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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绿色金融治理架构的实践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28作者:范欣宇 崔莹

为了将绿色金融战略规划落实到位,压实各个主体责任,一个完善的治理架构是必不可少的。将绿色金融融入公司的发展战略,构建和实践科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和清晰、透明的绿色金融治理结构,持续指导公司体系化地加强企业治理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梳理了国际、国内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实践,分析了国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的现存问题,并阐明了国际实践对于国内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实践

为积极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方面的业务,国际上很多金融机构和企业已将绿色金融贯穿在公司的治理机制与管理框架中,在公司各个层面嵌入绿色金融机制,设立专门的环境和气候委员会等,明确相关责任划分,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体系结构。

(一)绿色金融整体治理架构实践

一个完整、明确的治理架构可以更好地将管理战略落实到位,有助于压实各主体的责任,推动公司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金融机构的整个有关环境和气候的治理架构普遍遵循“董事会—管理层—专业机构”的模式。例如,花旗集团的架构为“董事会—全球ESG委员会(管理层)—指导小组”的形式。董事会对花旗集团考虑、评估和整合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方法做最终的监督,定期收到其属下的提名、治理及公共事务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花旗集团进展和关键问题的报告。全球ESG委员会向董事会定期报告,除了对集团ESG活动与目标实施监督负责之外,其高管作为领导也组建了各专业职能小组,包括由首席风险官带领的气候风险小组与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团队(ESRM)小组,由首席执行官带领的服务业务客户的银行、资本市场和咨询(BCMA)小组等。此外,现有的指导小组如气候风险指导小组、气候风险工作小组、净零工作组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是全球ESG委员会的成员,并定期向其提交报告。(见图1)

图1 花旗银行环境和气候的治理架构

来源:花旗银行2021年TCFD报告,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整理



第二,国际上大部分企业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普遍遵循“董事会—管理层”的模式。企业的董事会与管理层分别下设相关机构负责专业职能问题。例如,跨国能源公司雪佛龙董事会下设的薪酬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可持续发展、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金融财务方面的问题。管理层下设的企业领导小组遵循董事会的领导,负责如能源转型机遇方向的战略发展。

(二)董事会层面治理架构实践

识别、监督、管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是董事会长期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项调查中,近80%的董事报告表明,公司董事会专注于ESG的某些方面。

第一,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层面下设气候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如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委员会等,统一协调推动全集团各业务条线、各机构绿色金融建设工作,定期审查管理层绿色金融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最终的监督。

例如,汇丰银行董事会为集团的气候策略及风险负责,负责批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和风险偏好,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关键绩效指标(KPI),每年获得以气候为重点的更新资料以及接受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相关培训。同时下设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气候风险,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与气候有关的风险,要求业务线对客户和交易实施环境和安全风险管理。除此之外,董事会下设集团监察委员会审视ESG及气候相关报告、披露资料,并提出质询,包括气候变化决议案和境况分析披露。

第二,公司普遍倾向于将高管薪酬和ESG相关指标挂钩。根据普华永道的分析,在英国富时100指数(FTSE)中,45%的公司现在将ESG指标附加到高管薪酬中,可以有效促进绿色金融业务效果的提升。例如,雪佛龙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管理委员会(MCC),将薪酬政策设置与投资者利益相一致,其中包括可持续性、气候变化风险和能源转型等的考量,评估并批准与温室气体相关的绩效措施纳入记分卡。这将影响管理层和大多数其他员工的薪酬。

(三)管理层层面治理架构实践

第一,金融机构在管理层层面设立专门负责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构。例如,摩根大通在管理层面下设了负责环境和气候及相关潜在风险的团队。其中,全球危机管理团队(GCM)负责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的环境气候风险监控,以应对可能会影响员工、客户等的风险事件;全球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团队(GESRM)负责建立并监督各种内部的风险管理标准,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高风险行业客户评估其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计划,处理在与世界各地的客户打交道时可能承担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第二,企业在管理层层面下设气候资金相关的投资分配机构。除了金融机构外,也有部分企业在管理层治理架构上作出绿色金融方向的努力,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管理资金流向气候友好项目的投资分配等。例如,世界著名的矿业公司必和必拓的管理层下设投资审查委员会(IRC),负责指导计划、目标和预算的制定,以帮助集团决定在何处部署资本和资源。

四)业务条线治理架构实践

第一,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战略规划融入业务条线的发展核心。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将绿色金融战略规划融入其业务条线的发展核心,设置分管不同服务或业务的专业团队,可提高其对于绿色金融的执行能力,能更好地推动整个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例如,富邦金控推行富邦永续经营ESG愿景工程,于公司治理及永续委员会下设永续经营ESG执行小组,小组下设有六大工作小组:公司治理小组、员工照护小组、责任金融小组、客户关怀小组、社会承诺小组、环境永续小组,各工作小组需要向公司治理及永续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报告业务年度执行计划和成果。旗下各分公司也根据不同业务设立ESG执行小组,如富邦华一银行的责任金融小组负责推展绿色授信,建立ESG及绿色信贷差异化信贷管理机制,创新服务小组负责以“场景金融+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等。

