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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中资银行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现状及展望

发布时间:2021-11-30作者:朱一木 杨鹤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之一。在该原则提出以来,我国便将其作为指引精神,开展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深度活动。这一过程中,“一带一路”作为生态文明领域合作概念下的重要实践载体,在治理生态环境力量中担任参与者和引领者。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积极倡导并将绿色、可持续等理念贯彻于具体建设之中,推动各项行为的展开。

绿色“一带一路”绕不开的话题便是气候问题,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对于解决急迫的气候问题、积极推动全球绿色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中资金融机构是“一带一路”沿线建设的重要支持力,迄今为止已经进行了很多气候投融资活动,包括对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等行业的支持。本文汇总了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所采取的金融工具和具体行动,探讨此类金融机构当下对“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融资的具体情景,并提出相关机构面临的挑战和改进方向。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使用情况

(一)发展“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及相关投融资需求

从重要性角度来看,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前仍处于生态环境脆弱区域,根据2017年“一带一路”能源研究报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10亿吨,占全球碳排放量的31%,全球温室气体的55%。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较快,但发展模式依赖着能源资源的高投入、高消耗,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而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中低收入发展国家,普遍对气候变化较为敏感,但缺乏应对气候冲击的资金和技术。因此,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国家和发达国家为首,带动沿线国家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增强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对于该区域至关重要。整体来说,逐步推动能源转型将激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观的减排潜力。

从投融资需求来讲,电力行业转型是能源部门的核心内容,发展清洁能源不仅是疫情后经济复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合作的公约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然的可再生能源丰富,但目前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比较严重,能源转型压力较大。纵使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本国的中长期能源转型计划,但面临的资金短缺使其难以真正实施计划。

(二)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领域投融资情况

根据China Investment Tracker追踪到的数据,2013年至2021年6月,中国投资者对“一带一路”沿线能源部门的投资累计达到约125万亿美元。近年来,中国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电、水电)首次成为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的关注投资重点,占总投资额的57%,较2019年上涨11%。对能源部门的投资总额达到约200亿美元,其中水电占比35%、煤矿占比27%、太阳能占比23%[1]。在整个能源部门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传统能源(煤炭)项目所获投资虽从2015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在2020年有所回升。根据彭博社NEF数据,可再生能源的平准化发电成本低于煤炭,且可再生能源部门的建设可以提供三倍的工作机会,但目前化石燃料的占比仍处于较高位置。

二、中资银行参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主要作用

近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新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总体呈增长趋势,实施了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符合绿色为底色的“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要投融资来源,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四大行为主的国有商业银行也为很多项目提供了贷款。本章节将着手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探讨不同职能的中资银行在绿色“一带一路”投融资中的主要作用。总体来说,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在绿色项目投融资方面形成需求互补的关系。

(一)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的行动通常以贯彻落实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且不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银行的引导性是其参与“一带一路”投融资的重要职能之一。政策性银行自身的投资行为标志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中心。政策性金融往往投向“一带一路”投入资金多、风险高、运作周期长但具有建设性意义的绿色项目。在具有战略意义或能产生社会效益的领域,政策性金融的先期投入具有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能有效打消商业性机构对特定行业的顾虑。

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政策性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据国开行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9月,国开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业务余额超过1600亿美元,重点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新兴战略行业为进行投资,以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也发挥了关键作用。截至2019年底,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贷款余额拆过1.6万亿元,还设立了3000亿元进口专项额度,为“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总体来说,政策性金融发挥了在补充完善市场融资机制和引领商业行资金流向方面的作用。

(二)商业性银行

商业银行在境外网点覆盖、熟悉市场方面更具优势,在“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发挥业务辐射能力,提升全面覆盖力和服务效能。商业银行借助全球网络布局,深化境外网络延伸。借助金融产品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并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其中,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融资中发挥助力。商业银行主要以银行授信、银团贷款、金融债券等方式融资。中行提出践行“一体两翼”战略发展格局,以国内商业银行为主体,连接境内业务及国家区域战略[2]。同时加强“两翼”中的全球化,深化境外绿色产品创新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三、中资银行积极投入可再生能源及创新金融工具

