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各国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我院推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系列观点文章,旨在向中国利益相关方介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总结各国家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并探讨中国与其在绿色金融领域合作的前景。本篇文章是系列文章第八篇,介绍英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并展望中英绿色金融合作前景。
一、英国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一)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在自身的发展上,英国不仅脱碳速度快,而且是世界上第一个引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的国家,也是全球第一批承诺实现净排放的国家。虽然英国绿色金融依旧有些许可提升的空间,但整体而言其在全球的绿色金融发展上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英国不但有较为丰富、长期的绿色发展经验,并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其在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上也时常扮演发起者和帮助者的角色。
1.主流国际气候与绿色金融合作的领导者与支持者
整体而言,英国在国际气候议题和绿色金融合作都扮演引领角色,是多项气候合作项目的主办方或者活跃的成员国单位。英国主办了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积极参与中国主办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等。其中,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英国主办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COP26),代表近200个国家的缔约方都同意了《格拉斯哥气候公约》(Glasgow Climate Pact),这项全球协议将在本十年加速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并最终完成巴黎规则手册。英国作为主席国的工作重点是落实“格拉斯哥气候协定”,并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以下四项行动:减排——减少排放;适应——帮助那些已经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人;金融——使各国能够实现其气候目标;协作——携手合作,实现更大的行动。其中在金融方面,COP26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95%的最大的发达国家气候融资提出新的承诺,有望于2021-2025年期间筹集到5000亿美元;主要的多边开发银行都承诺将绿色目标扩大到30%至50%;国际发展金融俱乐部的多双边发展机构承诺在2019至2025年期间实现1.3万亿美元的气候投融资的目标;34个国家(包含除日本外的所有G7国家和赞比亚、冈比亚、马尔代夫、布基纳法索、斐济等发展中和新兴经济体)和5个公共财政机构承诺在2022年底之前结束对国际化石燃料开采和化石能源新的直接公共支持;占全球GDP83%以上的40多个国家支持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来制定国际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等等。在COP26上,英国还宣布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净零金融中心的目标。作为COP26的主办方,英国领导成立了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GFANZ),来自45个国家超过450家金融机构做出了更具有雄心的承诺,即致力于将全球40%的金融资产,即超过130万亿美元的资产,与气候《巴黎协定》目标相协调一致。同时,英国国际气候投融资承诺的资金将支持新的英国气候投融资项目,以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增长。
在现有的国际主流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倡议中,英国也是一个活跃的支持者,英国中央银行加入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以及可持续保险论坛(SIF)。同时,其也是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财政部长气候行动联盟的成员国,且伦敦交易所也加入了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SE)。同时,共有6家金融机构签署赤道原则,2020年暂无新增;11家机构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PRB)、5家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SI)。而共有647家机构签署责任投资原则(PRI),2020年新增193家;2017年,英国成为全球首批认可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的国家之一,旨在确保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纳入财务决策。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共有356家英国机构支持,2020年新增128家。由此可见英国监管机构和金融市场主体在国际绿色可持续金融方面积极表现。
2.参与国际气候投融资、支持全球绿色相关项目
英国是国际气候投融资项目,尤其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绿色项目的重要资金提供者。根据气候资金进展(Climate Funds Update)的统计,截止到2022年1月,英国已承诺出资73.93亿美元,来支持全球的多双边国际气候基金。其中包括UNFCCC框架内的绿色气候基金(GCF)、全球环境基金(GEF)、最不发达国家基金(LDCF)、气候变化基金(SCCF)和适应基金(AF),UNFCCC框架外的清洁技术基金(CTF)和印尼气候变化信用基金(ICCTF)等双边气候基金。其中,英国是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 GCF)的最大出资国,而GCF也是全球最大的气候基金,当前支持了127个国家的190个项目运营。
