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将提交五份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与金融市场有关的提案。内容涵盖:发展绿色金融、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动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和推进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等多个方面。
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方面,何杰认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试点效果不及预期,建议丰富跨境理财通产品供给、适度降低合格投资者门槛、放宽跨境销售的限制;此外,他还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何杰建议,大力发展绿色票据,推动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在推进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方面,何杰认为,虽然国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取得积极进展,但国企与民企差距较大,建议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分步推进此事项。
推进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融资租赁服务中小微企业
一直以来,何杰对社会责任、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议题较为关注。多年来,他相继执笔了与社会责任投资、绿色证券、绿色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节制资本、绿色生活及发展方式等相关的多项提案,今年全国两会,何杰又将提交《关于在国有企业率先推行董事会多元化的建议》。
董事会多元化一般而言特指性别多元化,即提升女性董事占比,这个议题与性别平等息息相关,这也是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SDG的重要目标之一。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取得了积极进展,价值在线数据显示,自2012至2022年,有女性董事的上市公司由1079家增至3950家,占比由46.3%增长至77.96%;女性董事人数比例由6.06%增至17.88%。但从数据看,国有企业女性董事比例明显低于民营及外资企业。2022年,上市央企比例为12.28%、地方国有上市公司比例16.17%,民营上市公司比例18.95%、外资上市公司比例20.62%。
何杰认为,在国有企业率先推行董事会多元化,既可充分展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可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及公司治理。他建议:一是修订有关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二是分阶段推动实施国有企业董事会多元化;三是建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印发类似指导意见,逐步提升国有金融机构女性董事占比。
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何杰还将提交《大力发展绿色票据 推动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提案。何杰表示,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主体。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数量巨大、碳减排潜力大。另一方面,各种形式的绿色贸易门槛层出不穷,欧盟、美国等经济体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方式对我国出口产品加以限制,出口企业面临较大的减排压力最终将传导至其价值链上的中小微企业。
票据是符合中小微企业短期、高频、小额融资需求的金融工具,在提升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何杰建议,以绿色票据为载体,将更多绿色优惠资金传导给中小微企业:
一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绿色票据指引,并以企业经营活动和贸易背景为重要参考;
二是在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上引入线上智能工具,实现即时快速认定;
三是加快构建绿色票据应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聚焦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何杰还将提交《关于助推飞机、船舶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何杰表示,融资租赁是国际通行的融资方式之一,但在国内渗透率依然较低,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范围较小,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和税收压力较高,头部机构相对较少等问题。因此,建议适当扩大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试点范围,参照金融租赁公司给予头部优质融资租赁公司同等政策待遇,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深圳等条件成熟、应用场景丰富的区域设立子公司、项目公司。
放宽“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总书记亲自谋划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围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何杰将提交《关于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建议》和《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的建议》两份提案。
在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方面,何杰指出,跨境理财通试点迄今接近2年,但受以下问题影响,效果不及预期:一是合格投资产品范围较窄,与市场需求存在距离。二是南向通投资者投资门槛过高。三是跨境理财通在实际业务宣传中,存在投资者所在地和投资地分离特点,受两地监管不允许开展“跨境展业、跨境业务宣传”等监管政策,投资者很难得到面对面的投资建议和业务指导。
何杰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支持深圳放宽“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条件:
一是丰富“跨境理财通”合资格产品供给。
二是适当降低内地投资者参与“跨境理财通”门槛。
三是适当放宽商业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跨境销售的限制,允许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合格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立服务中心,就“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投资产品向境内合资格南向通投资者即境内居民面对面地进行业务推广、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及投资建议和销售。
在优化金融数据跨境合规体系建设方面,何杰表示,顺畅高效的数据跨境安全审查体系对在跨境场景下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十分必要。但是,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规规定的数据出境制度框架和大致路径,还存在不完善、不清晰等问题,导致数据安全审查业务效率相对低下,对金融机构跨境展业、集团内数据共享造成一定影响,也使得跨境理财通、跨境征信通等业务试点效果不达预期。因此,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丰富的跨境金融场景需求,何杰建议,在大湾区先行先试,细化和优化数据跨境规则体系,在金融领域率先构建完善的数据跨境流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