(一)绿色信贷

“一带一路”建设中,能源领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帮助转型,对境外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输出也为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了机会。目前,中资银行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常见融资方式主要集中在追索贷款及保险进行辅助的模式[3]。较国际历史经验,无追索模式和混合融资模式在中资银行投资活动中应用较少,通常是在由多边机构牵头当地或国际资本开展投资中应用较多。

1、追索式银团贷款

对于具有跨区域性质的项目,银团贷款具有达到优势互补且分散风险的效果,在中资银行过往投融资经历中应用较广。此前,银团贷款模式常常面向传统水电火电对外投资项目。可再生能源部门的融资特征明显,其建设周期偏短,但对投资时间节点要求高。由于短期内需求金额巨大,单一银行难以满足投资需求。因此众多中资银行选择采用追索模式的银团贷款,并由经验丰富的商业银行牵头[4]。

2、追索式银团贷款案例 —— 巴基斯坦真纳光伏电站

中兴集团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巴哈瓦尔布尔市真纳光伏产业园投资的光伏电站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的项目之一[5]。该电站在完成全部建设后将成为世界单体最大光伏发电项目,每年预计提供13亿度清洁能源。一期300兆瓦的建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提供追索式银团贷款,同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海外投资险。此前,相较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地区接近100%的用电覆盖率,巴基斯坦的用电覆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数据显示该指标仅平均为68.8%。由于巴基斯坦的人口上升及经济稳步增长,全国的电力需求年增长率约为7.9%。虽然用电需求,但由于历史上巴基斯坦政府民生工程不多,很多地区的能源基础建设滞后,用电量难以达到使用需求,近年来面临3000-5000MW的电力缺口。而此次光伏电站项目的落地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巴基斯坦的电力需求。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兴能源一期300MW项目已累计运行了1638天,累计发电量约1880390160kWh,可满足大概20万个家庭的日常用电需求[6]。

(二)绿色债券

由于可再生能源项目需求金额庞大,所有多元化融资渠道是至关重要的。除了传统信用贷款以外,随着2018年沪深交易所《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一带一路”主题债券更广泛地受到了中资银行的关注[7]。较传统投融资方式而言,中资银行推出的绿色债券可以通过发挥境内外市场的融资能力和配置效力,更高效地解决企业投融资问题。此外,利用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外绿色基础建设项目,也有助于增强中资银行在跨境贸易中的影响力,以及中国债券资本市场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地位。

1、政策性银行:推出准主权国际绿色债券及“债券通”机制

由于政策性银行受到国务院领导,其发行的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的投向具有较强的政策针对性,且在国际市场中具有低成本发行优势,因此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中具有显著的创新示范作用。本文主要关注的两个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承担了开发性金融和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的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发布绿色债券时间最晚,但发行总规模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它发布了中国首单“准主权国际绿色债券”,即国家政府以外币发行,由外国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其融资优势为整体中资机构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建立了新的定价基准[8]。

而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7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3年期的“债券通”绿色金融债,总额为20亿人民币,申购倍数3.64倍,主要用于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清洁能源项目[9]。将“债券通”模式送入国际市场,通过丰富境外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和面对利好发达国家投资者的债券收益率吸引了国际投资者。北向通的债券收购机会进一步推动了境内外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利好我国金融市场的扩大以及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助力。从绿色项目投资角度,本单“债券通”引导许多中资商业银行和私营机构陆续加入了发行绿色债券的大潮,创新性绿债的不断产出加速了国内多层次立体化资本市场建设。

2、商业性银行:“一带一路”专项债券

较传统贷款这类投融资方式,专项债券具有高度市场化的特征,且专项债券产品对发行主体一般有较高要求。当商业银行发行主体的财务资产状况良好、境内外分支机构官方且注重绿色业务发展,才有利于专项债券的推出。以本章节主要关注的两个中资商业银行为例,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以上几要素的表现均呈优良。

