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处理发展和减排关系,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督管理,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破。把握发展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在《意见》《通知》明确的重点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和煤电行业率先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待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进一步研究推广至其他领域。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重点领域项目精准管理,对标《意见》《通知》明确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施策。鼓励新建项目对照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在建和现有项目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煤电行业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要求推进改造升级。
坚持从严监管。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健全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严格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监督问责机制。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