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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解读——“绿色+转型”金融融合发展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发布时间:2021-12-04作者:黎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021年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1个行动、构建2大体系、推动6个转型九方面的重点任务,配套实施8个重大工程,并提出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在内4项保障措施,强调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本文从金融支持角度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分析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工业领域的重要支撑保障。《规划》细化了工业领域在“十四五”期间落实碳达峰顶层部署的具体路径,提出“到 2025 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 2030 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的发展目标。为保障《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规划》明确了“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深化绿色国际合作”四大保障措施。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已经构建了一系列在全球具备领先水平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形成具备多层次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为服务“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规划》中金融保障措施解读

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产融合作。绿色金融体系通过顶层政策的引导,包括货币政策、财税激励、标准指引、监管考核等,正面激励、负面倒逼,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投融资。我国已制定并实施多项绿色金融标准,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相继发布《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等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均在国家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进行修订以形成较为统一的绿色标准,其中节能环保、绿色制造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工业领域均纳入其支持范围,是推动产融结合的重要政策依据;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通过规范金融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引导其优化在绿色低碳领域的资产配置,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强产融合作,出台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推动完善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的保障措施,旨在立足我国已初步构建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强对细分产业、细分领域的专项金融支持,“十四五”期间,推动构建更加全面的产融结合政策体系,进一步激发金融服务工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依据绿色低碳产业特征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差异化的金融工具定价将政策优惠通过利率渠道传导至绿色产业主体,可以拓宽绿色低碳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立足于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与体制机制基础,我国已形成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针对节能环保业经营业态特征,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融资担保方式,包括特许经营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环境权益质押等路径,推出能效融资、排污权融资等绿色信贷创新产品,支持节能环保设备制造、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服务;探索创新不同类型绿债品种,包括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等,为节能环保企业、工业绿色转型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各地方持续开展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为钢铁、有色等20多个环境风险较高的工业行业提供生产保障。此外,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低碳领域融资力度。《规划》提出“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有序推进绿色保险”的保障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聚焦工业领域绿色融资需求,持续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结合工业绿色供给端轻资产、长周期、小规模等特征,开发更多有效抵质押品拓宽融资渠道;此外,发挥绿色保险对于高排放工业企业的保障功能,有序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在工业生产领域的覆盖范围和深度。

发挥股票市场融资融券功能降低融资成本。股票市场具有强大的融资融券功能,可以帮助企业以较低成本引入足量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同时在完善的披露机制引导下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已经有较多节能环保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实现低成本融资目标,截至2020年末,共有145家环保企业在A股上市,总市值达11659亿元,2020年度通过定向增加进行再融资10笔,共计募集资金81亿元;此外2020年环保上市公司发生并购事件80起,交易金额459亿元。此外,部分地方发布相关激励政策,构建绿色企业上市储备库、对成功上市的绿色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例如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广州市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等。《规划》提出“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研究建立绿色科创属性判定机制”的保障措施,一方面鼓励更多地方完善机制设计、加强财税激励,推动更多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另一方面以证监会已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为模板,加入针对绿色低碳企业的科创属性判定机制,为制定后续激励机制提供标准支持,支持更多绿色科创企业上市科创板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二、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工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标准体系、产品和服务创新、监管和信息披露等多个领域仍存在不足,在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保障“双碳”目标过程中仍存在着部分问题。

缺少适配金融工具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工业是我国主要的碳排放领域,年碳排放占70%以上,推动传统工业低碳转型发展是实现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加强对传统产业的转型支持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内容。我国绿色金融目前的相关制度、产品设计主要聚焦于对绿色低碳属性鲜明的主体或项目提供支持,目前工业“两高”领域高碳排放属性与绿色金融相关工具应用领域存在明显错配,难以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资金需求。

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有待加强。绿色低碳产业具有明显正外部性,现有的政策体系尚未能够将外部性内部化,进而导致使得绿色低碳产业呈现投资收益低、回报周期长等特征,影响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现有的金融激励制度支持力度和覆盖面较小,更多停留在引导阶段,缺少实质的财税激励机制,推动力度有限,特别是对行业内的小微企业,传统的以抵质押品为依托的融资模式对其支持力度不足。

支持绿色科技创新的直接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工业企业在绿色科技创新的投资需求十分巨大,但是科创项目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特征,传统的信贷、债券等方式对其支持力度有限,需要更多采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手段。受制于标准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不足等因素,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中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股票等直接融资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有效满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相关的企业和项目发展。PE/VC股权投资、绿色IPO和绿色企业再融资方面规模均较小,2018年至2019年,我国绿色股权年均投资规模为424亿元,同期绿色信贷余额已达10万亿元以上。

三、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工业绿色发展建议

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融合发展。围绕工业绿色发展目标,结合“双碳”目标实现重点工业转型领域,探索构建转型金融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挂钩信贷(SLL)、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等典型的转型金融工具,支持传统工业领域转型升级。

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作用。加强激励政策的深度和广度,支持地方实施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的贴息、资金奖补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应用和推广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性。加强监管考核,在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基础上,推广对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考核。

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围绕工业绿色发展各领域融资需求,推动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创新,引导银行进一步扩大合格担保品范围,探索将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资产纳入其中。打造工业绿色供应链金融,发挥龙头绿色低碳企业核心作用,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担保,探索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产品。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度和广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强绿色资产识别、环境效益测算、风险监控等能力,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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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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