中国银行于2015年发行了我国国内首支“一带一路”专项债券,为后续概念的提出创造了先机。该债券总价值40亿美元,也是中国银行业发行规模最大的境外债券。从金融产品优势角度出发,专项债券有利于改善海外吸收短期存款并发放长期贷款,通过筹集中长期资金来替换掉短期资金的模式,能够更稳定地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

工商银行于2017年9月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一带一路”气候债券,募集资金约合21.5亿美元,用于支持已投放/即将投放的可再生能源等合格绿色信贷项目。在2018年,工行又在伦敦分行发行双币种多段绿色债券,用于支持一带一路沿线清洁交通、海上风能绿色资产等项目[10]。根据公开数据,工行“一带一路”专项债券对沿线项目的综合效益表现良好。经济方面,基础设施的投资每增长1%,即帮助GDP增长1.2%[11]。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升了沿线国家的能源使用效率,在降低运营费用的同时提升了运营能力。环境效益方面,工行发行的专项债券减少了基础设施总排放量70%的碳排放量,增强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

3、绿色专项债券的创新点

(1)较信用贷款,透明度和融资效率有所提高

对比银团贷款,绿色债券的优势在于期限更为灵活,除了常规短中长期融资期限,债券可以提高更长期的资金,融资期限最长达15-20年。在海外市场,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有45%的期限在5-10年[12]。同时,银行发放信贷通常采用体系内较为固定的利率标准,而绿色债券的利率调整空间更为灵活。以国开行首笔绿色债券为例,该债券发行利率低于普通二级市场水平,4年期欧元债票面利率甚至实现新发型负溢价,为0.375%[13]。综合除利率外的各方因素,本次发行债券亚洲地区以外的订单占比高于70%,受到国际市场欢迎。

此外,目前境内外债券市场已经引入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注册发行管理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市场定价机制。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流向受到发行交易所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监管,以“绿色贴标”模式进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实际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同时,2019年数据显示,中国绿色债券发行人采用第二方意见(SPO)的数量增加,SPO也首次超越绿色债券鉴定,成为最常见的外部审查类型[14]。以上较完善和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进一步促进了融资的透明度,增加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

(2)专项债券具有更强的包容性,能够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参与建设

此前,由于绿色债券大多以单一币种(人民币)发行且发行于大陆市场,对境外企业购买我国债券造成一定阻碍,因此在我国投资领域受到一定约束,募集的资本缺乏与之对应的应用空间。而专项债券的发布(通常为多币种且发行于香港市场)提供了全新投资渠道,对投资者展示了更强的包容性,利于吸引境外企业。

(3)实现融资功能,同时推进金融基础设施

由于“一带一路”许多沿线国家面临不同领域的风险,例如政局动荡、地缘冲突等国际关系问题,专项债券更为详细传达了对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金融和法律环境说明及信息披露。由投资意愿的企业和政府主体能够借这些信息搭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库,结合自身情况对投资标的的选择做出恰当选择。此外,由于债券期限拉长,2021年上半年中资境外绿色债券5年期以上债券发行量和占比有所提升,超3成为5年期以上[15]。这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财务结构,为可持续发展建设提供稳定的中长期支持。

(4)专项债券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身的益处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数据,以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通常规模小、数量多、建设期较短,但其运营回报期也较长。而债券较贷款有更灵活的期限规定,发债可帮助减少期限错配的可能性,且利率机制也有固定/浮动/挂钩等多种选择。根据行业专家提出的意见,针对“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中资银行可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后,考虑发行可转换债或永续债。

四、中资银行在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上遇到的挑战

(一)投资国主权担保减少,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升高

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由于内外部因素导致承担较高债务,政府通常难以为电力项目承担主权担保。虽然可再生能源项目资金需求相对较小,但对于购电力实力弱的国家也是很大的困难。对于中资银行而言,缺少投资国政府的主权担保意味着项目投资具有更高的投资风险和融资成本。