英国国际气候金融(UK International Climate Finance,ICF),是英国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排放的首要工具。在过去的五年里,英国已经承诺投入58亿英镑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在2021年4月和2026年4月间这个数字将会翻倍至116亿英镑。ICF作为英国官方发展援助(ODA)支持了全球超过200个项目,通过双边活动、伙伴关系、协调多边气候基金和倡议等多种形式,支持项目当地的不同需求。其中,重点的项目就包括:旨在加强西非和亚洲灾害风险管理和修复的气候和韧性框架项目(The Climate and Resilience Framework Programme, CLARE);旨在应对非法砍伐和毁林,加强治理和扶贫的森林治理市场和气候项目(Forest Governance Markets and Climate, FGMC),旨在增强能力建设和技术分享的英国加速气候转型伙伴关系(The UK Partnering for Accelerated Climate Transitions,UK PACT)项目等等。整体而言,ICF通过增强最穷人群和社区的韧性、建设低碳和气候韧性基础设施、改善土地和森林利用以保护生态链,来投资于减少气候相关风险,以期在未来产生成倍数的灾害影响缩减的效果。具体而言,通过上述项目在增强气候韧性方面,英国投资1.4亿英镑以及技术援助来支持非洲与亚洲的气候灾害多发区;在农业以及土地方面,投资7500万英镑帮助东南亚、非洲及拉丁美洲的林业实践;在基础设施上,耗资2750万英镑建立“城市气候领导力”项目,主打技术援助和倡导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规划、在拉丁美洲建立1.775亿英镑的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全球气候伙伴基金(5500万英镑)资助了20多个国家的家庭和中小企业的节能可再生能源项目,如绿色建筑和太阳能灌溉,包括印度、蒙古和南非。 此外,英国还与其它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展开合作,就包括德国和挪威一道承诺提供高达50亿美元的资金,资助阻止森林砍伐的项目。
3.英国绿色金融领域双边合作
英国在绿色金融双边合作方面展现属于全球领先,其与包括中国、南非、印度、哥伦比亚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广泛地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地双边合作。在中英国合作方面,正如前文所述,2017年第九届和2018年第十届中英经济和金融对话(UK-China Economic and Financial Dialogue,EFD)中,中英双方将对方视为绿色金融发展地首要合作方。在第九届EFD中,双方支持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开展系列绿色金融工作, 并从“一带一路” 投资环境风险管理、绿色资产证券化、环境信息披露和ESG 研究四个角度开展合作,其中英国国际气候基金(UK PACT)提供了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在第十届EFD上,伦敦金融城和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联合发起了中英绿色金融中心,并正式得到两国政府的承认。2020年,中英继续在环境信息披露、气候行动、绿色金融的宣传与研讨活动等领域开展合作。信息披露方面,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当前已覆盖所有金融机构类型。UK PACT于2020年开始筛选第二轮的中英绿色金融项目,其中包括支持气候政策倡议组织(CBI)主导的关于支持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增长的项目、伦敦金融城和北京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院(BIFS)设立的中英ESG领袖论坛的项目等。此外,中英双方继续组织和参与绿色金融的宣传与研讨活动。
在与墨西哥合作方面,绿色金融倡议组织已同意与墨西哥绿色金融咨询委员会建立伙伴关系。UK PACT在墨西哥的业务跨越多个领域,重点关注绿色金融。除了在可再生能源、气候政策、废物处理和可持续交通方面开展工作外,英国公约组织还与墨西哥政府密切合作,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增加绿色融资渠道,重点是协调准则和标准; 加强渠道建设,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政策设计力度。项目包括:与主要机构开展能力建设工作; 支持建设绿色金融中心,动员绿色金融支持智慧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绿色债券。
在与巴西合作方面,英国和巴西通过经济财金对话在绿色金融领域开展合作,且绿色金融倡议组织已与巴西可持续市场发展委员会建立伙伴关系。英国建立的巴西基金项目绿色金融部分,通过发展巴西的绿色金融部门和利用英国的专业知识开发可持续基础设施的新资本市场工具来使私人投资进入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同时,该基金也支持巴西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巴西计划的能源链。在与印度合作方面,绿色金融倡议正致力于与印度联邦工商会建立伙伴关系,且英国向绿色增长股票基金(Green Growth Equity fund)贡献1.2亿英镑。英国设立的印度基金旨在吸引私营部门投资,为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而其进一步的计划是利用英国的专业知识来支持绿色债券的发行。
在与哥伦比亚合作方面,UK PACT在哥伦比亚的旨在直接影响绿色金融流动以及当地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增长和发展。该项目在绿色金融的几个优先领域与政府合作,包括开放资金流动和调动投资,披露资产所有者信息以提高透明度,绿色债券路线图和气候融资加速器。而与印尼合作时,则是根据印尼可再生能源项目,重点是通过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增加流向印尼可再生能源部门的绿色资金。
与其他国家合作方面,英国与斐济共同发起了气候融资特别工作组 (Taskforce on Access to Climate Finance)。该组织将与孟加拉国、斐济、牙买加、卢旺达和乌干达这五个先锋国家进行试验,以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快、更容易地获得气候融资。英国承诺1亿英镑支持特别工作组工作的实施。
二、经验总结与中英合作展望
(一)经验总结