第二,企业也针对业务条线设置了有关绿色金融的团队。一方面,传统能源企业,应该提前筹划业务范围,尽早实现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所以业务条线内负责绿色金融发展的机构设置必不可少。雪佛龙管理层下设了企业领导小组(ELT)来负责评估企业业务线的进展,负责改善企业绩效,如利用能源转型的优势去发展具有高回报价值的新能源业务线。另一方面,国际上部分以清洁能源为代表的绿色产业企业,在其能源业务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来发展业务条线。

(五)风险内控条线治理架构实践

气候风险管理对公司长久发展来说尤为重要,气候风险很可能引发债务违约,影响金融机构资产与负债状况,导致碳密集型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偿债能力下降等,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于2015年设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提出气候风险和机遇的定义、风险分析方法、信息披露框架及工作开展建议等,提倡加大气候风险与机遇的识别与披露力度。

第一,金融机构设置专门负责气候风险的团队或组织。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风险方面,普遍将气候风险嵌入集团重大风险清单或风险管理框架之中,设置专门负责气候风险的团队或组织,积极加强对气候风险的监督管理。

例如,摩根大通设有独立风险管理(IRM)功能,一般是按照风险类型进行管理和分类,其中有战略风险(包括对公司声誉的影响)、信贷和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各业务部门有责任在IRM规定范围内进行操作,并识别与业务活动相关的风险。上述的全球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团队是IRM的一部分,分析各业务线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可能脆弱的风险敞口,并识别具体的金融和运营风险,为集团认为风险较高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E&S)行业和部门建立治理的标准和限制条件,还会对某些客户和交易进行E&S尽职调查。

第二,企业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管理能源财务风险。一些能源企业的董事会属下审计委员会负责管理能源财务风险。例如,雪佛龙的审计委员会分析气候变化给公司带来的潜在财务风险,将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ERM)进程的一部分。类似地,壳牌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框架的有效性,以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能源转型战略和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六)运营管理治理架构实践

第一,金融机构设置专门负责制定、监督或审核气候目标的工作组。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出台了净零承诺与实施路径,各机构内部也同时设有专门负责制定、监督或审核的工作组,促进净零目标实现,践行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有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例如,花旗集团为了切实推进净零承诺,即到2030年实现运营层面的净零排放以及到2050年实现与融资有关的净零排放,在2021年增强了气候领域管制力度,成立了净零工作组来支持净零排放计划制定和落地工作。该工作组由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和来自不同业务部门的领导组成,共同加强净零层面的能力建设,为如何实现净零提供决策,确保信息在花旗内部各个业务部门间流动。

第二,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管理碳定价相关的组织以有效推动企业相关碳目标落地。内部碳定价是企业等组织自愿为自己设定的碳排放价格,用以内部化其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成本。它既可以用作风险管理工具,也可以用作公司脱碳战略的一部分。自2000年以来,壳牌就一直使用内部碳价来评估投资决策,管理层下设置了碳报告委员会(CRC),负责确保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符合所有监管和法律要求,并设计一种类似于财务框架的综合碳管理框架(CMF),确保管理层在做出决策时考虑碳排放,为投资组合决策提供信息,推动企业碳目标的实现。

二、国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实践

(一)国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政策体系、先行先试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积极尝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及国际合作机制的“五大支柱”基本框架均已建立,内容不断充实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市场初具规模且逐步扩大,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国内金融机构也在较早时候开展了绿色金融业务和实践,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同时也有很多金融机构选择签署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PRI),践行绿色金融理念。

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共有209家金融机构签署PRI,其中包括7家资产所有者、165家资产管理者和37家服务提供方。除PRI以外,国内签署其他绿色金融相关国际倡议的机构数量也不断增多。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共有661家机构签署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22家机构签署负责任银行倡议(PRB)、8家机构签署可持续保险倡议(PSI)、9家机构签署赤道原则(EP)、119家机构支持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上交所、深交所和港交所均成为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UNSSE)的合作伙伴。

目前,我国的四大行也在绿色金融的组织架构上发力,将绿色金融贯穿于公司治理机制中,强化公司治理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完善管治架构。综合来看,各行的绿色金融工作都由董事会领导及监督,采用定期报告或专题会议形式,对绿色金融工作进行全面统筹。除了四大行外,也有一些非银金融机构具备良好的绿色金融治理体系,为公司系统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在绿色金融业务的基础上逐步纳入公司自身环境管理,推动公司绿色金融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层层落实。

