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工业经济,2022,(06):117-135.
作者:周沂;郭琪;邹冬寒
一、 研究背景
长期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致力于推动环境政策制定及执行,使得中国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其中,明确要求要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政府以规制手段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是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现有研究主要关注在环境政策外生冲击下企业的区位调整、进⼊或退出、成长或衰退、生产率变化等,并未得到一致的结论。
目前大多研究建立在企业生产单一产品的假设基础上,从企业间、产业间以及地区间的资源再配置出发讨论环境规制效应,例如,“企业为应对环境规制调整区位、缩减规模甚至退出市场,忽视了企业内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性”。企业内资源重置效应是环境规制效应研究的微观基础,也是影响环境规制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但并未得到足够关注。现有环境规制对企业效率影响的研究主要通过分析被规制企业和未被规制企业之间生产率的差异来间接分析环境政策的影响。一方面,这部分研究仍然没有给出企业行为选择的内在机制,环境规制影响下的企业内部调整行为仍然是一个“黑箱”。
二、研究设计
1.政策研究
自2003年以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和实施了56项清洁生产标准,是中国清洁生产的环境评价和审核的重要依据:与没有公布和实施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相⽐,公布了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环境规制。可见,该政策可以很好地用来区分被规制产品和未被规制产品。基于此,本研究将选择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作为环境政策对企业冲击的准自然实验,通过双重差分模型来验证前文提出的假说。
2.基准回归
以受到公布清洁生产标准影响的产品作为实验组,未受影响的产品作为对照组,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基准回归方程如下:
在估计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对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时,同一时间段的其他环境政策可能会对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产生影响。清洁生产标准实施时间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发布时间大体一致。本文在回归中控制这类政策,以缓解内生性问题。基准回归结果如下:
第(1)列仅控制了时间、产品和企业—时间的固定效应,第(2)列在第(1)列的基础上增加了控制变量"加⼊这三种政策的控制变量后,解释变量的系数从0.03%增加到0.15%,且由不显著变为在1%的水平上显著。该结论说明,平均来看,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显著降低了企业扩展规制产品的概率。具体而言,清洁生产标准实施之后企业扩展规制产品的概率比未规制产品低0.15%。第(3)、(4)列主要讨论环境规制对企业淘汰规制产品的影响,treat显著为正,平均而言,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显著提高了企业淘汰规制产品的概率,清洁生产标准实施之后企业淘汰规制产品的概率比淘汰未规制产品的概率高1.72%。第(5)、(6)列讨论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对企业内规制产品规模变动的影响,treat在5%的显著⽔平上均为负,第(6)列结果发现清洁生产标准实施之后规制产品出口规模的缩减程度⽐未规制产品高15.57%。简而言之,环境规制影响了企业的产品结构。清洁生产标准政策促使了企业在扩展新产品时避开规制产品、淘汰规制产品以及该类缩减产品的出口规模来应对环境规制,进而推动了企业出口产品清洁化。
3.平行趋势检验
平行趋势假设是双重差分模型有效性的重要前提之一,即在清洁生产标准政策实施以前,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在受政策影响的产品和未受政策影响的产品之间无显著差异。本文参照现有文献,用事件分析法对此进行检验。具体做法是逐年计算清洁生产标准的政策效应,将清洁生产标准政策起始年份设置为虚拟变量,并分别设置政策前若干年(pre)和政策后若干年(post)虚拟变量。回归方程如下:
4.稳健性检验
(1)其他环境政策的影响
“环评风暴”可能会强化2003年和2007年实施的清洁生产标准对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因此,本文删除2003年和2007年清洁生产标准规制行业以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3第(1)-(3)列。另外,如果在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前,已有环境政策已对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产生影响,那么,结果可能会高估清洁生产标准这一环境政策实施的影响。1999年5月出台的《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计划的通知》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下表中第(4)-(6)列删除了属于《关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计划的通知》中的地区和行业样本。结果显示,剔除两类政策后,回归结果与基准结果差异不大,且仍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结果稳健。
(2)贸易冲击的影响
企业出口过程中还会受到贸易冲击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本文认为贸易冲击主要来源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方面。这里通过控制两位数产品×时间层面的固定效应来控制供给侧贸易冲击的影响,通过控制出口目的国—产品层面的固定效应来控制需求侧贸易的冲击。鉴于此,这里需要将研究维度从企业—产品扩展到企业—产品—目的国,回归结果见下表。下表中第(1)-(3)列控制了两位数产品—时间的固定效应,第(4)-(6)列控制了两位数产品—时间和目的国—四位数产品的固定效应。结果与基准结果差异不大,结果稳健。
5.异质性分析
(1)企业规模。本文引入treat与企业规模firmsize的交叉项来进行检验,其中,企业的规模为该企业的出口总规模,结果见下表第(1)-(3)列。结果显示,treat×firmsize的回归系数仅在第(3)列中显著为正。这表明,相较于小企业,大企业面临规制时受到的影响更小,即规制产品下降更少或增加更多。
