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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金新闻|金融如何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时间:2021-10-20作者:

主 持 人:《金融时报》记者 马梅若

特邀嘉宾: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王遥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 史湘莹


10月11日至15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在中国昆明召开,第二阶段会议将于2022年上半年继续在昆明举行,为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明确路径。10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宣布,中国将率先出资15亿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

当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问题,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纳入金融投资决策,将生物多样性在经济生活中主流化,是达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实现人类高质量发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方面。

为什么当前金融业必须要关注生物多样性?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已有哪些积极的尝试?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物多样性的支持力度?围绕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史湘莹。

《金融时报》记者:为什么当前金融业迫切需要去关注生物多样性?

王遥:生物多样性丧失是目前全球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首先,生物多样性与经济利益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生产和发展的基础。2020年,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新自然经济报告》中提出,2019年,全球经济中有近44万亿美元的经济价值,适度或高度依赖自然及生态系统,这相当于当年全球GDP的一半以上。因此,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必然将对社会经济与金融稳定性带来影响。

其次,生物多样性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至关重要。当下,全球正面临着气候风险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双重问题,如何保证充足的资金以实现自然保护的共同目标,无疑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现阶段各方对于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程度远不及对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有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缺口高达7000亿美元,因此,在避免和减缓现有经济活动可能造成环境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必须要重视如何最大限度地调集资金来缩小缺口、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融资,以支持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史湘莹:“生物多样性”目前还是一个小众的概念,但是在为人类提供清洁的水源、食物等自然资源,调节气候与保持水土,精神文化与休憩教育等生态系统服务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都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密不可分。

生物多样性丧失不可逆转,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同样不可逆转。因此,需要在金融系统中识别和防范投资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在投资决策中设置生物多样性相关的责任投资标准,建立预防性机制,并规避相关金融风险。此外,对投资项目也需要进行风险管理,提出明确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要求。

《金融时报》记者: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的市场需求有多大?目前有哪些积极的尝试?

王遥:目前的研究数据显示,到2030年,每年支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资金需求预估在7000亿美元至10000亿美元,但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每年生物多样性融资估计仅为1430亿美元,占全球GDP的1.2%,投资缺口高达80%至90%。从全球范围来看,大部分生物多样性资金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支持,因此,扩大范围调动社会资本、提高资本市场的参与对于缩小融资缺口至关重要。

在实践方面,作为国际上建设了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的国家之一,中国已经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其支持范畴,并且结合自身国情,持续制定并及时更新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战略,践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我国已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中均已纳入部分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内容。同时,作为世界上第三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之一,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和公约相关的国际事务,开展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议题的合作。

今年4月份,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及其学术支持组织INSPIRE宣布成立“生物多样性与金融稳定关联影响”联合研究小组,目前已发布了《生物多样性和金融稳定:探索行动方案》愿景报告与《生物多样性和金融稳定:探索行动方案》中期报告,阐述了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如何推动金融体系支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由于生物多样性损失所带来的金融稳定问题。今年6月份,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正式启动,旨在配合G20金融稳定委员会于2015年启动的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重点应对自然和生物多样性风险,与商业部门、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智库和各政府合作,制定框架来分析、评价并最终监测公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探索自然保护和生态恢复中的经济机遇。

史湘莹:保尔森基金会在2020年发布的《为自然融资:填补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提出,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约5980亿美元至8240亿美元的巨大资金缺口,应该充分使用金融工具(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蓝色债券和蓝色基金等)来撬动整合资金资源,建立可持续的资金机制,投资支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保护生物多样性。这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机遇。

当前,绿色金融和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等理念日益普及,这也是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金融风险管理的有力抓手。不过,生物多样性在国内当前常用的ESG评价体系的“E”中仍普遍缺乏相关标准,这方面的研究和应用都亟待加强。

在上述领域,一些市场机构和研究机构已经有了一些尝试。例如,今年万得(Wind)推出了市场上首款包含生物多样性指数的绿债发行指数;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与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也正在与多家机构合作研发“企业生物多样性评价体系”,希望为ESG评价提供专业性的依据。

此外,金融机构也在与生物多样性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如何通过绿色金融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的协同增效。例如,2021年10月份,华泰证券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华泰证券资管推出首只华泰益心系列公益主题资产管理产品,在为绿色产业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通过捐赠部分管理费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益心华泰 一个长江”生态保护公益项目区资助环保组织开展滨海湿地修复,与当地社区共同探索可持续渔业。

《金融时报》记者:金融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支持?

王遥:由于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不断加剧,未来,金融机构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生物多样性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如何引导金融业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将成为关键。

首先,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在已建立的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基础上,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金融政策体系框架、强化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具体可操作性标准制定、完善激励机制以及披露要求,自上而下地推动金融机构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应逐步在政策标准与指导目录中细化生物多样性的相关内容,并要求金融机构将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投融资决策。

同时,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问题相互作用,宜扩大范围,将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以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为参考来制定生物多样性金融政策。同时,也可利用现有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筹集资金。

其次,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自身的公益性较强,财务回报周期较长,对资本缺乏吸引力。因此,监管部门可以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公共资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通过建立特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等措施,平衡项目后期风险收益,对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形成示范效应。

史湘莹:生物多样性风险的充分识别和客观评估高度依赖信息,当前企业与生物多样性影响相关信息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信息,都存在普遍不对称现象,阻碍了金融系统有效识别和考量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因此,金融管理部门可以考虑与环境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将生物多样性影响纳入企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

一方面,企业及其供应链的生产经营建设所在的位置和使用的自然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影响因素,也是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的关键信息,然而此类信息非常缺乏和难以获得,导致难以评估。对此,金融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将上述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信息披露标准和指引纳入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中,比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ESG披露框架等,并完善其监管监督机制。TNFD已于今年启动,将制定框架来分析、评价并最终监测公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或将推进企业信息披露的进程。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和企业均需要有效的生物多样性风险识别评估数据和工具来帮助其主动识别和规避相关风险,然而目前此类信息也难以获得,因此有必要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数据整合和信息分享,并且鼓励金融部门和企业与专业机构合作,对自身业务相关的生物多样性数据进行收集、解读和应用,识别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威胁,并采取相应措施。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