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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11.18

发布时间:2021-11-18作者:

国内

(一)全国

1 财政部下达2022年新能源补贴资金38.7亿元

2 习近平: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

3 全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额突破11亿

(二)地方

1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落地云南省首笔“绿票通”业务

2 国内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国际

1 专家预计:电力行业低碳转型预计到2050年减少用煤21亿吨

2 国际能源署官员:全球化石燃料在电力供应中占比为30年新低


观点

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家进:

我国正在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搭建生态圈,扩大同心圆,服务“双循环”,有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加强东西交流。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在短时间内进入世界第一方阵,目前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都已位居世界前列并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在绿色投资、绿色资管、绿色财富、碳金融、转型金融、ESG管理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服务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要更上一层楼,必须扩大开放,充分利用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开始早、污染治理开始早所积累的理念、经验、资金、人才资源,持续健全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通过全球金融同业合作促进全球绿色低碳科技合作,帮助引进更多前沿性、颠覆性减排增汇技术。历史表明,任何人、任何时候搭上“中国号列车”都是正确的选择,进入中国发展绿色金融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深化南南合作。在“引进来”的同时,还要积极“走出去”,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金融资金、服务、技术和能力方案,引导跨国经营企业遵循责任投资原则,运用绿色金融的标准、技术、流程识别和管控环境风险,促进合作项目绿色低碳化,严格限制对境外高碳项目投资的金融支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出口,推动“一带一路”成为绿色之路。

讲好“中国故事”。在我国的积极倡导下,绿色金融首次成为G20议题,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上升。进入新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应持续总结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加强与各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以小见大,有效传达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中国决心、中国贡献,助力“中国方案”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提升,不断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坚决维护我国各类发展权益。


主编:吕今平

本期责编:宋汶禹

新媒体编辑:杨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