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绿色金融政策向纵深化延展趋势明显
1.央行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相结合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规划逐步落实
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多处包含关于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考核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有关内容。2017年3季度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将绿色金融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在目前的操作中,绿色信贷占比较高、发行过绿色债券的银行可以获得较高的MPA得分。此外,201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适当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AA级的小微企业、绿色和“三农”金融债券,AA+、AA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债券),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担保品范围。上述举措的综合推进,标志着中国央行通过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相结合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规划逐步落实,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央行通过宏观审慎管理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实行的宏观审慎考核体系是构建以逆周期调整为核心,据系统重要性程度不同实施差别考核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实现引导金融机构广义信贷合理增长,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宏观审慎考核以来,商业银行对于宏观审慎考核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现行的MPA考核政策中纳入绿色信贷占比和绿色债券发行等因素,对于商业银行提高绿色信贷存量,通过绿色债券补充绿色信贷存量具有正向刺激作用。
与此同时,将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畴,将直接有利于持有较多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扩张其业务,也将激励其它商业银行持有更多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进而促进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的发行发放。而更多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发行发放,意味着更多的经济项目绿色化,是一种“结构性杠杆”操作[6]。
2.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
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重要内涵。缺乏清晰的绿色金融定义和标准,已经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挑战。过去一年中,中国在绿色金融标准化的领导机构建立。2018年9月,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标致着中国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工作实现了组织化和机制化运作。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又专门刊文提出了构建绿色金融标准化体系的原则和要求。其中包括公平性、完备性与统一性;统筹兼顾、急用先行;开放性、前瞻性等[7]。
与此同时,中国与国际社会绿色金融标准的一致化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作为中欧在气候与能源领域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和欧洲投资银行在波兰卡托维茨举办的第24届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联合发布了《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第二版白皮书,新版白皮书回顾和分析了过去一年间中国与欧洲各自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未来应在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之间建立较为清晰的标准比对和转换机制的建议。
此外,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标准应用规模较为广泛的领域,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工作也在务实推进。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于发布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绩效评价标准。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
与此同时,绿色金融的标准化工作已在地方开始了试点。2018年8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牵头正式启动了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已经开始因地制宜、先试先行。
3.有针对性的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供求两端政策指引
在中国绿色金融整体发展过程中,绿色债券的市场化应用程度较高,提供了重要的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较为活跃的市场行为,也促使了监管部门对于绿债领域政策的完善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政府部门和全国性市场交易场所,针对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存续期管理、第三方认证等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一方面,监管部门对于提高绿债市场的规范化做出了安排。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机构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文指引(暂行)》。另一方面,相关绿色债券政策不断更新,促进绿色债务融资市场发展活力。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全国性市场交易场所,先后通过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展绿色债券、ABS业务问答及绿色ABS解读问答的形式,明确了绿色债券发行享有绿色通道、专人专审等便捷服务;此外,对于绿色债券、ABS等业务中绿色资产比例,募集资金绿色使用比例进行了放宽,上述举措被解读为激发了绿色债务融资市场发展的活力,增强了发行人对发行绿色债券的意愿。
针对培育绿色投资者的工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该意见是中国首部面向全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的绿色投资指引,对于明确绿色投资基本目标和基本方法,有效引导行业绿色投资实践,降低投资中的环境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促进实体经济绿色转型,进行了明确的阐释。
4.直接推动“外部性内部化”的绿色金融政策实现创新进展
促使经济活动外部性内部化,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完全的外部性内部化难以一蹴而就,目前许多绿色金融政策,通过一些经济激励措施,间接引导企业将外部性内部化。但在过去一年中,环保税正式开始征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对外发布,标志着中国政府出台和落实了一批直接促使环境风险和效益在经济活动中内部化的政策。
环保税征收倒逼企业节能减排。2018年1月1日起,中国的环保税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18年,环保税纳税人申报入库96.8亿元,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排污费相比,增收17.5亿元,增长22.1%。从行业看,收入集中于钢铁、火电、水泥、石油和化工等行业。环保税的征收,意味着企业多排污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同时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格局,从而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关政策的公布,丰富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手段。《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于2018年5月由生态环境部审定发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办法通过“评估定价”环境风险,强制性征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做法,提高了环境风险监管、损害赔偿等工作的成效,有效丰富了我国目前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政策工具。
绿色“价格机制”实现制度性安排。国家发改委2018年5月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建立自然资源使用(用水、用电)、环境损耗(污水排放、废物处理)价格机制的改革方向。这将使基于价格进行决策的市场主体,内生化地考虑经济活动的部分资源环境成本,自发将这部分资源环境的使用量控制在最优水平。这是为完全实现外部性问题的内部化,迈出的重要一步。使企业资源环境成本内部化,也将促进企业市场价值更准确地形成、有助于金融机构对其融资时给出更合理的金融产品定价[8]。
三、结语
总结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以及过去一年间中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进展,可以观察出中国政府正在依循生态文明决策指引,按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等发展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逐步逐点系统制定和落实了绿色金融领域各项政策。归结起来,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制定和完善,为有效促进绿色金融市场活力,预防绿色金融作为新发事物面临的不确定风险,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介与推广等,发挥了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凝聚了从中国政府最高层至具体部委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以及金融机构、学术机构、相关产业以及媒体的多方力量。在“顶层设计”从制定到运转落实的过程中,参与各方抱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勇气和“功成必定在我”的担当,才实现“顶层设计”的有效政策传导和各实践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与西方“自下而上”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不同,中国通过“顶层设计”作为依循,凝聚绿色金融发展合力的推动模式,使中国绿色金融事业的蓬勃进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向绿色转型的有力抓手手。我们可以预期,绿色金融还将更加深刻的影响中国发展的未来。
附注:
[1] 陈雨露、马骏、马中等 《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研究》(环保部国合会课题) 2015年9月
[2] 习近平 《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话会上的发言》 2017年9月
[3] 习近平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年10月
[4] 刘世锦、马骏 《在2018年中国绿金委年会上的讲话》 2018年4月
[5] 习近平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2018年5月
[6] 潘冬阳 《货币政策促进绿色发展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2018年6月
[7] 陈雨露 《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2018年10月
[8] 潘冬阳 《外部性的内部化与绿色金融政策演进的逻辑》 2018年10月
文系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8》的首章“顶层设计”内容摘编而成,该章节还对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推动者、传播者等进行了分析,因篇幅限制未随本文刊发。与此同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将从即日起发布《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8》其他章节内容。敬请关注。
作者:刘苏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传播中心负责人
研究指导: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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