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金融学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ESG信息披露规范》(T/ZJFS 021—2026)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并于即日起实施。该标准由浙江省金融学会归口管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与台州市金融学会、台州市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财绿指(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起草。该标准经过前期广泛调研、多轮专家论证及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了浙江省金融学会审查。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ESG信息披露规范》的编制主要遵循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财金〔2025〕11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财金〔2025〕135号)、《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以及GRI Standards 2021等政策文件和国际标准。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连接财政政策与金融市场的关键纽带,在引导资金流向、分担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信用风险、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准公共角色。当前,国内外可持续信息披露正从自愿披露向强制化、标准化方向迈进,但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定向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该团标的发布填补了行业空白,有助于解决通用框架在风险偏好与价值认同上的适配性壁垒问题,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从被动合规向内生治理的战略转型。
持续完善可持续金融标准体系是中国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柱。中财大绿金院长期深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相融合与ESG标准研究领域,近年来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ESG评价方法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此次参与起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ESG信息披露规范》,是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实践的重要体现,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规范化、可操作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助力行业提升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为金融“五篇大文章”标准体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