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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 | 聚焦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保护,助力我国蓝碳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05作者:邓洁琳 周美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COP26大会在国际社会的热切关注下如期举行,“碳中和”等相关话题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议题,海洋碳汇(蓝碳)也随之逐渐映入眼帘。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储存了地球约93%的二氧化碳,是地球最大的碳汇体,其海洋带植物生物量虽仅有陆地植物生物量0.05%,但每年固碳量与陆地植物相当。2021年10月,由国务院接连发布的两份“双碳”指引文件均将发展海洋碳汇纳入其中,拥有1.8万公里海岸线、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面积的中国,蓝碳碳汇潜力巨大。截至目前蓝碳碳汇还未形成统一的碳汇测算标准,我国相关蓝碳碳汇项目交易也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三大典型的蓝碳生态系统红树林、滨海沼泽和海草床出发,研究国内外相关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保护和蓝碳碳汇交易项目创新实践,为我国未来蓝碳发展助力碳中和实现提出粗浅分析和发展建议。

一、蓝碳助力碳中和

(一)什么是蓝碳?

“蓝碳”即海洋碳汇,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和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这个概念最早来自于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UNESCO)联合发布的《蓝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蓝碳》报告)。该报告主要关注红树林、滨海沼泽、海草床三大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捕获和储存的过程和能力。本文立足《蓝碳》报告主要关注的的红树林、滨海沼泽、海草床三大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探讨蓝碳助力碳中和机制。

图 1 海岸带蓝碳过程示意图



(二)三大蓝碳生态系统

1.红树林

红树林,具有防风消浪、促淤保滩、净化海水和空气等功能,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其生态系统的碳密度显著高于同纬度其他生态系统。在全球尺度上红树林的总面积[15]约为 1.4×105 km2 ,大于盐沼湿地的 6.23×104 km2 。全球红树林每年沉积物碳埋藏速率[15]约为 38.3 Tg C·a−1 ,这一数据远大于盐沼湿地的 12.6 Tg C·a−1 。因此,红树林被认为是固碳最有效的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我国红树林位于全球红树林分布的北缘,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等省份。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最新数据,我国红树林在过去 10 多年得到快速恢复,2020 年总面积已经有 289 km2 ,其中超过 70 km2 为近期新造和恢复的红树林。

2.滨海沼泽

滨海沼泽,也即滨海盐沼湿地,是位于陆地和开放海水或半咸水之间,伴随有周期性潮汐淹没的潮间带上部生态系统。这里的地表水呈碱性,土壤中盐分含量较高,分布着芦苇、碱蓬、柽柳、海三棱藨草、短叶茳芏和海马齿等植物。盐沼湿地具备很强的固碳能力,其沉积物的碳埋藏速率平均约为 168 g C·m−2 ·a−1 盐沼湿地是我国滨海湿地中面积最大的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类型,据估计,我国盐沼湿地的面积约为 1 207—3 434km2 ,主要分布在环渤海湾、江苏省沿岸和长江口等地,在南方热带亚热带区域也有部分分布。

3.海草床

海草大面积连片生长,就形成了海草床。密集生长的海草构成的海草床不仅可起到减弱水流和稳固底质的作用,还可为系统内的生物提供隐蔽和栖息场所,增加系统生物多样性。长期以来,海草床的碳汇功能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但近年来相关研究逐渐增多,海草床巨大的碳汇能力被逐渐揭示:海草以不足0.2%的覆盖面积,占到了海洋每年总碳埋藏量的10%~18%,海草床碳积累速率为每平方米每年约83gC,高于多数陆地系统。我国现有海草场的总面积约为8,765.1 ha, 分布在海南、广西、广东、香港、台湾、福建、山东、河北和辽宁9个省区, 南海区海草场在数量和面积上均明显大于黄渤海区。

(三)蓝碳的碳中和机制概述

增加碳汇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生态系统增加碳汇的路径主要有陆地碳汇和海洋碳汇,分别称为“绿碳”和“蓝碳”。以红树林、滨海沼泽、海草床为代表三大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固定二氧化碳,同时通过减缓水流促进颗粒碳沉降,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等特点。虽然海洋植物的总量只有陆生植物的 0.05%, 但它们的碳储量却与陆生植物相当。海洋生物生长的地区还不到全球海底面积的 0.5%, 却有超过一半或高达 70%的碳被海洋植物捕集转化为海洋沉积物, 形成植物的蓝色碳捕集和移出通道。土壤捕获和储存的碳可保存几十年或几百年; 而在海洋中的生物碳可以储存上千年。海洋生态系统通过参与全球碳循环来调控大气 CO2 浓度的变化。