英国作为世界工业革命的发源地,曾深受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困扰。因此,其早早地意识到了低碳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也正是政府的重视,使得英国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机构支持,帮助本国稳步向低碳经济转型。英国不仅有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制,也有相对活跃地绿色金融市场。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在成为全球绿色金融中心上具有天然优势。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政府都积极地为英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条件。尽管在绿色金融产品总规模上和经济体量更大的国家相比还有些许差距,但英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多样性、活跃性和国际性十分突出。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英国更是可圈可点,在推动国际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议题讨论和支持相关合作中积极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英国重视多双边合作,慷慨捐资支持多边国际气候投融资基金,牵头设立多方绿色金融对话,同时广泛地建立了双边合作基金和合作倡议,并根据不同的合作国绿色金融发展特性而调整项目重点,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英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更具体些,从不同层面来看:
在宏观层面,英国中央政府在低碳经济金融方面具有前瞻性,且出台了统领性指导纲要,并且细化到了产业和机构层面。与此同时,在各地区的政府层面(如苏格兰、北爱尔兰等)也均对联邦规定做出响应,并有效地因地制宜完成政策制定和机构建设。除了政策完善以外,英国金融市场各执行机构分工明确,推动标准的融合统一标准(如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实现按照TCFD强制披露地路线图),保证了政策落地的可行性。此外,英国政府多设立绿色专项基金池,以支持国内各地区绿色环保项目发展,并借此加快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落实的速度。
在中观层面,英国绿色金融各市场发展较为完善,但市场间发展仍然存在差异。在绿色债券、信贷和保险的市场上存在规制条例和指导意见,但对于市场上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目前却缺少相应的政策指引。与此同时,虽然英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快、拥有较为完善的规范和引导机制,但总体规模有限。绿色保险产品发展相对有限、种类较为单一——多为传统气候灾难保险、农业牧业险等,且保险资金池用作绿色专项投资较少。因此,英国保险业绿色金融创新和实践拥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在增加绿色保险产品多样性和引导保险类的机构投资者更多地参与绿色投融资活动。此外,当前缺乏对于绿色信贷的统计,无法衡量和对比英国绿色信贷的规模。可查到的数据里,英国的绿色信贷产品多为大型国际银行、组织或投资公司所推出,占小部分的本土绿色信贷则主要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推出。因此,在绿色信贷市场方面,本土中小型金融机构参与度有待提升。
微观层面,英国绿色金融市场各中小型企业参与度相对较高,并且有意识推出各自的减排计划,以实现净零的目标。在获得资金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中小型机构与组织通过申请绿色贷款、地方政府的绿色基金池或援助计划和项目等渠道获得资金。对于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如保险、投资基金)以及创新性绿色实践方面,英国各中小型机构和组织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在国际层面,英国作为绿色金融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力争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和合作方面担任引领角色。其积极推动其他国家完成碳减排目标、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全面发展,通过给予技术援助、资金支持等方式进行支持。可以说,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是英国的绿色金融发展的一大亮点。事实上 ,这同时也为英国自身提供了更多的绿色金融交流和贸易机会,如伦敦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了绿色债券交易板块,且早在设立之初,印度与中国便将以其本土货币结算的绿色债券上市,吸引全球投资者目光。是印度与英国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合作项目,帮助更多英国金融机构进入印度市场等。这些均使英国有望实现绿色金融发展的双赢。
(二)中英绿色金融合作历史与展望
如前文所述,英国绿色金融水平居于世界前列,并争取在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发挥领导作用。中英绿色金融合作具有良好的历史基础,已有相应的合作并取得一些进展,在未来更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具体而言,中英合作的亮点包括以下多个方面。
合作平台方面,中国与英国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建立了中英绿色金融中心(UKCGFC),该机构是英国绿色金融倡议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长期合作的演变,主要围绕着绿色“一带一路”、绿色资本市场、绿色银行和监管、ESG 和可持续投资、数据和披露以及绿色科技与创新六个方面展开沟通与对话。在此合作机制下,最重要、最具有特色的合作当属基于中国在2019年提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进行的相关活动:2019年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宣布成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秘书处(GIP),并公布首批签署方名单。GIP解决信息不对称、将气候和环境风险纳入“一带一路”项目的融资成本计算过程,降低低碳项目的投资成本。并确保项目开发符合国际通用的社会与环境标准,利于填补某些新兴经济体在监管政策领域的空白。截止到2022年4月8日,GIP签署方有41个,其全球总资产超过48万亿美元,不少签署机构因其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方面显现的强大活力和巨大进步受到广泛关注,并凭借过去的突出表现荣获诸多行业奖项。此外,2018 年,牛津大学推出了绿色“一带一路”数据和分析平台,而后牛津大学受邀加入国际绿色“一带一路”联盟,英方也因此进一步为全球提供了先进的绿色金融跟踪机制。