(二)国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存在的问题

第一,仍有很多金融机构未健全绿色金融治理体系。当前国内的大型金融机构已经设置了绿色金融治理框架,但中小金融机构仍缺乏绿色金融建设,未明确各方责任;且大型金融机构的分支行也存在未同步总行治理体系、未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机制等问题。

第二,绿色金融架构设置的权责不明晰。国内金融机构普遍在管理层下设绿色金融委员会来负责推进绿色金融的战略规划,但除了建行明确分设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细分环境与气候风险的管理外,其它金融机构仅笼统地将绿色金融建设工作归属于绿色金融委员会,并没有把业务条线、风险控制条线等权责主体的架构精分。

第三,缺少专家团队。国内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架构仅涉及内部管理人员,只在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面下设相应的绿色金融机构,未涉及包括内外部专家管理的诸如气候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团队。

第四,企业缺乏特有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或环境与社会风险治理架构。针对国内企业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问题,当前还少有企业设置专门机构去管理企业内部的绿色金融工作,仅在环境或ESG管制上设有一定的目标或政策体系。

三、国际实践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绿色金融的治理架构已有雏形,但在一些诸如专业团队、权责细分等细节治理的设置上尚有欠缺。我们建议借鉴国际绿色金融治理架构的实践经验,明确各方责任,层层压实绿色金融相关工作任务,推动更多金融机构与企业将绿色治理纳入整体公司治理体系。

(一)金融机构的绿色治理相关工作任务

第一,建立绿色金融治理架构。一是明确董事会职责。强化董事会的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及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的最终监督责任,设定风险偏好的治理要求,审批关于气候环境因素的业务决策建议,统筹战略层面的绿色金融风险和机遇的监督管理,将绿色金融与公司长远发展通盘考虑。二是管理层下设绿色金融相关职位。管理层除了下设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机构外,也可考虑设置特定岗位,类似于首席风险官与首席可持续发展官的职位,负责把控环境风险与机遇,领导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能力建设等工作。三是建立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建立跨职能、跨业务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团队,类似汇丰银行、花旗集团等的高管、内外部专家等组成的指导委员会,我国金融机构也可成立由不同职能构成的专业指导小组,为绿色金融战略目标规划、政策框架和风险管理方法制定与修改等提供建议和指导,支持集团绿色金融治理工作。四是尽快建立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治理架构。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大型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尽快建立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增强发展绿色金融的责任意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效仿总部及其他大型机构的治理体系,推动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

第二,细分绿色金融架构权责。集团业务方面,整体上可考虑设置相关战略委员会,专门负责业务条线的战略规划,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集团业务实施中,审查、监督业务条线在文化和行为、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的治理情况。风险控制方面,在董事会与管理层下设专门的风险委员会,将气候风险纳入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框架;同时,在此基础上另外成立专门的风险指导小组,定期向董事会最高风险委员会报告有关识别、管理气候风险的建议举措,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气候风险控制;指导团队也负责针对高碳排放行业设置一些投资融资限制,尽可能降低高碳行业及上下游运营带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运营管理方面,我国金融机构可借鉴国际上的实践经验,增强气候战略领域的管制力度,设置特定部门或组织专门执行气候相关目标的制定、监督等工作,将气候相关目标纳入公司整体规划战略中,各责任单位携手努力共同落实,推进具体措施的实行,实现向低碳甚至零碳的平稳过渡。

(二)企业的绿色治理相关工作任务

第一,建立绿色金融的治理架构。“双碳”目标给国内企业带来全局性变革,业务转型、产业升级均遭遇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参考国际经验可知,绿色金融治理架构建设对于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对于传统能源企业,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可负责监督绿色金融相关事务。管理层可考虑下设类似于必和必拓公司的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投资计划与整个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审查投资流程等。对于清洁能源企业,其自身处于绿色金融政策的利好下,可运用相关绿色金融工具以获得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二,在企业内部下设碳定价负责机构。企业内部碳定价是有力的风险防控工具,可以内化环境成本的负外部性,助力企业完成“双碳”战略规划。截至2020年年末,国际碳披露项目(CDP)指出,全球已经有853家企业实行内部碳定价,另有1159家企业也声称在近年内实行内部碳定价。所以在温室气体的量化、未来碳价格的追踪以及订立、评估内部碳价格时,专门相关机构的支持设置必不可少。企业可以考虑设置类似于壳牌公司的碳报告委员会或成立碳专家小组,负责温室气体量化报告,根据情景预测等制定、审查并更新未来碳成本的估算,帮助管理层利用碳价来评估投资决策。

本文原载于《金融时报》 编辑:谢晶晶 梁艳珍

作者:范欣宇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崔 莹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