根据有关研究,海洋储存了全球二氧化碳总量的 93%, 大约为 40 000 Pg。另外, 每年通过海洋循环的 CO2 量约为90 Pg ; 海洋将大气中 30%的碳捕获并移出。红树林、盐沼和海藻等海洋沿岸生态系统每年捕获的 CO2 量为 8.7~16.5 Tg, 约等于全球运输业碳年排放量( 37.0 Tg)的一半。

因此,保护以红树林、滨海沼泽和海草床为主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对于提高我国的蓝碳碳汇能力,以蓝碳发展助力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一)人类活动对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的影响

近百年来,由于大量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向沿海地区的集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来了人们对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的加剧,滨海湿地已经成为全球受威胁最为严重的自然生态系统之一。根据有关统计,全球约有50%的盐沼、35%的红树林和29%的海草由于环境压力和人类干扰而丧失或退化。

根据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数据显示:我国红树林面积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相比减少了 40%,珊瑚礁覆盖率下降、海草床盖度降低等问题较为突出,自然岸线缩减的 现象依然普遍,防灾减灾功能退化,近岸海域生态系统整体形势不容乐观。科学家们通过对造成滨海湿地生态系统退化问题的研究后发现,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干扰因素主要包括:围海造陆、围垦筑堤、疏浚等工程建设,如港口、农业、围垦养殖;污染,包括陆源和海上污染,如工业污水排放、养殖污染等;渔业资源过度利用,如渔业捕捞;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性破坏;海岸植被砍伐或破坏;采砂;外来物种入侵;全球气候变化等等。

(二)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保护项目开发现状

蓝碳发展以创新碳信用市场为首积极推进和不同海岸带生态系统融合的碳汇交易产品。

1.推动蓝碳自愿碳信用市场发展的国际共识

2021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其《蓝碳报告》中指出,其50个海洋遗产地合计占地球蓝碳资产的15%,可以通过申请和出售碳信用额度,为其至少部分保护工作提供资金。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的缔约方在格拉斯哥召开会议时,规定各国如何利用碳市场实现政府规定的目标,预计这将有助于引导和推动自愿碳信用市场。自愿碳市场是指通过自愿交易碳抵消额度或信用额度来达到减排效果的市场机制。在自愿碳市场机制中,VCS碳减排量的认证标准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自愿性认证标准。

2.蓝碳项目开发以红树林碳汇项目为首开发适用方法学

自2009以来,塞内加尔、马达加斯加、印度尼西亚和孟加拉等国家陆续开发了适用CDM和VCS认证的红树林碳汇项目。从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的方法学数量来看,目前滨海湿地蓝碳碳汇项目的方法学与林业碳汇方法学仍有很大差距。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CDM和VCS共开发了26个林业碳汇方法学。同时相比盐沼和海草床,红树林的碳汇项目可采用的方法学数量更多。

3.海草生态系统碳汇市场的研究与实践

1999年,弗吉尼亚海洋科学研究所(VIMS)自然保护协会达成世界上第一个向非营利组织Verra申请碳信用认证的海草项目,该项目旨在恢复3600公顷的海岸生态系统,预计每公顷每年吸收将近半公吨的二氧化碳。经过科学家和志愿者在过去的 21 年里的努力,迄今为止,东岸海湾的草地已经增长到近 9,000 英亩——北卡罗来纳州和朗之间最大的单一鳗草栖息地Island Sound,是全球已知的最大的海草修复。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信用项目监管者,Verra预计已经向蓝碳项目发放了总计不到97万个信用额度(相当于97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同时在Verra注册的1600多个项目的二氧化碳当量为6.2亿吨,足以抵消约150家燃煤发电厂的排放量。

三、我国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发展现状

中国有近 300 万km2的主张管辖海域和1.8万km 的大陆岸线,滨海湿地面积约为670万hm2,海岸带范围内广泛分布着红树林、滨海沼泽、海草床三大蓝碳生态系统。其中,红树林面积约2.5万hm2 ,主要分布在浙江以南海域;海草床面积约2万hm2 ,全国沿海均有分布;滨海沼泽面积约1.2万 ~3.4万hm2 ,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分布。面对如此大体量分布的海岸带生态系统,我国蓝碳碳汇发展空间有很大的潜力。基于此,近些年来国内政府和市场各方主体都陆续进行并发布了一些有利于蓝碳市场发展的政策和交易机制,下面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政策层面的蓝碳项目发展支持机制

自2013年起,国家海洋局提出要保护和修复红树林、滨海湿地、盐沼等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随后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增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碳汇的有效机制”。之后,我国借鉴国际案例,寻求国际合作,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蓝碳市场交易体制机制。鉴于目前我国蓝碳市场建设目前仍正处于试点阶段,缺尚未构建完善的蓝碳交易机制,各地方也在积极探索蓝碳市场建设的创新尝试。