(二)融资成本高,期限短

对比欧美、日本的金融机构在成本、风控能力、案例操作经验等多方面的优势,中资银行具有较高的外币资金拆解成本,货款利率通常不占优势。加之为了降低项目投资风险,贷款银行会要求借款者投保中信保出口信用保险,提升了额外成本。此外,由于欧美日资银行在以上多方面的经历,这些金融机构对无追索项目融资模式具有较高的接受度。中资银行应避免强调国别风险而忽略行业和项目本身风险的客观评价,尝试更大胆地尝试无追索模式等信贷。

五、国际金融机构的发展实践及相关启示

从金融产品角度出发,国外银行业在发行绿色债券方面有着更为成熟的经验,我国银行可视情况进行借鉴。目前中资银行发行的境外绿色债券较为保守,债券发行期限集中在中期。为了提高竞争力和资金募集规模,中资银行可尝试发行更长期的债券,完善绿色债券收益曲线。

欧洲投资银行(EIB)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多边开发银行之一,也是全球领先开展绿色债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绿色债券领域,欧投行于2007年发行了其第一只气候意识债券,发展至今,欧投行在建立绿债市场实践机制、开发创新绿债产品等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欧投行的“气候意识债券”(CAB)使对气候投资的概念被全球市场所熟知,该债券的付息机制满足绿色债券投资价值和环境效益的捆绑,刺激投资和收益的正向循环,值得其他发行者参考[16]。此外,欧投行后续建立了绿色债券收益曲线,包括最短1年期、最长28年期在内等6个期限不等的收益情况,有效立体化了绿色债券收益。

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及中债研发中心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9研究报告》,我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量居全球第一,规模逐年大幅上涨,但目前采用的贴标绿债的付息方式较为传统[17]。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后续绿债改进可参考欧投行设立的与环境指数挂钩的浮动付息方式,刺激投资收益和环境效益的正相关循环。

图1.符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定义的募集资金规模


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9年报告》

此外,由于国内外对于“绿色”项目的界定存在部分差异,2019年约有124亿美元的绿债募集资金被“混淆”,未被纳入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数据中,这其中包括部分只符合国内绿色定义的资金。因此,中资发行机构应持续关注国内外绿色定义的区别,提高绿色资质。

六、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气候特征及相关挑战

(一) 关联风险:气候物理和转型风险

1、气候物理风险

“一带一路”倡议覆盖的国家地域广阔,从区域分布上覆盖了东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等地区。倡议覆盖国家的总人口规模达到全球人口的60%,存在与地区资源不匹配的问题,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存量、可获得性及分布不均。同时,由于沿线大部分国家处于的气候带位置较敏感,自然气候、地质情况和环境问题复杂且多样,气候变化对可再生能源产生较大影响[18]。

此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且经济发展模式较为粗放,加剧了地区环境问题。沿线国家在全球产业分布中的地位决定了多数国家发展以原材料、化石能源为主,产业结构偏高碳型[19]。气候变化引发的物理灾害,如洪水、干旱、海平面上升等气候活动给区域能源部门的基础设施带来较大的隐藏风险。

图2.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气候物理风险

来源:《金融机构加强“一带一路”气候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2、相关政策及技术变化带来的转型风险

全球气候转型压力下,未按照全球能源转型目标行动的政府及企业的财务表现将受到负面影响,具体体现在偿债能力、资金流动性和盈利能力方面。因此,政府推出更严格的约束条件并收缩市场监管政策,或将导致国内外对传统部门的投资下降,给企业自身和参与投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带来风险。此外,由于市场上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价格更具优势,同时碳价上升,高碳型企业面临对碳电需求下降的情况,企业自身经营受到面临冲击。

