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们介绍甘肃、吉林两地在2018年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它们分列《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8)》所评第一和第三梯队的第十一名(第二梯队各省区市已介绍完毕)。截止今日,全部受评省(区、市)的发展情况解读(精编版)已全部刊登,本《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8)》完整版将于近期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欢迎广大读者届时关注。
一、甘肃
1.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2018年,甘肃得分25.24分,位居全国第十一名。上一年度甘肃排名第二十六名,其排名上升幅度为全国第一。由此可见甘肃省本年度开始特别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推动。
甘肃省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进步显著,本年度得分居全国前列。在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的覆盖面与数量上表现优异。本年度,甘肃还设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绿色金融研究中心,能力建设居全国前列。
2.甘肃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甘肃本年度共得17.23分,排第六名,仅次于五个试验区。上一年度甘肃该项排名第二十八名,变化显著。虽未被选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甘肃省也保持了较高的积极性。
整体性政策方面,甘肃省颇有建树。2018年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即发布了省级的综合性指导文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甘肃省还将武威市设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开展绿色金融的地方探索。省政府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政银战略合作协议。不过在整体政策方面,甘肃省仍有提高空间:甘肃省目前暂无省级专项指导文件,也暂未召开绿色金融专题工作会议。
市县级政策推动方面,甘肃省表现居全国中上游。甘肃省内有两个地市已经发布了市级综合性指导文件,分别是《天水市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但甘肃省内尚未有市级专项指导文件、县级综合性指导文件,市县层面也尚未与市场主体进行合作。
实质性激励约束政策方面,甘肃省出台了较完备、丰富的政策,此领域上领先全国大部分省区。省级政策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涵盖了贴息、再贷款、绿色信贷业绩纳入MAP考核、风险担保或补偿基金或机制四方面。市级政策上,共有三个市或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分别是天水市、陇南市以及兰州新区。其中,天水市的《天水市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包括贴息、再贷款、风险补偿三个方面的政策。陇南市的《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则涵盖了所有四个方面。新闻报道中提到,兰州新区已建立了风险补偿机制。
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方面,甘肃有所行动。据新闻报道,武威市整理了绿色产业项目,以此建成武威市绿色项目库。但甘肃省尚未建设大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省级绿色项目库,或公示企业环境信息。
能力建设方面,甘肃省本年度表现较为优秀,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甘肃省举办了甘肃省绿色金融培训会。七月,甘肃省成立了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及绿色金融研究中心。
3.甘肃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市场效果方面,甘肃本年度共得8.01分,居全国第十九名。前一年度该领域排名第二十四名,可见本年度进步较大。但相对政策推动方面的良好成绩,甘肃省在市场效果形成上,还有更大提高的潜力。
银行方面,甘肃省无明显动作。暂无绿色分支行,暂无银行加入绿色金融类国际倡议。
证券方面,甘肃省本年度共发行1只绿色债券,共有1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本年度,甘肃暂未发行绿色ABS,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暂无绿色相关概念行业,暂无环保企业上市。
基金与PPP方面,甘肃省本年度新增1只绿色产业基金——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本年度共入库2个绿色PPP项目,较之上一年度,入库PPP项目数有所减少。另外,甘肃本年度无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绿色基金产品数量。
保险方面,甘肃有2种绿色保险,分别是环境污染责任险以及森林保险,与上一年度结果一致。
环境权益方面,甘肃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碳排放权方面,甘肃省已发布《甘肃省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但尚未开始碳交易活动。排污权方面,甘肃省也发布了丰富的排污权市场相关建设文件,例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兰州市初始排污权分配确权管理办法(试行)》等。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已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水权方面,甘肃已经出台了试点的相关建设文件,包括《张掖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以及《疏勒河流域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但两个试点均未开始水权交易。用能权方面,甘肃暂无明显动作。
在其他相关领域,国际合作方面,甘肃省暂无城市或机构加入“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UNPRI、“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这三个国际倡议。国内合作方面,甘肃省暂无机构加入中国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风险方面,本年度甘肃共有360起环保处罚案件,数目较少。宣传方面,甘肃共有18条绿色金融新闻,处于全国中游水平。
二、吉林
1.吉林省绿色金融发展总体概述
吉林本年度得分4.36,在全国排名第三十一,比起上一年退步了两名,在全国处于落后的位置,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2.吉林省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情况评估
吉林省本年度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得分为0.00,排名第三十一 ,与上一年情况相同,在全国处于落后的位置。本报告指数统计的所有政策类指标,吉林均暂未做出行动。
在整体性政策推动方面,吉林暂无明确行动。目前政府未出台绿色金融方面的省级综合文件及省级专项文件,未在地方进行试点,暂未与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所辖市县政策推动方面,吉林目前无明显动作。吉林暂未出台绿色金融方面的市级综合性指导文件或市级专项文件,也未有省级以下政府与市场主体开展合作,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实质性激励政策约束方面,吉林暂无具体行动。吉林暂未提出或引入省、市级的贴息、再贷款、MPA、风险补偿政策,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便利市场主体的措施方面,吉林尚无明确行动。本年度吉林未举办绿色金融方面的学术或市场活动,尚无建成的省级或市级绿色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在省、市级环境信息建设方面暂无成果,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能力建设方面,吉林暂无明显动作。吉林暂无省、市级绿金委,也无绿色金融研究机构,本年度未举办培训活动,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3.吉林省绿色金融市场效果形成情况评估
吉林在市场效果形成方面得分4.36,位于全国第三十名,在全国排名较为落后。
银行方面,吉林目前并无绿色分支行及加入国际倡议的银行,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证券方面,吉林取得了一定进展。本年度吉林在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数量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共有3家公司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但是数量较上一年有所下降。吉林本年度未发行绿色债券,与上一年相同。目前吉林尚无上市环保企业,交易所也未有绿色相关概念的行业分类,情况与上一年相同。
在基金与PPP方面,吉林有一些亮眼之处。本年度吉林绿色PPP数量达到7个,在非试验区省区中处于中上游,比起上一年增加了4个,有很大进步。基金方面,吉林本年度并无新增的绿色私募基金,数量比起上一年有所下降。
保险方面,吉林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绩。吉林总共有农业大灾险、森林保险2种绿色保险,数量与上一年度相同。
环境权益方面,吉林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吉林在北方环境交易所设有碳交易版块,已开始碳排放权交易。在排污权方面,吉林目前已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着手建设排污权市场,但还未开始交易。在其他环境权益方面,吉林暂无具体行动,情况与上一年度相同。
在其他相关领域,国际合作方面,吉林暂无机构加入UNPRI或“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暂无城市加入“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国内合作方面,吉林暂无加入中国绿金委的机构。在环境风险方面,吉林本年度环保处罚案件数量达920起,较去年有所增加,排名处于全国中游。吉林本年度共有5条绿色金融相关新闻,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1.请待本报告正式出版后再引用其中内容和数据。
2.在本报告正式出版前,如需报告中部分详细信息,或对报告的指标体系、数据构成有所指正,请联系潘冬阳(pandongyang@126.com)。同时,我们非常欢迎各地提供及时准确的官方数据(我们将提前提供完整的指标体系表)。
3.报告数据日期:标准化定量数据为2018年6月13日及其前一年,定性数据为2018年8月30日及其前一年。
本文编辑:
潘冬阳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人员、伦敦大学学院(UCL)博士生
王文蔚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
指导: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
报告编写组成员:王遥、潘冬阳、曹应盈、鲁佳文、马凯迪、庞嘉宁、彭世铃、王吉颖、王绥昕、王文蔚、徐昇、曾妍、张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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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