表1 中国关于蓝碳相关政策梳理与摘要

(二)市场层面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交易项目发展现状

我国蓝碳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自2014年“中国未来海洋联盟”揭牌,正式推出“中国蓝碳计划”后,我国蓝碳研究进展加速推进。随后2017年,《“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提出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碳计划”倡议,旨在建立国际蓝碳合作机制。“蓝碳计划”有利于加强蓝碳国际合作,我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共同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视监测、健康评价与保护修复,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和滨海湿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蓝碳交易市场作为发展新领域,相关政策与法律制度,市场标准、交易机制等并不完善,国内可借鉴复制的蓝碳交易成功范例经验有限。目前,蓝碳交易探索主要集中在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承认的三大蓝碳生态系统,即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同时渔业碳汇因其与经济和民生的高度相关也作为重要议题逐渐受关注。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宏在国新办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为推动蓝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一方面将从蓝碳生态系统政治和修复着手,另一方面将探讨碳汇渔业的可能性。

金融在以资本引导市场和产业发展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适配的金融工具更是推动市场活动实践落地的关键部件,以平衡经济和生态发展的“绿色金融”在助力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保护研究还是积极探索蓝碳的经济价值中不可或缺。

(三)绿色金融支持蓝碳发展案例—青岛落地湿地碳汇贷

1. 案例描述

2021年8月18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青岛胶州湾上合示范区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发放我国首单“湿地碳汇贷”和“海洋碳汇贷”。第一期以胶州湾湿地碳汇为质押,授信流动资金贷款180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购买增加碳吸收的高碳汇湿地作物等以保护海洋湿地。9月27日以唐岛湾湿地碳汇为质押二次发放湿地贷2000万元,专项用于湿地公园岸线清淤等海洋湿地保护。

2.蓝碳产品创新及意义

第一期青岛胶州湾湿地碳汇贷以胶州湾湿地的碳汇量作为质押,针对拥有碳汇的企业创新的质押融资产品。以湿地碳汇创新为实践,探索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可能,为我国蓝碳生态系统发展的开创性尝试。

第二期则着重以减碳量的远期收益权为质押,在第一期湿地碳汇贷创新的模式上进一步探索企业开辟绿色融资通道的同时,也为海洋经济与碳金融提供融通提供试验经验,为未来形成相关产业指导目录,推动海洋经济业务形成、金融支持蓝碳产品创新作前期探索和经验支持。

四、我国海洋带蓝碳生态系统项目开展案例分析

(一)MarVivo蓝碳保护项目案例分析

1. 项目概述

2021年5月,Carbon Streaming Corporation (简称“CSC”或“公司”)公布其将首次碳信用流投资600万美元,在墨西哥南下加利福尼亚州(Baja California Sur)的马格达莱纳湾(Magdalena Bay)实施拟议的MarVivo蓝碳保护项目(MarVivo Blue Carbon Conservation Project)。该项目的重点是保护红树林及其相关的海洋栖息地,将通过保护和以可持续方式管理约2.2万公顷的红树林及13.7万公顷横穿南下加利福尼亚州最大红树林的海洋环境,在30年内减少约2,6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的排放量。

2. 项目亮点

(1)引入专业机构/团队做项目规划与执行。MarVivo蓝碳保护项目的开发团队领导者为Todd Lemons和Jim Procanik,他们曾印度尼西亚婆罗洲开发了世界上规模较大且开发较早的REDD+碳项目Rimba Raya碳和生物多样性项目。

(2)多角度开源项目执行与后期经营资金支持。MarVivo蓝碳保护项目的600万美元总投资额预计可覆盖初始项目开发和后期实施的费用,其中一方面包含MarVivo Corporation对当地社区的初始投资,另一方面项目相关方还将当地生态旅游管理纳入计划,与社区共同制定开发,并为该地区寻求列入世界遗产的机会,有利于以扶持当地企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等方式助力此生态项目的可持续性。

(3)MarVivo Corporation项目采用碳信用流的方式进行开发。碳信用流的投资方式将有利于减轻大规模蓝碳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压力,通过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程需要以及持续对项目效果进行检测,能最大程度上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初始投资为200万美元,之后在Verra开发、实施、确认和核证期间,在特定的项目里程碑实现时分四次阶段性投入100万美元,且以成交须满足可持续发展标准为先决条件。此外,CSC将持续向MarVivo Corporation支付相当于CSC从销售该项目碳信用额取得的净收入40%的款项。

(二)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案例分析

1.项目概述

“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由山东青岛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三方于2019年联合发起,已于2021年6月8日经核证碳标准(VCS)开发和管理组织的评审完成,标志我国首个红树林碳汇项目及蓝碳交易项目的完成。该项目致力于通过市场机制运作,预计此红树林生态系统到2055年产生可产生约16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其可交易碳汇也将作为可持续经营资本支持红树林生态系统的长期修复和养护。