(2)企业所有制。按照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差异,本文将国有企业设置为1,其他企业为0。通过引入treat×SOE的交叉项来检验所有制异质性的影响,结果见下表第(4)—(6)列。结论表明,treat×SOE仅在Drop模型中显著为负,即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面临环境规制时直接淘汰规制产品的概率较低,与预期一致。
三、影响机制检验
为应对环境规制,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的环境成本来生产规制产品,从而导致企业生产总成本增加。此时,企业可以有多种方案予以应对(见图1):
√直接减少对规制产品的拓展;
√面对规制产品成本的提高,企业可能通过提高已出口规制产品价格将规制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然而,这一做法可能降低产品竞争力,导致该产品出口规模下降甚至被企业淘汰;
√企业还可能通过降低规制产品的质量来降低生产成本,导致规制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产生较高的淘汰率或出口规模缩减;
√企业可能选择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核心产品的生产从而缩减或者淘汰规制产品来优化产品结构。
其中,第一种方案在企业层面已被证实(Zhouetal.,2017)。本文将从成本传递效应、质量调整效应和产品结构差异化调整来检验环境规制引致的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的作用机制。
1.成本传递效应以及质量调整效应
此处通过检验环境规制影响规制产品的价格和质量来讨论环境规制的影响机制。设定计量模型如下:
本文以Piveteauand Smagghue(2019)、Baldwinand Harrigan(2011)的模型和产品质量估计方法为基础,构建产品质量的局部均衡模型,并引用工具变量法控制内生性问题,估计企业—时间—产品—市场—贸易类型层面的出口产品质量,并以此计算企业—时间—产品维度的产品质量。在产品价格模型中,控制了产品的质量水平,以及企业—时间、产品和时间的固定效应。
下表为检验结果。第(1)、(3)列显示了规制产品和非规制产品出口产品价格和质量差异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treat显著为负,即清洁生产标准政策规制组产品价格和质量均低于非规制组;第(2)列treat不显著,即规制产品与非规制组价格变化不存在显著差异;第(4)列treat显著为负,即相比对照组而言,清洁生产标准政策降低了规制产品的质量。该结论说明企业倾向于降低规制产品的质量来应对环境规制政策,即不仅不存在企业内部产品层面的波特假说,也不存在价格转移。相反,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企业通过调整产品质量来应对环境成本的增加。
2.企业产品差异化调整效应
此处,参照许明和李逸飞(2020)的方法,构建两类指标对企业产品的核心度进行衡量:一是产品出口规模的分位变量,将多产品出口企业按照产品出口额大小进行排序,分别将95分位、75分位产品设置为核心产品(core)。二是将出口规模进行排序,若企业出口产品的规模排序为1,则选为核心产品,core取值为1;否则为0。
下表为环境规制政策对多产品出口企业产品差异化调整影响的回归结果。从环境规制treat与核心产品core的交叉项结果看,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对核心产品的影响较小。treat×core系数在第(1)、(3)、(5)列中显著为负,在第(2)、(4)、(6)列中显著为正,说明面对环境规制,核心产品削弱了企业淘汰规制产品的概率以及缩减规制产品规模的程度。因此,验证了环境规制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存在对产品进行差异化调整的现象,由此改变了产品结构。
四、总结
本文研究有以下发现:
1、清洁生产标准对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决策有显著的影响。具体来说,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降低了规制产品被企业扩展的概率,提高了被企业淘汰的概率,直接导致企业出口规模下降。
2、环境规制,尤其是垂直型环境规制的执行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执行。地方政府公布环境目标提高了环境政策在推动企业出口结构清洁化中的影响程度。
3、面临清洁生产标准的约束,企业通过降低规制产品质量以及产品差异化调整来进行资源再配置,从而影响企业的产品结构。值得指出的是,本文并未发现企业—产品层面波特效应的存在。
4、环境规制促进了企业内资源再配置,推动了企业出口产品整体升级。本文在企业层面观察到了波特效应。环境规制政策促使企业将资源集中在核心产品上,有利于多产品出口企业内部资源再配置,推动了企业出口总规模的提升和出口产品平均质量的提升。可见,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规制产品的竞争力,但促使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了核心产品的规模和质量,从而有利于企业层面出口规模和质量的提升。总体看,中国清洁生产标准通过倒逼规制企业进行资源再配置,不仅推动了企业产品结构的清洁化,还推动了企业出口升级,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原文摘要:
有关企业环境行为的研究多在单一产品企业假设的基础上展开,忽视了产品结构调整在企业应对环境规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以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0—2016年中国进出口海关数据库中企业—产品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如何影响多产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试图明晰环境规制是否会促进企业产品结构清洁化。研究表明:清洁生产标准政策实施显著改善了企业出口产品结构。具体而言,清洁生产标准实施使得企业在产品扩展、淘汰和规模调整时表现出对规制产品和未规制产品的显著差异,即与未规制产品相比,规制产品被扩展的概率低0.15%,被淘汰的概率高1.72%,规模缩减程度高15.57%。进一步研究发现,并不是所有企业受规制影响的程度都相同,清洁生产标准对企业产品结构清洁化的作用方向和程度因企业所在地区的环境目标而异。机制分析表明,在应对规制的策略上,企业通过降低规制产品的质量以及推动产品差异化调整来优化产品结构。本文研究有助于打开企业“黑箱”,进一步识别企业应对环境规制的微观机制,为更好地从资源配置角度理解环境规制助推产业结构清洁化提供重要启示。
作者:
李雨珊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硕士生
指导老师:
王 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