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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日报5.19

发布时间:2026-05-20

国内

(一)全国

1.财政部公布60亿元境外绿色主权债资金去向

2.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新规

(二)地方

1.江门农商行“碳账户”贷动绿色信贷超17亿元

2.山东肥城兴业银行投放1500万元支持全球最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国际

1.伦敦金属交易所下调铅锌期货涨跌停幅度

2.欧盟拟强制企业“多来源”采购零部件

观点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卢瑛莹、贾颖娜:强化绿色金融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撑作用

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与挑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强化绿色金融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撑作用。

创新区域性绿色金融支持模式,拓宽公益项目融资路径。深化落实《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聚焦区域美丽建设需求,从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等维度系统性开展项目谋划和项目库建设,统筹项目公益与非公益属性、要素关联和空间关联属性,编制区域绿色金融支持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对区域绿色发展的整体性支持,打通“问题—项目—资金”全链条。同时深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践,重点推动建设投资规模小、建设周期短、业态清晰、收益路径明确的“小而美”EOD项目,夯实“治理—提升—反哺”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融资可行性与授信效率。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权益有偿使用机制,激活环境权益融资功能。在科学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明晰产权归属的基础上,对经核证的生态系统调节功能、文化服务功能权益,探索与周边土地、矿产、文旅等资源资产的捆绑开发或联动交易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权益从“隐性福利”向“显性资产”转变,并通过“生态权益增信”机制,实现生态价值的金融属性。健全资源环境权益市场化配置机制,深化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的抵质押融资模式,制定评估标准与抵质押率指引,明确权属边界与处置路径,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切实增强绿色项目内生造血能力和可持续融资能力。

建立绿色评估体系,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依据国家绿色产业目录,结合地方产业结构和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因地制宜科学界定绿色活动标准,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的支持边界,防止“洗绿”“漂绿”。针对碳减排量、污染物削减量、生态修复面积等核心指标,明确数据采集、监测频次与第三方核查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效益核算方法标准化,确保生态环境效益可量化、可验证、可追溯。建立覆盖企业与项目的多维度评价体系,综合考量绿色投入、碳排放强度、环境合规、技术创新等因素,按“深绿、中绿、浅绿”实施绿色定级评定与分级管理,确保金融资金精准投向优质绿色项目。

完善信息互通机制,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库对接机制,遴选“含绿量”高、环境绩效显著且明确具有融资需求的绿色优质企业及项目,助力银行及时获取全量信息、精准配置金融资源。完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制定覆盖重点行业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明确披露主体、内容、频次和责任,强化高环境风险行业披露义务。加快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跨部门整合数据资源,搭建面向政府、金融机构、市场主体的一体化投融资对接平台,集成优质融资需求清单、企业环境信息数据、金融机构绿色产品及信贷政策等关键信息,建立“推送+反馈+优化”的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增强金融机构的服务意愿。构建“政府+银行+担保”分担模式,政府出资设立专项担保基金,明确各方风险承担比例,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中小企业、创新型环保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推行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针对特定领域(如绿色产业、乡村振兴等),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当相关贷款出现坏账时对银行进行补偿,对冲银行损失。引入绿色保险增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审批过程中,将环境污染责任险、生态修复履约保证险等保险产品作为重要的增信手段,纳入贷前评估和风控体系,转移环境与履约风险。

强化激励约束保障,推动绿色金融提质扩面。推行差异化金融激励机制,通过区分融资主体绿色低碳发展表现等级,将评价结果与金融产品的贷款利率、授信期限、融资额度等挂钩,以金融手段催生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对评级较高企业或项目的融资申请,在审批流程上优先处理、简化手续,实现“快审快贷”。对评级较高企业适当放宽抵押品要求,优先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弱担保方式。同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考核约束,完善绿色金融监督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余额占比、绿色贷款年均增速等核心指标。对评价结果靠前的机构,给予政策倾斜和准入便利;对连续不达标者,采取惩戒措施,形成“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