2.项目亮点

(1)通过核证碳标准开发和管理组织Verra的评审,是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和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Climate, Community & Biodiversity Standards, CCB)的红树林碳汇项目,是我国蓝碳项目开展、专业方法学研究与本土实践结合、碳金融市场的完善等多方面的有益探索。

(2)通过市场机制开展蓝碳碳汇交易,引入社会资金投入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减轻政府财政投入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的压力。

(3)通过政府和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以及环保公益机构的共同合作的方式,实现将多方主体引入蓝碳发展的联通渠道,为红树林等蓝碳生态系统生态价值转化提供范例。

3. 项目完善方向

(1)探索碳信用流方式支持蓝碳碳汇项目开发。当前我国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多依赖于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引入环保公益组织的资金能力也有限,可探索引入相关企业在项目开发期介入进行碳信用流投资,可缓解项目开发压力。同时赋予企业碳信用额度优先购买权,激发企业社会资金参与蓝碳项目开发的积极性。

(2)探索蓝碳碳汇项目开发的附加效应。例如蓝碳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恢复带来的环境旅游价值实现,周边企业开展有利于蓝碳生态系统的经营业务应受到资金支持,有利于扩大地方就业等。

(3)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及评估机构,为蓝碳碳汇项目的可持续性保驾护航。2020年10月5日,经国际自愿碳减排标准(VERRA)批准,华测认证获得Verra可持续发展认证影响标准 (SD VISta) 的第三方评估机构(VVB)资质。SD VISta(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Verified Impact Standard)用于评估和报告基于项目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效益,帮助企业开启新的融资渠道,以支持和扩大有重大可持续发展影响的工作。

在SD VISta下,项目须向第三方评估机构(VVB)证明它们符合SD VISta的严格规则和要求,并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项目一旦在SD VISta中获得认证,它们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贡献就会被列入Verra的数据库中,就可以发行能代表可持续发展利益为单位的SD VISta资产。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也可借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资质进行评估,有助于相关碳汇交易产品的交易实现。

五、我国蓝碳发展展望及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加快推进完善蓝碳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完善机制建设。基于我国具有鲜明的“自上而下”推动及引导特点,可借鉴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市蓝碳私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关于蓝碳私法保护、行政治理、法理研究、技术支持等方面研究及实践经验,进一步从顶层设计到地区政策及机制逐步建设及完善,以政策为引导,以地方经济为考量因地制宜推动蓝碳生态保护和经济价值转化。

2.建立统一完善的海洋蓝碳碳汇核算指南。统一的碳汇计量核算标准是蓝碳市场发展的基础,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项目开发参考标准。缺乏蓝碳碳汇的核算标准和绩效考核,市场资金可能对支持蓝碳生态发展、经济效益转化及蓝碳交易市场发展缺乏积极性。

3.提升蓝碳理念引导,为市场投向蓝碳碳汇交易领域提供参照。蓝碳相较绿碳而言作为较为新颖的领域,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研究机构等应从多角度积极推进蓝碳相关领域市场探索、方法学研究、专业人才培养等,为蓝碳项目开发及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平衡经济发展新视角。

(二)金融机构

1.主动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国蓝碳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相关蓝碳产品交易品种较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金融机构可积极拓宽相关业务研究,掌握市场主动性。

2.警惕投资与环境社会责任冲突风险。以银行业为主的授信、放贷机构与企业联系密切,应该主动探索建立ESG风险管控,投资标的筛选机制,对于放贷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以防出现企业违反环境社会责任,出现相关经营行为造成巨大环境破坏事故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3.加大对蓝碳交易项目的资金投入。对于湿地碳汇贷等类似蓝碳碳汇交易创新的项目类型,通过放宽贷款条件等支持项目目开发,利用好资本的时间配置效应,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三)企业



1.以蓝碳为代表探索多路径碳汇研究,助力企业减排降碳。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积极寻求科技创新探索企业碳减排方式。实现企业内部“碳中和”。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效益进行评估,助力企业积极进行减排降碳行为能够在获得广泛融资支持方面得到回馈。

2.沿海企业利用自身地理优势,积极拓宽业务领域。海岸带生态系统沿岸经济发达,沿海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沿海海运便利、海洋资源丰富等优势,结合自身业务性质,探索海洋牧场、海洋渔业、地方生态系统旅游产业等,主动开发创新蓝碳交易项目,利用好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海岸生态系统巨大的碳减排量潜力。

3.把握全球“碳中和”战略机遇,主动寻求国际资本和企业合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应主动切身地参与到我国蓝碳发展产业中,积极承担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地双赢。

4.加强企业资产风险控制。在当前国内外蓝碳发展政策收紧等情况下、自查企业是否有破坏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的相关经营行为,寻求企业业务转向有利于碳排放、碳抵消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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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洁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周美恩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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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杨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