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创新效应研究原文作者:步晓宁,郝月,张垣浩,李健
发表期刊:经济学动态
关键词: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创新;绿色信息披露;产业链联动
一、引言
绿色技术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企业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然而,企业绿色创新面临“市场失灵”困境:绿色技术研发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和高风险特征,导致融资约束;环境信息不对称削弱创新激励。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作为协同上下游企业绿色发展的创新模式,成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工信部于2016年发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2017年首次公布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通过自愿申请、第三方认证和审批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披露绿色信息并提供政策补贴。这一政策兼具自愿性环境规制和中国特色治理智慧,为研究政策驱动下绿色的绿色创新效应提供了理想场景。
本文基于2011—2023年上市公司数据,手工整合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清单与企业绿色创新数据,采用多时点DID模型探讨以下问题:(1)绿色政策能否促进试点企业绿色创新?(2)作用机制是什么?(3)其经济影响如何?研究结论对深化政策理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研究发现:第一,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政策显著提高了进入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并且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第二,机制分析表明,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主要通过强化企业绿色信息披露水平和提高企业所获政府补贴来发挥作用。第三,进一步分析结果表明,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在产业链上存在绿色创新溢出效应,能够进一步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此外,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所引发的绿色创新还会提高企业的ESG表现,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从政策视角丰富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经济效果的相关文献。第二,本文拓展了有关绿色创新影响因素的文献。第三,本文从产业链关联视角出发,进一步分析了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并发现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能够显著促进上下游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在产业链上存在绿色创新溢出效应,为理解“双碳”目标下的产业链绿色转型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绿色创新指企业通过新工艺、产品或技术减少环境负面影响、提高资源效率的行为(Albort-Morant et al., 2018)。其影响因素包括:
1.内部因素:董事会治理水平(王锋正、陈方圆,2018)、高管环保认知(席龙胜、赵辉,2022)。
2.外部因素:环保压力(潘楚林、田虹,2017)、绿色消费需求(Li et al., 2016)、供应链合作(曹洪军、陈泽文,2017)、政策干预(如绿色信贷、环保法庭、政府补助等)。
GSCM研究多聚焦企业微观实践,如绿色采购、制造和回收(Zhu et al., 2008),关注环境绩效与经济效益优化(张璇等,2017)。然而,现有文献缺乏对政策驱动下GSCM实施效果的系统考察,尤其缺乏对其如何影响企业绿色创新及机制的分析。
(二)研究假设
政策要求试点企业建立绿色信息公示平台,履行披露义务,并获得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直接激励绿色创新。得到假设1:
H1:GSCM试点政策显著提高试点企业绿色创新水平。
信息披露通过“内部治理效应”(弥补契约不完全性,建立长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督效应”(吸引投资者和消费者关注,缓解融资约束)推动创新。得到假设2:
H2:GSCM通过提高绿色信息披露水平促进绿色创新。
政府补贴缓解融资约束,降低创新成本;同时“官方背书”增强企业合法性,吸引资源支持。得到假设3:
H3:GSCM通过增加政府补贴促进绿色创新。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样本
1. GSCM试点数据来自工信部2017—2023年公布的示范企业名单(手工整理)。
2.企业绿色专利数据来自CNRDS数据库,其他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
3.样本范围:2011—2023年A股上市公司,剔除ST、金融类企业及数据缺失样本,对连续变量进行1%缩尾处理。最终样本包含39,544个观测值。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本文将工信部于2017年正式施行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试点项目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来检验绿色供应链管理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其中处理组为自2017年后进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上市企业,控制组则为未进入名单的上市企业。鉴于试点企业入选批次的时间不同,本文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回归,基准模型构建如下:

被解释变量
表示为企业在第年的绿色创新水平,用绿色专利申请总数加1取对数衡量。解释变量为企业在年是否入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虚拟变量,入选试点取1,否则为0。
代表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Size)、盈利能力(ROA)、资本结构(Lev)、长期负债比率(Debt)、现金流(Cashflow)、企业价值(TobinQ)、账面市值比(BM)。表示企固定效应,表示年份固定效应,为随机误差项。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3显示,GSCM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
),表明试点企业绿色创新水平较未试点企业平均提高21.59%,支持假设1,即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试点前处理组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试点后绿色创新显著提升(图1)。
2.安慰剂检验
本文通过构造“伪处理组”进行安慰剂检验。随机分配处理组后系数不显著,排除其他因素干扰。

