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召开前夕,中国、巴西、英国联合主办甲烷与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峰会,旨在推动全球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当前全球升温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提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削减效率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议题,多个国家已明确强调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性,中国亦正式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所有温室气体的气候目标,体现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的明确立场。同期,《巴黎协定》第6.4条机制进入实质运行阶段,其首个减排核证方法学聚焦垃圾填埋甲烷减排领域,为相关非二氧化碳温室领域减排行动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本文立足上述国际气候治理最新态势,系统梳理《巴黎协定》第6.4条机制运行进展与中国相关政策实践,进而展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实践路径。
一、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性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以下简称“非二气体”)主要包括甲烷、氧化亚氮以及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等含氟气体,这类气体在全球升温进程中的影响机制与二氧化碳存在差异但重要性相当。
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来看,非二气体占比约为四分之一[1]。其中甲烷是核心排放组分,在非二气体排放总量中占比接近三分之二[2],对近期全球升温的驱动作用显著。与二氧化碳相比,非二气体具有高增温潜势与短大气寿命的双重特征。基于100年尺度全球增温潜势(GWP)核算,甲烷单位增温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28倍,氧化亚氮约为265倍,部分含氟气体的这一数值可达数千至上万倍。这一特性使得非二气体减排能在较短周期内实现显著的辐射强迫[3]削减效应,对中短期全球升温轨迹形成有效调控。据估计,若能在2030年前将全球甲烷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约45%,可在本世纪中叶前避免约0.3摄氏度的额外升温,为全球实现1.5摄氏度温控目标提供关键支撑[4]。此外,非二气体减排还具备突出的成本优势与多元协同效益。垃圾填埋气、煤矿瓦斯和油气系统泄漏的甲烷回收通常可转化为可利用能源,部分措施呈现低成本特征;农业领域通过改进饲养管理、优化施肥结构和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可同时实现粮食安全、农村环境改善和温室气体减排;含氟气体和工业氧化亚氮减排往往依托成熟工艺改造,对单点源排放可形成大规模、可计量的减排量。
相较于二氧化碳,国际气候机制以往对非二气体的直接约束相对有限,但近年来治理力度持续强化。借助COP30召开契机,中国、巴西、英国联合主办甲烷与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峰会,多国政府及多边机构联合启动“超级污染物国家行动加速器”、发布化石燃料部门甲烷减排联合声明,强调通过监管协同、加速减排行动与构建公平市场机制等路径推进非二气体治理进程。当前,各国已形成共识,将非二气体减排视为短期内减缓变暖、降低极端天气风险、保护脆弱群体的高效路径。这一转变标志着非二气体减排已从传统意义上的补充领域,上升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市场机制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的优先确认
《巴黎协定》第6.4条建立了由联合国监督的全球碳信用机制,承接了《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实践经验,形成了由联合国统一监督的全球碳信用生成与交易框架。2025年10月,该机制监督理事会第19次会议正式通过首个核证减排方法学“A6.4-AMM-001:垃圾填埋气的燃烧或利用”,其具体适用范围为固体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气的捕获及后续处理项目,涵盖燃烧、能源生产或供应等处置形式。这一方法学优先聚焦垃圾填埋甲烷减排,直观体现了国际气候机制对非二气体减排的优先推进导向。
作为CDM对应方法学的优化升级版本,A6.4-AMM-001在延续甲烷捕获与销毁核心逻辑的基础上,结合近二十年全球碳市场实践经验与《巴黎协定》的新规范完成了多方面制度完善。
A6.4-AMM-001的生效标志着联合国主导的第6.4条机制碳市场正式迈入实质运行阶段。该方法学通过设置差异化准入阈值与简化项目申报流程,降低了最不发达国家参与全球碳市场的门槛,有望带来减排、增收与发展的多重效益。作为第6.4条机制的首个落地方法学,其以甲烷治理为切入点,既确立了非二气体在全球碳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也通过严格的标准设计为后续工业、农业等领域减排方法学的制定提供了示范样本。
三、中国NDC和CCER机制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的响应
(一)新NDC覆盖全温室气体
2025年11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文件,首次将全部温室气体纳入约束范畴,明确2035年温室气体净排放总量在峰值基础上降低7%–10%,并争取实现更高减排幅度。具体目标包括,到2035年氢氟碳化物生产量和使用量较基线值削减至少3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5%;同时强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管理,覆盖能源、农业、废弃物等重点部门,建立配套核查标准。
