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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金新闻|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评价指引引导上市公司信披更具真实性可投性公众性

发布时间:2025-03-21

高质量上市公司是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而信息披露质量则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

近日,沪深交易所分别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3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统称《评价指引》),旨在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经过多年实践,沪深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工作已积累了较成熟的经验,在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在保持《评价指引》原有框架的基础上,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方面作出完善,引导上市公司信披更具真实性、可投性、公众性,助力推动构建提高信披质量的长效机制。

注重可投性 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

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是《评价指引》中的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评价指引》通过强化投资者回报评价考量,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其中,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评价指引》激励和约束并举,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权重。除了细化一年多次分红、持续分红、分红可预期性的加分情形外,还明确了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将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行为纳入重大负面事项,通过评价减分机制,加强监管约束,督促上市公司树立良好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

聚焦真实性 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生命线”。《评价指引》坚持严监严管理念,将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

“本次修订对当前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些重点事项在评价体系中予以针对性回应。”业内人士表示,例如,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评价指引》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还特别要求上市公司高度关注投资者反响强烈的信息披露文字错误等情形,对于多次出现关键文字或者数字等重要信息披露错误、多次出现补充更正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基础工作,从小从紧从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此外,《评价指引》进一步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将存在业务操作安全隐患、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形纳入减分事项,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调公众性 高度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因媒体报道或市场“小作文”而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的类似事件并不在少数。分析人士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传递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上市公司针对市场舆论能否及时有效作出回应或澄清,应是其做好信披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针对上述情况,《评价指引》特别提出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此外,为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评价指引》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情况,将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即“一键通”)的情况作为评价维度,引导上市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支持服务中小投资者行权。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新增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的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内部监督作用,推动公司优化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