3.更换核心变量测度方法
(1)绿色创新水平。使用绿色专利授权数量(
)来衡量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结果稳健。
(2)绿色供应链管理。使用绿色专利授权数或文本分析构建GSCM变量,结果依然稳健。
4. PSM-DID估计:缓解样本选择偏差后结论不变。
5.其他检验:控制行业-年份、省份-年份固定效应,剔除未申请专利企业或末批试点样本,结果均稳健。
(三)异质性分析
1. “链主”企业(以资产规模划分):政策效果在“链主”企业中更显著(表4)。
2.供应链效率(以库存周转天数衡量):高供应链效率企业响应更强(表4)。

3.企业性质:非国有企业政策效果更显著(表5)。
4.地区差异:东部和西部地区效果显著,中部地区不显著(表5)。

(四)机制分析
1.绿色信息披露:GSCM显著提高信息披露水平(Greendq),进而促进绿色创新(表6)。
2.政府补贴:GSCM显著增加政府补贴(Gov_subsidy),进而推动绿色创新(表7)。
假设2和假设3得证


五、进一步分析
(一)区分绿色专利类型:“量的积累”还是“质的飞跃”?
为全面考察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的创新激励效应,本文参照王馨和王营(2021)的研究,进一步将企业绿色创新总水平细分为绿色创新质量水平与绿色创新数量水平两个维度。回归结果表明GSCM显著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质量水平(
),但对绿色实用型专利(数量)无显著影响,表明政策推动“由量及质”转变(表8)。
(二)产业链联动视角下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创新溢出效应
本文参考范合君等(2023)的方法,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应链网络关系的识别,构建了焦点企业—供应商(客户)—年度数据集。进一步地,本文构造如下检验方程:

回归结果表明,GSCM政策显著促进上下游企业绿色创新(
),存在产业链绿色创新溢出效应(表8)。
(三)经济后果分析: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否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进一步拓展研究,检验施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所引发的绿色创新是否能够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检验模型构建如下:

回归结果表明,GSCM驱动的绿色创新显著提升企业ESG评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表8)。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研究结论表明,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这得益于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所带来的绿色披露水平提高和政府补贴增强。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在“链主”企业、高供应链效率企业、非国有企业和东、西部地区样本中,施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所带来的绿色创新效应更为显现。进一步分析发现,施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不仅能够强化企业的绿色创新质量,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能够提高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绿色创新水平,形成产业链溢出效应。
(二)政策建议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
第一,完善激励机制,一方面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管理长效鼓励制度,优化绿色供应链评价体系,为进入供应链管理的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优惠,降低企业施行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要将绿色供应链管理融入自身文化建设,大力宣传绿色供应链管理成效,分享成功企业经验,形成行业示范效应。
第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绿色供应链管理成效。应进一步完善绿色供应链信息披露制度,优化绿色信息披露平台建设,并对符合绿色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关奖励或减免,大力推动企业投入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创新,提高供应链绿色透明度。
第三,分类施策。首先,各地应因地制宜地制定“链主”企业培育方案,完善“链主”企业考核评估制度及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其社会网络关系发挥主导优势,建立协同机制,促进各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效率。其次,,政府施策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东部地区重点推动“市场驱动型”政策创新,如建立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允许试点企业通过碳配额质押融资,探索绿色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跨境发行。在西部地区强化“政策托底型”支持,如设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对承接东部绿色产业转移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在中部地区实施“补短板+强协同”策略,重点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如新能源货运枢纽),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共享绿色创新资源,打造绿色区域一体化。
第四,完善产业链绿色供应链联动专项政策。国家层面应出台一系列支持产业链联动的政策,以产业链焦点企业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相应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提高其上下游影响广度和深度,强化产业链传导动力。同时,应着力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产业链联动样板,评选绿色供应链联动成效较好的产业链企业,分享优秀绿色供应链管理联动经验,发挥示范推广效应。此外,产业链中的焦点企业在与上下游企业供应商(客户)企业联动过程中,应着眼自身资源禀赋、绿色供应链建设水平、外部环境等问题,制定更符合自身特征的产业链联动策略,进一步优化绿色供应链管理与绿色创新的产业链联动效果。
七、原文摘要
在“双碳”目标和绿色发展背景下,如何利用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赋能绿色技术创新,已成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基于2011—2023年A股上市公司和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果和潜在机理。研究发现,企业进入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能够显著提高其绿色创新表现。这一积极作用在“链主”企业、高供应链效率企业、非国有企业和东、西部地区样本中更为显现。作用机制检验表明,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主要通过强化绿色信息披露水平和提高政府补贴来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进一步分析中发现,绿色供应链管理政策不仅能够有效推动试点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由量及质”的转变,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还显著提高了其上下游合作伙伴的绿色创新水平,存在产业链绿色创新溢出效应。本研究为探索政策驱动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和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与启示。
作者:
吴丽霞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
指导老师: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