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一)全国
1.中国能建与中国移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 “一带一路”首个大型水电投资建设项目下闸蓄水
3. 中南院自主研发的智慧工地缩时记录站在金沙江拉哇水电站投入使用
4. 生态环境部:地方政府无权限制风电光伏相关碳指标
(二)地方
1.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绿色金融方案
2. 绿色金融助力成渝加速落实“双碳”
3. 南京新型电力汽渡船一年减少碳排放172吨 打造港口船舶绿色低碳的样板
国际
1. 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凸显中巴经济走廊清洁和绿色愿景
2. 中企承建布桑加水电站投产发电,为刚果(金)最大基建项目
3. 美国宇航局计划十年内建造月球核电站
观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
整体来看,ESG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牵头多方联动推进落实。以欧盟为例,其ESG信息披露路径较好地展现了“政策先于市场导向、市场积极响应发展”的特点。欧盟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除监管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指引外,相关投资机构对企业的ESG信息需求也推动了企业去更好地披露ESG信息,并通过一定时间的发展让企业自身认识到ESG的重要性进而自主地开展相关披露和能力建设。
中国作为起步较晚的市场,在推动企业进行ESG信息披露方面可以一定程度上借鉴欧盟的推动路径,通过市场合力地来更好推动ESG信息披露,并致力于激发企业自身的认知。此外,许多大型国际企业自身已经认识到了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已经自觉开展相应实践,全面推动企业ESG发展。国内的上市公司自身也应当主动践行ESG理念,积极推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而推进企业的发展。
当前,全球的交易所也力促ESG信息披露。欧洲的德意志交易所2013年发布了ESG指南《传达可持续性:给发行人的七项建议》,该指南参考《德国可持续发展守则》、GRI、IIRC、SASB与UNGC框架。同时,指南还提供了七项建议来增强企业的报告撰写:突出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考虑利益相关方诉求、提供实质性信息、从风险收益角度出发、结合定量数据的使用、参考国内外标准并使用有效的呈现方式。虽然我国当前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出台了相关ESG指引,但不是要求强制,尚处于鼓励阶段。在未来,也应当要求上市企业进行强制披露,倒逼企业做好ESG信息披露工作。
与此同时,尽管国际ESG信息披露标准具有较好的框架指导性,但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市场,针对中国主体缺少特色化指标。由于各国其文化历史、社会发展程度以及监管制度的差异,对于ESG信息披露的制定标准与评价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我国在构建ESG信息披露体系过程中,在参考国际相对成熟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基础上,需结合我国的国情特点逐渐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化的ESG指标内容。例如我国环境维度的重点发展方向如生态文明理念、绿色金融等内容,无法在国际标准中进行体现。因此,我国需构建即响应国际通用框架,又符合中国本土化特色的ESG信息披露标准。
主编:吕今平
本期责编:郭玉茹
新媒体编辑:张凌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