绿色金融有关市场方面,中英双方已有相对好的合作基础,尤其是在发行绿色债券方面。在早在2015年,中国农业银行便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过绿色债券,作为第一批上市的海外绿色专项债券;2016年,我国央行也放款了海外资本投资本土绿色项目的规定,促进英国资本流入。2021年,中国工商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2亿欧元的债券;中国银行也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价值20亿美元的可持续债券。 碳市场方面,与英国或欧盟碳交易体系相比,我国目前的碳交易体系起步较晚,且并不足够完善,双方也没有交集。中国发改委2016年1月发文部署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碳市场建立工作,而之前中国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21年7月16日,中国上线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而英国作为以往欧盟碳市场的成员之一,积累了众多的碳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机制、活跃度促进以及碳价制定方案等,且其今年也将完成脱欧后碳市场的重建,进一步完善碳市场的发展。因此,英国相当于拥有两次碳市场建设经历,值得中国重点关注。对于未来的合作而言,双方应进一步扩大中英跨境绿色债券发行和投资,将高水平的环境和气候战略转化、落实为绿色项目通道;并共同致力于推进全球较为统一的绿色金融定义出台,保证绿色资本流通顺畅等。碳市场方面,中英应加大关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相关顶层对话,中国也需要在此基础上学习英国和欧盟碳市场经验,推动本国碳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在清洁与低碳能源、技术方面,中英早在2014年双方同意加强在低碳城市规划、空气和水污染治理、医疗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政策交流和技术合作,且对《关于加强绿色低碳城镇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表示欢迎,且英国繁荣基金中国能源与低碳经济项目(CELCEP)为中国提供清洁转型资金。中国在英国投资建设海上风电供应链、储能、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电池生产、绿色金融等设施,有助于加快中英绿色转型,构建真正的绿色产业伙伴关系。这些对未来技术的投资将有助于改变未来,不仅是英国和中国,而是所有国家。且英国对于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绿色技术支持也较多,如帮助印度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吸引印度投资者等。因此,英国具有充分的国际帮扶经验,有望与中国进一步链接该方面的发展。在未来的合作方面,中英双方可加快建设绿色技术合作平台,弥补政策合作引导下的具体缺乏实践措施的不足。如英国和中国被公认为可持续金融和创新绿色可持续技术的世界领导者,目前双方正在探索新的伦敦-北京绿色技术门户。英国是历史悠久的工业大国,因此中英双方可更多在工业领域达成协作,如新能源汽车、绿色制造、风电技术等;同时,在低碳技术方面,中英各大高校和实验室有望达成更多合作,如现有的上海交通大学中英低碳国际学院等,有望逐步真正实现清洁技术共享。
总体而言,中英两国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有众多值得项目借鉴和交流之处。首先中英两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方面都有相对完善的顶层设计和全面的政策支持,这种相似性使得双方的经验具有更强借鉴性。在具体落实绿色金融政策方面,中英两国又有很大差异性。中国既有协同各部委统筹发展绿色金融的布局,又有特色极强的地方试点项目;而英国则充分协调了各金融监管部门得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同时就气候信息披露等具体行动,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具有明确的路线图。可以说,在绿色金融制度设计方面,中英两国可以各取所长,项目促进。在金融市场方面,得益于市场规模和动员能力,中国在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的发行规模上遥遥领先,但英国作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具有巨大的创新和合作优势。中英两国绿色金融市场各有优势,合作潜力巨大。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大力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的发展,而英国则持续推进“UK PACT”等全球绿色金融的项目。中英两国可以深化合作,发挥中国在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上发挥更重要的领导角色,加强与部分国家的双边合作,尤其是向发展中国家传播绿色金融发展经验。
致谢:感谢英国国际气候基金-中国绿色金融项目政策与合作主管司佳灵女士对文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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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章:1. IIGF观点 | 英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中英绿色金融合作展望(上篇)
2. IIGF观点 | 英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中英绿色金融合作展望(中篇)
3. IIGF观点 | 法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中法绿色金融合作展望(上篇)
4. IIGF观点 | 法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中法绿色金融合作展望(下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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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彦希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毛 倩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原创声明
如需转载、引用本文观点,请注明出处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新媒体编辑:杨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