来灰去”输送系统投运

(二)地方

1.《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2.陕西创新煤炭产能指标交易方式助力产能结构性改革顺利实施

3.山西预计全年煤炭产量有望突破12亿吨


国际

1.中日碳减排政策对话会成功举行

2.中国国开行与韩国产业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观点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重点应落脚于三个方面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试点的目的是先行先试。金融机构进行碳核算,重点应落脚于三个方面:将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纳入核算;主要核算二氧化碳(CO2)而非全部温室气体;核算达到一定条件的投融资活动对应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

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试点的目的是先行先试,其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将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纳入核算。《指南》针对金融机构投融资业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和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核算方法。

二是主要核算二氧化碳(CO2)而非全部温室气体。未来,可根据政策标准的最新要求及数据可获得性,逐步将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等其他类型温室气体纳入核算范围。

三是核算达到一定条件的投融资活动对应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为提升《指南》对中小金融机构碳核算的适用性、降低其核算成本,对正常运行时间不足30天的项目的碳排放不纳入核算。对非项目融资业务存续期不足30天或月均融资额少于500万元的融资主体的碳排放也不纳入核算。


主编:吕今平

本期责编:宋汶禹

新媒体编辑:白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