在国内政策层面,中国已率先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专项行动。甲烷控排领域,中国发布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修订《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以收紧排放限值,并建设甲烷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氧化亚氮控排方面,联合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针对化肥、化工等重点行业明确减排措施与管控目标,完善配套政策与技术创新机制,推动相关行业单位产品排放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含氟气体管理领域,中国正构建完善管理体系,开展排放因子本土化研究,推进回收再利用体系建设;通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将氢氟碳化物纳入管控范围,落实《基加利修正案》履约要求,发布实施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这些国内政策举措为国家自主贡献框架下非二气体控排承诺的兑现提供了坚实支撑,也反映出中国气候治理已从单一聚焦二氧化碳管控,转向全温室气体协同治理的系统性转型。
(二)CCER机制重启与非二气体方法学矩阵
中国正加快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重启,持续完善非二气体减排项目的方法学体系。自2023年下半年起,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方法学更新工作,分批次就多批CCER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已密集推出十余项新方法学及草案,覆盖范围实现拓展,既包含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增效等传统领域,也纳入非二气体减排、碳汇等新兴领域,其中对甲烷及六氟化硫等极高温室效应气体的专项管控得到强化。农业领域,推出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利用的方法学,通过厌氧消化技术收集利用养殖粪便产生的甲烷,同步实现清洁能源产出与甲烷减排;能源领域,制定油气系统挥发性甲烷控制相关的油气回收、伴生气利用方法学,以及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专门方法学,针对性解决能源行业甲烷逸散问题;工业过程领域,出台六氟化硫回收利用方法学,支持电气设备检修、退役环节的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净化与回用,兼顾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非二气体减排量可核证为CCER信用,为相关企业和项目创造额外经济收益,形成非二气体减排项目落地的市场化激励机制。
新一轮CCER方法学体系构建,彰显中国以市场机制拓展气候治理边界、支撑“双碳”目标实现的战略考量。一方面,新方法学直接服务国家碳达峰方案“十大重点行动”,通过广泛覆盖的体系设计,推动全国自愿碳市场在2027年前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为各行业提供减排与创收相结合的市场化路径。另一方面,部分方法学如中深层地热、六氟化硫回收、淤地坝碳汇等,在国际主流标准中相关探索较少,中国率先发布此类方法学,抢占国际规则制定先机,为其他国家开发同类项目提供参照范式,推动中国气候治理从低碳产品和服务输出向低碳规则引领升级。
四、非二气体治理的未来路径展望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持续深化及治理实践不断拓展,非二气体减排已从次要议题逐步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展望未来,基于当前国际治理进程与发展态势,非二气体减排在政策、市场和技术层面的推动趋势可概括如下:
在国际协议与倡议层面,COP30后的国际气候谈判,将推动尚未设定非二气体减排目标的国家提升相关行动力度。多边合作领域将进一步巩固并拓展现有机制:全球甲烷承诺将着力扩大大型发展中经济体的参与范围,推动合作形式从自愿参与向具体项目实施与资金支持深化;针对氧化亚氮减排,国际社会或将探索建立类同甲烷承诺的合作机制,重点覆盖硝酸工业、农肥管理等关键排放领域;对于六氟化硫等含氟气体,国际电工标准与工业标准的完善亦将进一步推动其替代品的研发与应用。
市场机制融合方面,自愿碳市场对非二气体减排项目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国际主流自愿碳标准近年已新增多项甲烷减排项目方法学,为相关项目的市场参与提供了技术支撑。随着《巴黎协定》第6条实施机制的逐步完善,全球碳市场将呈现减排项目类型多元化与信用交易规范化的发展特征,非二气体减排项目将成为国际碳市场的重要交易板块。
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或将成为破解非二气体监测与减排难题的关键。监测技术方面,大数据、物联网及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可用于排放源的精准追踪与量化核算。减排技术领域,新技术的研发与规模化应用将拓展减排空间。畜牧业中,饲料添加剂与疫苗技术的推广可减少牲畜肠道甲烷排放,水稻种植采用湿干交替模式及甲烷抑制剂可降低稻田氧化亚氮与甲烷排放;能源行业将进一步推广甲烷高效氧化燃烧装置、伴生气零放空系统等工艺技术;电力设备行业将持续推进六氟化硫替代气体的研发与应用。未来,各国通过加强监测仪器、减排设备的技术交流及最佳实践分享,将有效提升全球非二气体治理的整体水平。
综上,涵盖全温室气体种类、统筹多层次治理行动的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正在形成,这一格局既体现在国际治理机制的规则创新中,也反映在国家自主贡献的更新与政策工具的拓展进程里,将为全球如期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保障气候安全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与行动支撑。
脚注
[1]https://rhg.com/research/non-co2-emissions-gap/
[2]https://rhg.com/research/non-co2-emissions-gap/
[3]辐射强迫(Radiative forcing)是由气候变化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的大气能量通量变化,是用于量化和比较地球能量平衡变化的外部驱动因素的科学概念。正辐射强迫意味着地球接收太阳辐射的能量多于它向太空释放辐射的能量,这种能量的净增益将导致地球气候变暖。
[4]https://www.carbonbrief.org/qa-why-methane-levels-are-rising-with-no-hint-of-a-dec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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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欣宇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指导:
刘慧心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