(二)具体案例——巴基斯坦煤电项目

巴基斯坦总理于2016年提出新建燃煤电厂的意见。根据2019-2020年度财政数据,巴基斯坦19%的电力来自四家火电厂,且三家刚刚完成融资并处于不同的施工阶段[20]。而巴基斯坦总理于2020年提出将不再支持新建煤电项目,同时提出碳排放减量目标。由于巴基斯坦电力生产与购买依赖于政府和电厂之间的购电合同,该倡议更将类似电力项目处于复杂局面。由于政策风向的改变,市场对于化石能源的需求有所下降,加之新能源价格带来的冲击,预测巴基斯坦煤电公司的违约率将大幅提升至约20%[21]。可能会为参与以上火电厂或类似项目的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带来风险。

七、对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的中资银行提出建议

(一)战略先行:出台保障机制,推动投融资模式创新

中资银行应当在战略上将绿色金融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参考国际银行设立绿色金融管理机制,确立碳减排的时间线和战略路线图。银行需要优化内部对绿色项目的考核机制,为境外分行的绿色金融业务指明方向,展开绿色信贷专项审计。同时,银行应积极研究市场对绿色项目的具体需求,保证在强化传统绿色金融产品,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债券及其他创新金融工具,拓展绿色金融产品的融资总量。在项目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中资银行可以参考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尝试最大化长期和短期利益结合的投资组合,在保证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保证自身收益。



(二)将气候风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和投资决策流程

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决定了银行提供的绿色金融服务质量,投融资活动的成效同时也与银行在未来的盈利或亏损绑定。目前,多数进行跨境投融资的中资银行已经将气候和环境风险纳入管理体系并设置压力测试,但仍然需要加强绿色金融全流程管理,在项目投资前、中、后的各环节审慎风险。中资银行可以通过与外部机构合作或加强智能化管控,对部分高碳行业和敏感因子开展环境压力测试[22]。同时,对绿色转型的风险控制可以采取传统与智能并行的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推进更精准的风控管理体系,提升风险定价水平。

(三)避免过分强调国别风险而忽略行业和项目风险的客观评价

中资银行较少采用无追索或有限追索模式投资主要是考虑到国别风险,但是银行应积极区分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与常规项目的评估,切勿忽略行业和项目风险的客观要素。对于有中信保投保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由于实际风险敞口较低,中资银行可以考虑提供更优惠的利率,并积极探索无追索投资模式。

(四)政策性银行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减少对棕色产业的投资

目前,中资银行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意识已呈现较高水平,但往往忽略了对现有“棕色项目”的撤资。因此,中资政策性银行应该其领导作用,引导商业性银行减少对“一带一路”沿线煤电项目的融资支持,将资源转向如风能、太阳能发电等易实施、高回报的项目。投资活动中,中资银行要注意在大规模且易亏损的项目上及时止损,逐渐淘汰并帮助在社会和环境方面表现欠佳的投资项目进行绿色转型。

八、展望“一带一路”背景下,中资银行跨境投融资的发展机遇

(一)给银行主体带来资金需求

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优先领域,且能源领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帮助转型。相对而言,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强大实力且能够提供大量资金输出。鼓励中资企业“走出去”及积极寻找境外投资项目为中资银行发展提供了空间。由于项目特性,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不同投融资模式,在实践中完成金融工具的强化与更新。

(二)促进中资商业银行走向国际化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程度水平低于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中资银行通过开展跨境投融资可以更快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分行网点布置较少,难以即时满足当前国家和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建议商业银行可以趁机把握机会,完善自身结构设置、积极布点以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银行之间的合作,尝试与国际银行开展互相委托的金融业务。

(三)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随着中资银行投资项目数量增多,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金融活动中的使用频率大幅上升,行业内也形成了较完善的人民币直接投资金融市场,推动人民币顺畅跨境流通。此外,沿线国家和区域为了加强经贸合作,提出了相关的双边甚至多边货币互换的协定,使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中的地位提升。此外,由于参与境外项目较多,中资银行逐渐积累了海外客户资源,使中资银行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逐渐提高。


作者:

朱一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杨鹤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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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