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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GF观点丨中国环保投融资现状评述及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8-11-16作者:

一、2018年环保投融资状况及问题

(一)环保政策趋紧持续激发更多环保投资

2018年,在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发展环保产业的政策继续出台。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拉动有效投资,发展环保产业,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同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紧扣国家规划和重大战略,加大生态环保重点工程等领域设施建设。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趋紧以及对环保产业支持的细化和落地,2018年环保产业整体处在明显的政策红利期,环保政策的趋紧在持续激发更多的环保市场空间,随之,金融资本也在逐步加大环保投资的比重。

(二)环保实际投资不足尚未彻底改观

虽然环保投资在持续增加,但总体看,国家各项生态环境规划的资金需求与实际资金供给不匹配,2018年环保实际投资仍然不足。依照国际经验,全社会环保投资达到GDP的2%-3%时,才能支撑环境质量改善。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应不低于3.5%。根据GDP增长率估算,2018年中国GDP约为88万亿,相匹配的理想环保投资应为3万亿左右,但从2018年环保产业实际投资总量看,距离理想投资目标尚有较大资金缺口。此外,目前统计口径的环保投资包括大量园林绿化、产业结构调整补助等资金,实际用于环境治理工程和运营服务的资金严重不足。

(三)环保融资状况多数恶化

2018年以来,环保类企业和项目融资状况不乐观,主要表现在:

1.股权质押风险高企。2017年下半年以来,环保企业股票普遍出现下跌,特别是2018年5月下旬以来更加严重,即便业绩较好的企业也未能幸免,导致股权质押融资出现问题。

2.PPP项目慎贷甚至停贷。很多PPP项目是环保类项目,受国家PPP政策调整的影响,银行普遍对PPP项目慎贷甚至停贷,加之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同比下降,金融机构更加审慎;

3.融资期限错配问题严重。之前资本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足的阶段,大量环保类企业盲目扩张上项目,一些企业面对市场诱惑和融资难的局面,不惜采取长投短贷的方式上项目,融资期限错配,在流动性收紧的条件下,经营风险暴露。

4.发债难度加大。部分知名环保企业发债受挫,更多企业发债周期显著加长,资金链日益趋紧,融资成本上升。

5.融资两级分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股权投资方面,大型环保企业和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受投资人青睐;项目融资方面,金融资本倾向市政环保、园区环保等,一些项目被高价炒卖,多地环保产业园区一哄而上。但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依然没有改观,当前多数环保企业小而分散,集中度不高,且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同质化竞争严重,抵御政策及市场的影响和冲击能力较差。信用贷款和信用担保规模有限,中小环保企业普遍缺乏合格抵质押品,融资难度很大。

(四)绿色金融惠及环保产业实际效果有限

2018年,绿色金融各项细化政策和方案继续出台,如《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上交所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规划》、《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绿色投资指引》等,但从2018年实际情况看,通过绿色金融手段和工具推动环保产业投资的实际效果有限,尚待绿色金融政策的实际落地和进一步激励创新。

二、2019年环保投融资展望

(一)环保投资总量有望继续增长,增速回落有所缓解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发展战略确定后,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政策的环保导向下,环保标准和要求会进一步提高,随之会释放更多的环保市场空间。在此背景下,预计2019年环保投资总量仍会保持继续增长态势;并且,随着2018年下半年影响环保投资诸多不利因素的逐步缓解,预计2019年环保投资增速会有一定提升。

(二)环保融资状况有望改善

2018年下半年,各部门陆续出台多项化解融资风险、缓解融资困难的政策措施。2018年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十次专题会议上,提出“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银保监会继10月25日出台《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后,又于10月26日鼓励保险资金“输血”非上市企业,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月26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行1只纾困专项债,帮助上市公司化解股权质押风险。随着诸多相关措施的出台和落地实施,2019年环保融资紧张的状况也有望随之改善。

(三)民营和中小环保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有望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2018年下半年以来,解决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导向信号和具体政策措施密集出台。11月7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下一步要在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央行行长易纲在11月6日表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帮助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获得融资。央行将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30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鼓励各地借鉴有关地方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银税互动”等做法,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此外,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方政府正在陆续出台、或正在加快出台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措施。随着相关政策的执行实施,民营和中小环保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有望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四)环保投资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导向进一步显现

2018年,环保行业“两级分化”日益明显,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和先进装备制造优势的环保企业经营和融资状况持续向好,而同质化竞争的环保企业经营状况则进一步恶化,融资更加困难。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越来越成为环保企业未来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这一趋势下,环保投资随之也会出现结构优化,资本将优先配置到技术和装备领先企业,环保行业投资的技术创新导向将进一步显现。

三、政策建议

(一)切实加大环保投资

建议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通过规划目标考核、环保投资信息公开等方式倒逼地方政府环保资金投入。园林绿化、产业结构调整补助等资金不再纳入环保投资统计。此外,可以通过建立市场化引导基金等,加大对环保技术创新和应用的投资力度。与此同时,加强对环保产业供给侧投资的政策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发布行业投资指南,协同金融机构加强投资风险防范。

(二)继续加大支持民营和中小环保企业融资的政策激励

与国有和大企业相比,民营和环保企业仍然普遍面临融资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有限等困境。缺乏合格足够的抵质押物,是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中小环保企业信用贷款和信用担保的支持力度。建议考虑设立民营和中小环保企业融资相关的地方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从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中小环保企业的投资力度。

(三)持续支持并规范环保PPP项目

在多数欧盟国家,60%左右的环保支出由企业和居民支付。截止2018年8月,中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PPP项目投资额仅1.09万亿人民币,因此,需要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实现环保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的优化组合不但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减轻负担,还能提高投资和管理效率。但开展公私合作的同时也要吸取前期PPP清库的教训,项目合规和商业可持续是其前提。

(四)鼓励引导环保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目前环保投资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和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应引导和鼓励环保项目根据特点合理选择多元化融资方式: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优先寻找公共财政资金支持,营收和利润较佳的项目可选择低成本的商业资金,现金流较好的项目可通过资产支持证券融资,市场潜力和规模较大的项目可选择股权融资等。积极支持和鼓励相关行业协会设立环保投融资委员会,为环保企业提供专业和多元化融资方式。

(五)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政策细化和落地实施

目前人民银行已将绿色信贷纳入商业银行MPA考核,一方面建议主动对接商业银行加大对环保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鼓励环保企业积极利用绿色信贷创新产品,降低融资成本。第二,鼓励、支持更多环保企业上市。目前A股环保环境类上市公司仅有30余家,2018年6月,中国A股被正式纳入MSCI指数,通过上市,可以推动更多环保企业重视ESG表现。第三,目前人民银行已将绿色债券纳入MLF合格担保品,在此政策背景下,应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积极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解决融资困境。第四,可考虑设立国家环保产业绿色基金,委托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第五,鼓励环保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环境风险分析,以吸引更多绿色投资者。第六,宣传、引导环保企业通过绿色保险、碳交易、环境权益交易等绿色金融工具,降低经营风险,增加环境收益。


作者:

徐稼轩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徐洪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院长、教授

王 政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政策研究与咨询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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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曹应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